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杳無音信
半個時辰之後,傅雷回到正院學習配藥。
見他與去時不一樣,興緻不高,館主大人輕笑:「小娃娃畏難,不想學了?」小孩子心性不定。想當初,大徒弟啟蒙時,也是厭學的很。
傅雷有些失落的搖頭:「沒有。雲小弟很想學。只是……他太笨了。半個時辰里,才勉強記住他自己的名字。」頓了頓,又道,「先前,我一直以為他是個聰慧的。」
館主大人隨手給了他一記「毛栗子」,笑罵道:「世上哪有那麼多的曠世奇才!」不過,心裡多多少少還是有些失望的:半個時辰才學會兩個字,也確實是笨了點。
這兩天,他沒少聽老劉頭說沈雲的事,也以為是個伶俐的,不免產生了些許期望——也許是工夫不負有心人,這個娃娃未必不會是祖父和父親都痴等了一輩子的學武天才。
所以,當大徒弟請示,想每天抽半個時辰去教小傢伙識字時,他應允了。除了讓大徒弟放鬆一下,更多的是,想考校一下小傢伙。
結果……想到這裡,他自嘲的摸了摸鼻子,息了相看徒弟的心思,淡聲問道:「雷兒,你以後還要去教他識字嗎?」
「要去的。」傅雷如實以對,「雲小弟雖然笨了點,但我看得出來,他是真的很想識字。我不忍拒絕他。」
館主大人聞言,微微頜首,不再多說。
沈雲卻不知館主大人已經放棄了他。傅雷離開后,他仍然蹲在地上,一筆一劃的寫著自己的名字。
等老劉頭午睡醒了,過來看他,他跟前的泥地已經濕了老大的一塊。
看著地上那些歪歪扭扭的「沈雲」,老劉頭不禁被打動了——真是個憨娃。整個中午都蹲在地上寫字。
他身為劉家拳館唯一的下人,要管著所有的庶務,所以,雖然未正式拜師門,也是識字且略通拳腳的。小傢伙比他小的時候勤奮多了。
「雲娃,你初學寫字,不妨試著先用沙盤寫字。」他有心提點道。在泥地里練字,太費毛筆了。再者,他的切身體會,在沙盤裡練字,有助於提升腕力,練出來的字,會很有力道。
「沙盤?」沈雲不解,「是什麼?」
「就是在地上鋪一層細沙。春天時,拳館補院牆,還剩了些河沙。」老劉頭笑道,「你練了這麼久,也該歇歇了。我給你找點紗布,去篩一點細沙。以後,你就能用樹枝在沙盤裡練字了。」
「嗯。」沈雲聽明白了。這樣練字連毛筆也省下了,完全不費錢!他笑眯了眼,「謝謝劉爺爺!」
第二天中午,傅雷如期而至。他也很贊成沙盤練字,在教新字之前,他先考校沈雲,令其在沙盤上先寫一遍名字。
後者遵令,認認真真的一邊念筆順,一邊寫下了「沈雲」二字。
「嗯,還行。」傅雷見字跡比昨天齊整了一些,滿意的拿過《識字歌》,指著封面上的三個字,一個字一個字的念道,「識——字——歌。今天,我們就學前面兩個……」看了沙盤上的「沈雲」二字,他又改變了主意,「今天學三個字吧。」心道,兩個字和三個字,區別也不是很大,雲小弟應該學得會吧?
事實上,沈雲今天的表現比昨天強得多。半個時辰之後,他已經能在沙地里熟練的寫下「識字歌」這三個字。
「今天怎麼學得這麼快?」傅雷有些吃驚。
沈雲撓了撓頭,呵呵笑道:「我一直照著傅大哥的字在寫呢。」這就是沙盤的好處了:寫下的字,不去抹平的話,會一直留在那裡。而用毛筆蘸水寫出來的字,很快便會幹掉,不再現出字跡。
「原來如此。」傅雷恍然大悟。回到正院,他跟師父彙報了沙盤寫字的好處,贊道,「劉爺爺的法子真好,很適合雲小弟。」
半個時辰才學會三個字……館主大人完全沒有放在心上。
五天後,沈雲左腿上的傷疤落了,現出一個粉紅色的肉坑。傅雷仔細檢查后,宣布:「你的傷好了。以後不用再塗藥。」
沈雲高興極了,迫不及待的拉著老劉頭的手,請求道:「劉爺爺,帶我去找九姐,好不好?」
這些天,沈雲一直呆在後雜院里。練字之餘,他燒火、打掃院子、給菜地澆水、捉蟲,幾乎攬下了后雜院里的所有雜活。
老劉頭越發的喜歡這個乖巧勤快的小傢伙。他一生未娶,幾乎把小傢伙當成了親孫子一般的疼愛。
而沈雲也充分感受到了老人的善意,心防大減,從心底里親近之。故而,兩人相處明顯親呢了起來。
