第1章 初識相助
楔子
天啦,怎麼是他
這是冠蘭到市中院主辦的第一個案子,不,從嚴格的意義上說,這是她法官生涯的第一個案子,也是她當中院刑二庭庭長的第一個案子
當書記員小馬告訴她由電腦流水排號歸到她主辦案的案號時,她暈厥了:「天啦,怎麼是他?楊阿偉涉嫌受賄和故意傷害罪。」
楊阿偉這個曾經包養過自己的情人,怎麼就象鬼蜘蛛似纏著自己,難道是佛語的輪迴,上輩子欠我的,命里早已註定,今生就該他還給我。
或許,在常人看上來,今日的冠蘭,法官服一穿,審判席上一坐,法槌一敲,大喊一聲,帶犯罪嫌疑人。再加點佐料,與古代縣官審犯人一樣:兩邊衙役站立,高喊「威武……肅靜……。」
那楊阿偉抬頭一看,死了死了,當年玩弄的小三,居然高堂在上審判自己,不往死里打才怪呢,像雞叨米似的磕頭:「法官大人,饒命、饒命啰。」
那才叫威風八面,揚眉吐氣,大快人心。
這就是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嘿嘿,你楊阿偉也今天?且看你這個階下囚如何逃脫老娘的手掌。
事隔多年冠蘭對楊阿偉的亦愛亦恨,法碼偏重那一頭,她自己也說不清楚,她學會饒恕了別人,放過了自己的法則。對楊阿偉給自己心靈重創,歲月讓它慢慢的消彌,但總歸是塊結痂的傷疤。如今,不願見到的人,不願重提的事,又揭開來又翻出來,使這塊結痂的傷疤又開裂,痛苦也伴隨而來。
歷史就是一個玩笑大師,總喜歡用舊的素材演繹新的故事。
請求啟動迴避制度,理由是自己曾經是當事人的地下情人,符合要件,即「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情形。」
如果這樣不僅永遠成為法院人的談資,而且有可能永遠成為江紅市人民的笑料,這個心底的秘密是永遠不能對外說的啊!
楊阿偉是縣委書記,按規定縣一級的幹部涉罪都由市中級法院審判,該案不屬於重大有影響的案子,沒有特殊的情況,法院不指定審理,案件歸刑二庭審理。
而電腦流水排號辦案,輪到誰主辦就是誰,為防止熟人案關係案的發生,也防止審判員挑案子撿案子的情況發生案,院里還規定,沒有經批准的迴避情形,沒有經批准的長時間不上班的請假,不許往下流轉。
前幾天,主管刑事的萍副院長對她說:院里決定,今後縣級幹部貪污受賄之類的案子,一律作普通案件審理,不作大蛇打,不選人專門組成什麼合議庭搞個什麼特殊的審判,不人為的渲染影響,更不製造緊張的氛圍,以正常態的現象進入的程序依法審判。
從上述規定看,自己是刑二庭庭長,此案不僅自己親自挂帥,而且還是主辦。不行,不行,這個曾經包養過自己的情人,趕緊迴避。必須找個鮮艷的理由,與生活的牽連的理由,讓此案另由他人主辦!
冠蘭看了看手錶,已經到了下班的時間。
回家再想理由吧。
上部
第1章初識相助
冠蘭一個山裡妹子,怎麼會認識市裡稅務局副局長楊阿偉的,怎麼會跟他扯在一起,令人難以置信,但實事上,她們的交往,或者說韓壽偷香,順理成章,合情合理。
陽春三月的日子,文具櫃檯前購物的人不多了,冠蘭有時可以閑下來,坐著看看電大教課書。這天下午,櫃檯前來了一位中年男子,連喚兩聲買本書。冠蘭沒答應,男子見她看書全神貫注的樣子,沒再呼喊,又轉到其它櫃檯溜達,轉了一圈,回來,忍不住,嗓門提高了一點。冠蘭趕緊起身,示歉笑了一下:「要什麼書。」
「《廢都》。」男子翻一下,說:「這書裡面髒了,能不能換一本。」抬頭望著冠蘭,四目相視,怔怔而立。
冠蘭心想,此人有點眼熟,一時想不起來。
那男人驚鴻一瞥,喔,好一朵鮮艷的山茶花。
冠蘭回過神:「就剩一本了,不好意思,這書是太髒了,你真的要,我到書店再進些貨來。」
「那就快點,最遲明天,後天我要回去了。」
《廢都》儘管剛上市,但在鄉下並不熱銷,加上價不便宜,買的人不多。她在新華書店進貨只進3本。賣了兩本,還一本自己看后,借給電大同班的女老師,是她弄髒了,擺在櫃檯,無人再買,供人翻閱。
這期間,冠蘭與男朋友李申金確定戀愛關係,打電話給准婆婆,一句話搞定。第二天上午,新華書店從班車上託運了五包書,其中調撥《廢都》10本。
下午,那男子,真的來取書了,拿著新書。眉梢揚起了不易察覺的悅色,對冠蘭說:「這本書寫得好,裡面的市井俚詞,可能要再現中國特色幾十年,如『五類人大蓋帽,吃了原告吃被告。六類人手術刀,腰裡揣滿紅紙包。』還有『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這樣針砭時弊,必將引發軒然大波。」
