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有人來了
吸取頭天的經驗教訓,沈雲決定將趕路的時間稍微調整一下:每天只趕半天的路;早上,早些起來趕路;中午的時候,太陽曬人了,便找個陰涼的地方歇歇腳;等太陽弱一些,再去官道附近找合適的夜宿地。
這樣一來,他肯定追不上陳老爺他們。好吧,背著甜妞,孤伶伶的沿著官道走了一天,他冷靜了許多,對陳老爺他們是否還活著,沒有再抱很大的希望。現在,他的打算是:去谷南城。一切隨緣。
如果陳老爺他們還活著,那麼,他到谷南城之後,再想辦法,肯定有找到他們的時候;
如果陳老爺他們都不在了,等聽到兵禍過去的消息,他便送甜妞回鄭家莊,找洪伯。
是以,他不再急著趕路。
好吧,事實上,帶著甜妞,他也走不了多快。
令他感到慶幸的是,早上甜妞醒來后,和昨天相比,簡直是換了一個。她一直都很乖,不再哭著要找娘。
他給她采了一束帶著露水的喇叭花。一路上,她坐在竹背簍里,都是自己在折騰這些花。嘴裡嘀嘀咕咕的,自己跟自己說話,也不知道說的是什麼。
接近中午的時候,沈雲發現後面有人跟上來了。不等這些人靠近,他便警覺的背著甜妞躲進官道邊的一座小山裡。
叮囑甜妞不要出聲,他藏在一棵大樹後面,手裡緊握小刀,目不轉睛的盯著下面的官道。
不一會兒,後面的人過來了。
他們一共六個人,男女老少都有,背著包袱,滿面倦容,風塵僕僕。看樣子是一家子逃難的。從他們的穿著,還有走路的姿勢、速度來看,應該都是家境不是很差的莊戶人家。
「咦,那個男娃呢?走得這麼快?」六人之中唯一的中年胖大嬸問道。
旁邊的中年漢子應該是她男人。腳下不停,他皺著眉頭四下里望了望,催促道:「啰嗦什麼,快走!」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漢子,他回頭問道:「爹,前面不會再有仙符兵殺人了吧?」
緊挨著胖大嬸的女孩兒臉上不知道搗鼓了些什麼,髒兮兮的,跟只花貓兒一樣:「怕是唬人的。害得我們整夜趕路,到現在也沒停……爹,我快走不動了。」
「叫什麼叫?沒聽見人都在說,那村子里的人都被殺光了嗎?走了這麼久,你們在路上看到了幾個人?也不用你們的豬腦殼想一想,那些人都上哪兒去了!」中年漢子惡狠狠的叱道,「想死,就停住,莫再走。」
於是,其他人都不在出聲,撲哧撲哧的繼續趕路。
沈雲聽得很真切:這些人說話是石秀縣那邊的口音。
看來,仙符兵屠村的惡行已經在難民中間傳開了。以至於後面趕上來的難民被嚇得不敢停,連夜逃命。
很有可能是我畫的字畫起作用了。沈雲心裡美滋滋的。
接下來,又有難民三五成群的路過。他們無不是一臉的倦容,拖著腳,在儘力趕路。
從他們偶爾的交談中,沈雲更加確定仙符兵的惡行已被難民們知曉。怕被滅口,難民們都是連夜趕路,直到現在也不敢停下來歇腳。
再稍晚一些,路上終於出現了第一隻車隊。然後,經過的難民越來越多,官道上漸漸熱鬧起來。
而這時已經過了晌午,太陽沒那麼曬人了。
沈雲瞅準時機,選了個沒有人的空檔,下了小山混進難民隊伍里繼續前行,同時,按計劃暗中留意合適的夜宿地——因為身邊沒有大人,擔心難民之中有人欺小,所以,他決定還是按早上的計劃,邊走邊尋找夜宿地,晚上不與這些難民混在一起。
好吧,他之所以繼續選擇單獨宿營,其中還有一個更主要的因素:防著前面也有仙符兵殺難民,冒充功勛。
結果,和他抱著同樣想法的,大有人在。天色稍晚時,不少難民在官道附近尋找夜宿的地方。選定了地方后,他們被將這一塊地方當成了自己的地盤。當後面的難民走過來時,他們中的青壯男丁便出面,拿著粗樹枝將人統統趕走。
沈雲不敢,也沒有想過與他們爭地盤。只是這樣一來,他不得不離官道遠一些,在相對更加偏遠的山裡尋找合適的夜宿地。
按照長姐教的野外夜宿地的挑選法門,以及他自己的一些經驗,這一次,他是從路邊的一條山溪,逆流而上,在其上游找到了一個心儀的落腳點。
甜妞的適應能力很強。昨晚,擇菜時,沈雲才教她認了一回伏地菜,她便記得了。看到沈雲摘到了一把,她高興的在竹背簍里拍著巴掌嚷嚷:「伏地菜,給甜甜,煮湯吃。」
沈雲正巴不得呢。將摘到的菜給甜妞拿著,他空出一雙手來,正好可以多撿些柴。
這天晚上,他們倆就著野菜湯,吃完了最後一個油餅。
甜妞不知愁,吃飽喝足之後,困了就打著呵欠趴在沈雲的懷裡,嘟囔著「覺覺」,不一會兒,就睡得香噴噴。
沈雲看著她的小臉,甚是心疼——這才兩天,小丫頭原本粉嘟嘟的臉看著黑了,瘦了。
原本,他以為沒有油餅,一咱上靠著野菜湯,也能撐下去,走到谷南城。但是,現在,他發現自己錯了:他是打小粗養的山裡娃,野菜湯也能養活。可甜甜不成。陳家雖是賤民,卻是富商之家。小丫頭是好吃好喝的精心餵養出來的,打落地起,就沒吃過苦。所以,單憑一天兩頓野菜湯,他真擔心用不了多久,小丫頭會被餓壞身子,鬧出什麼病來。
而眼下,就算是大人鬧病,也是要命的大麻煩。更何況,小丫頭還這麼小。
看樣子,得想辦法搞些山貨,給小丫頭補補身子才行。
安置好甜妞后,沈雲從火堆里拿出一根點燃的粗樹枝當火把,決定去石崖下面的山泉邊碰碰運氣,看能否捉到小魚什麼的,明早好熬個魚湯喝。
山裡的夜晚總是充滿危險。要是擱在以前,沈雲是不敢摸黑去找野味的。但是,現在……他摸了摸懷裡的小刀,頓時底氣足足的,膽量翻著跟斗兒暴漲。
哪知到了之後,他站在岸邊才把火把往水面上一照,隱約看到的三兩條小魚立時全沒影,不知道鑽到哪塊石頭下面去了。倒是驚得一群蛤蟆「呱呱」的四下亂竄。
呀,這裡的蛤蟆真肥!