「好。」老劉頭二話不說點頭應下,「明天吃過早飯,我們去那邊山腳的村子里找人。」他深信館主大人的判斷:一個十一二歲的女娃娃被妖狐捉去了,哪裡還會有活路?只怕是連骨頭渣子都不剩了。但是,他不忍沈雲傷心,一直沒有透出妖狐的口風。
雲娃還小。找著找著,時間長了,心裡也就淡忘了。想到這裡,他又道,「不過,拳館里活計多,我最多能隔天抽出半天工夫。」憐惜的摸了摸沈雲的頭,「那邊的人家不少,找人不是件容易的事。我們可能要多找幾次。」
傅雷是知情人,聽懂了老劉頭的打算,也幫著敲邊鼓:「雲小弟,你要是想繼續識字的話,上午不能回來的太晚。」
沈雲在心底里是恨不得能立刻找回長姐。可是,他想著,自己白吃白住的住在這裡,還能學著識字,已經很麻煩大家了。劉爺爺一個人管著拳館的雜事雜活,很累的,現在還要陪他去找長姐,感動之餘,他真的很過意不去,不好再過多要求。
「是,我知道了。」他感激的應下,「謝謝劉爺爺、傅大哥。我給你們添麻煩了。」
「憨娃,說什麼呢。」見小傢伙如此懂事,老劉頭一時不知道說什麼才好。
第二天吃過早飯,老劉頭領著沈雲去找人。因為是要去後山的山腳,所以,他們沒有走前門,而是從后雜院的後門離開,直接上了後山。
翻過山頂,兩人先去了沈九妹先前藏身的小山洞。
「你們先前是藏在這裡嗎?」老劉頭心底仍存著一絲奢望,問道。
沈雲卻不住的點頭:「對,就是這個山洞。」並指著扔在山洞外面的那根大樹枝,「這是我從山坡下的林子里拖回來的。先前,我離開時,把它堵在門口。」說著,他三步並做兩步,衝進了洞里。很快,又歡喜的跑了出來,「洞里的灰堆還在,不象有野獸進了洞。劉爺爺,九姐肯定是被人救走了!」
山裡的娃娃果然厲害。老劉頭心裡慶幸不已:上次離開時,他抹掉了妖狐留下來的所有痕迹。
以後,他也會在雲娃面前一口咬死,從未有過妖狐進洞的事。
唉,就當沈九妹是被路過的好心人救走了。這樣,至少雲娃不會太難過。
「我們下山去找你九姐。」他掩下心底的不忍,強顏笑道。
他們先挨家挨戶的訪問了山腳最近的村子。十來戶人家時常會上山打柴、採摘野菜。然而,他們無一不搖頭。
「這些天沒有上山頂。」
「不知道有那樣一個山洞。」
「沒看到有人帶十一二歲的女娃子下山。」
「不會是從別的路下山了吧?」
甚至有人很熱心的問道:「丟了個女娃娃?要不要我們再幫著上山找一找?」
被妖狐捉走了,再多的人也找不到啊。老劉頭謝絕了他們的好意,表示去其他村子再問問。
「也許隔壁村子有人看到了呢。」人們同情的看著兩人,好言安慰道。
就這樣,兩人費了小半個月,走訪了山腳的所有人家。他們什麼消息也沒有打探到。
「劉爺爺,以後,你不要再陪我去了。」沈雲沮喪極了,耷拉著頭,嗡聲說道。他決定以後自己去找人。劉爺爺不是個閑人,年紀又大了,他不能再麻煩老人家。
老劉頭忍不住安慰他:「山腳通著官道,每天過往的客商那麼多。興許你九姐是個有造化的,被過路的貴人救走了呢。」
「呀,我怎麼沒想到!」沈雲不由眼前一亮,亢奮的說道,「明天,我再去山腳問問,看那些天有沒有外面的人上山。」
真是個痴兒。老劉頭在心底里嘆了一口氣:「明天我陪你去。」
「真的不用了。」沈雲認真的說道,「劉爺爺,那邊村子里的娃娃,我認得好多。他們會幫我的。我自己去問就行了。」
這倒也是。老劉頭親眼所見,沈雲性子好,確實很受那邊山腳的孩子們歡迎,與他們混得很熟。
也許多交些朋友,雲娃慢慢的就能忘了九妹。
最主要的是,他已經從館主大人那裡得了准信,沈雲當不了拳館的學徒。不過,館主大人決定收留沈雲當雜役。他年紀大了,是時候在身邊帶個幫手。沈雲手腳勤快,純樸乖巧,又沒別的去處,是個合適的人選。只是,娃娃還小,他也還做得動,不會太拘著人。是以,沒有再堅持:「記得早點回來吃午飯。還有,你中午還要識字呢。」
「是,知道了。」沈雲一掃愁雲,笑眯了眼,「今天中午,要燒什麼菜?我去摘菜。」
真是個娃娃,好哄得很。劉老頭呵呵笑道:「豆角怕是要長老了,多摘些來,今天我教你曬菜乾。」
「好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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