冠蘭這位幫她姑姑賣點文具和書畫的臨時工,沒有與社會上的這些現象接觸,不解其意,一臉茫然。
這位男子意猶未盡:「這本書還大膽的性描寫,今後會成為禁書,你現在多囤積一點貨,到時成為搶手貨。」
這句話她聽懂了,可沒當回事,後來《廢都》真的成了禁書,她後悔死了,沒多進幾本。
們也許冠蘭負責的態度讓這位男子滿意,也許這位男子還有其他的心思,走時,遞給她一張名片,並說今後如果有什麼困難,需要他幫忙的話,他一定會想法子解決。
冠蘭一看,市稅務局副局長,楊阿偉。拿著名片再想想這位男子像誰?耶,像自己的初戀,高考補習班的男生,眼睛像,特像,皮膚比那位考生還白。她平靜了的心底掠起了波瀾,可自己是相了親的人,又不願再想往事,名片隨手夾在電大的教課書里。
這張名片後來成為救助她的關鍵,這張名片也成為她魚水之歡的源泉。
轉眼,電大期末考試,冠蘭接通知,本學期各縣的學生去市裡參加考試。冠蘭沒去過市裡,正好鄉里中學有位女老師與她同班,女老師說自己去過市裡,跟著她找住的找考場沒問題,於是她們約好同去同回。
冠蘭沒有和男朋友李申金打招呼,從鄉里到縣裡,直奔市裡。誰知這位女老師也僅來一次市裡,對市裡也並不熟習,找到一家旅館,一問價格,冠蘭難以承受,女老師單位可報銷差旅費,冠蘭卻沒地方可報。女老師只好陪著她再找,找的途中,倆人分散了,女老師不知去向。
冠蘭傻了眼,女老師找不到,旅館也找不到。如果僅此還好辦,冠蘭找人問路,找一個便宜的住宿的地方並不難。偏偏這個時候,她的錢包不見了,不知在哪裡丟失的還是被人偷走的,急得冠蘭淚如雨下。
她剩下一個手提包,裡面除了兩件襯衫長褲和內衣內褲、洗漱用具,還有教課書,翻一翻、抖一抖,准考證、課考證、身份證夾在書里,書里滑落一張名片。開始沒在意,流淚時撿起來不經意地看一下,她收住了眼淚,似乎這就是救命稻草,走到小賣部,用身上僅有的伍毛錢,撥通了名片上的電話號碼,告訴了對方,自己遇到了困境。
一會兒,一輛小車停在了她面前。車內走出了一位風度翩翩的官員,說:「冠蘭,沒事的,走,我幫你找一家旅店。」冠蘭看見他,就象看到了救星,眼睛又喜出淚水,跟他說借點錢,以後會還的,旅店還是自己找。官員說「你客氣什麼。」說著提著她的包,帶著她上了車。
這家旅店在市裡比較上檔次,冠蘭有生以來第一次住這麼好的賓館,她擔心自己買單。官員告訴她:「不要你交錢,也不要我出錢,這家賓館與我們單位有協議,我只要簽個字就可以報銷了,你一人一標間,如果你那位女老師來也可以一起住。這裡比較安靜,離你考試的地方蠻近,前走300米,左拐50米就是。你明天考試,還要溫習,我就不打擾了,這是300塊錢,你拿著,吃飯還有返迴路費都需要錢的。」
冠蘭擺擺手:「不要這麼多,有200塊足夠。」
「拿著吧,也許想不到的地方還要錢。今後如果有什麼困難,只管打電話,能幫到,我會儘力而為。」官員說完,放下錢就走了。
冠蘭在這突然遭災的時候,貴人伸出了援助之手,感激涕零是不用說的。同時,這位貴人的熱誠、爽朗、大方,讓她敬重、欣悅、舒坦,彷彿一股張力在吸攝著她。也許是她單純、沒有社會閱歷,也許是她憂傷的陰霾還籠罩在心頭,當這位與自己初戀相貌有點相像的貴人站在眼前,她有點不知所措,非常渴望對方能多站一下,或者坐下來聊幾句,可前後不到半個小時就走了,她悵然若失。想想明天要考試,放開情感的思緒又回牽了回來。
這位貴人,就是後來李申金懷疑她老婆冠蘭在外偷人的人,也就是後來成為冠蘭情人的在供銷社買《廢都》的人,市稅務局副局長楊阿偉。
第二天,冠蘭在考場考試前與同班的女老師相見,邀請過來一起同睡,兩天後考完試同返鄉里。
她對女老師說出了走散后,自己遭不幸,后求貴人相助一事,並說已後會把錢寄還給他的。
女老師笑著說「你是碰到了奇葩,以後會走白馬王子運的。」冠蘭說:「不會的,我才不是那種多情人。」
【作者***】:一、由於貴網沒有「上卷下卷」之分的欄目,拙作「楔子」之後的「上部」只好放在第1章節里了。
二、拙作簡介中的一句話,「作品從現實的生活中把握人性脆弱的脈搏,彈唱了一首真善美的歌謠。」這裡落了一個「丑」字,「彈唱了一首真善美醜的歌謠。」
三、請編輯多審幾章或者看完拙作,再決定與作者簽不簽約。
四、既然《人民的名義》能在貴網站刊發,我想拙作也會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