沈雲不禁咽口水。蛤蟆是他們牛頭坳村的叫法,沒人吃這玩意兒。但是,到了永安縣,蛤蟆換了個名字,被稱為「田雞」,是一道人人都愛吃的野味兒——把田雞剁掉腦袋、扒了皮,再切些蔥、姜,擱在裡頭,蒸熟之後,就是一道鮮得讓人吞掉舌頭的美味。
在鄭家莊時,夏天一到,莊子里的娃娃們便三五成群的乘著夜色去田裡抓田雞,改善家裡的伙食。
他也跟著去抓過幾次。
田雞有一雙強有力的後腿,兩腿一蹦,往往就能彈出老遠。如果沒有掌握竅門的話,輕易是捉不到的。
而他學得快,頭一個晚上就掌握了裡頭的訣竅——田雞其實是很笨的。它沒有脖子,所以沒法扭頭看到身後。而且,到了晚上,田雞還有一個習性,喜歡往光亮的地方湊。當然,前提是,沒有驚到它們。
利用好了這兩點,什麼工具也不用,赤手空拳的,就能抓到田雞。
永安縣的人都相信田雞很滋補身體,其效用不下於雞婆子。沈雲決定了,明早改吃田雞。
只是這裡的田雞剛剛被他驚跑了,所以,他得先躲起來。
於是,他先在岸邊選了一個合適的地方,將火把插在土裡,然後,在幾步開外藏了起來。
「呱呱呱……」沒過多久,有田雞湊了過去。
沈雲暗喜,一動不動的蹲著,同時,密切注意著周邊的動靜。
一隻、兩隻、三隻……火把周圍的田雞漸漸多了起來。
田雞被抓后,很容易死掉。而死田雞是吃不得的。所以,沈雲沒想捉很多。象這樣肥的田雞,抓個五六隻,就夠他和甜妞兩個美美的吃一頓了。
再說,留甜妞一個人在火堆邊睡覺,他也不敢在下面呆太久。
看著差不多了,沈雲脫下外衣,紮成一個大布袋,躡手躡腳的靠過去。
從背後下手,用最快的速度對準最外邊的一隻田雞的屁股,猛的一抓!
得手!
在鄭家莊時,他抓田雞的手法又快又狠,被小夥伴們尊稱為「神抓手」。這次更是發揮得淋漓盡致,神抓手一抓一個準。
不一會兒,臨時扎的布袋裡變得沉甸甸的,六隻田雞到手。
沈雲心滿意足的將它們一隻只的掏出來,在岸邊的大石頭上摔死,用小刀切掉腦袋,扒皮,清洗乾淨,扔進帶來的粗陶缽里。再將牛皮水囊灌滿。
任務完成,他匆匆的跑回石崖。
火堆邊,甜妞裹著小被子,睡得噴香,連身都沒有翻過。
沈雲鬆了一口氣,放下粗陶缽,開始搗鼓田雞——新鮮的田雞肉不能放過夜。但是,熟了的卻是可以的。
沒油沒鹽的,黑燈瞎火的,他也挖不到野蔥之類的來調味,所以,蒸田雞是吃不上了。他只能用莊子里的娃娃們教的法門做烤田雞。
方法很簡單,挖些乾淨的黃泥,用水和稀,包住田雞,扔進火堆里。等外面的黃泥烤乾了,裡頭的田雞也熟了。砸開黃泥,直接吃就是。
將六坨田雞泥團扔進火堆后,沈雲開始今晚的功課——練金剛拳。
才打完兩遍,突然,他看到下面山腰那裡的樹林之中撲騰撲騰的飛出一群鳥雀。
有人來了!
立時,心中警鈴大作。他趕緊撲滅火堆,抱起熟睡之中的甜妞跑下石崖,鑽進白天就看好的一叢灌木叢後面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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