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把孩子教成這樣的?

是誰把孩子教成這樣的?

曾經看到有文章評論當代的中國子女是被寵壞的一群。文中指出,許多中國子女在家境並不富裕的情況下,拿著父母給的血汗錢大肆揮霍,過看近乎奢侈的生活:

「當父母在烈日炎炎下滿頭大汗地從事體力勞作時,當父母在小小格子間里腰酸背痛地從事腦力勞動時,你一頓大餐就消費掉他們一天的薪水……

當父母被領導大呼小叫的時候,當父母被客戶呼來喝去的時候,你卻在呼朋引伴、瀟洒度日……

當你用iPhone、iPad、Mac把自己全副武裝的時候,父母卻連買個10塊錢100M的流量包都要思忖好久,最後還沒捨得買;

當你穿著一身說得出名字的品牌,一雙鞋就要幾千塊的時候,父母卻在穿著被你淘汰的舊鞋,他們不懂你說的品牌,你還笑他們落伍;……

你活得青春無敵、你過得光鮮亮麗,卻看不見你身後,默默供養著你的父母,為了讓你過上更好的生活,還在向這個世界低聲下氣。」於是,作者對中國子女發出慨嘆:「父母尚在苟且,你卻在炫耀詩和遠方」。

然而更令人震驚的是,中國子女們對父母的這種付出不但不知道感激,反而覺得心安理得,受之無愧。好像父母欠了他的,就必須給他這樣的待遇,就應該滿足他的各種要求。父母給了,他覺得那是父母應該做的。父母沒有給,他就認為父母太不應該,就會心生不滿和怨恨。

甚至不少人結婚了,還讓父母背房貸。有的人早已成年了,卻還要父母供養。當自己的願望得不到滿足時,竟會對父母持刀相向,殘忍殺害自己的生身父母。以至於有人痛心地疾呼:千萬不要替孩子做太多,不然會把孩子培養成「白眼狼」!

可是這又讓中國父母們陷入兩難的境地,因為子女在未成年前本來就該由父母撫養啊,父母照顧未成年子女也是完全應當的啊,究竟父母為子女做多少才算合適?才不會把子女培養成「白眼狼」?

當我們糾結於父母該為孩子做多少合適,另一篇談子女教育的文章《沒有人替你買單》,給出了我們答案。按作者的提示,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故事講的是,作者的朋友從美國回來,作者在飯店為他接風。到了結賬的時候,朋友拿出錢,非要和作者AA制。這使得作者感覺很沒面子,於是朋友就給他講了個故事:

「美國威斯康星州一所中學的兩個孩子去爬山,一個中國孩子,一個美國孩子。不幸的是,在下山的時候他們遇到了山體坍塌。結果,兩個孩子分別被困在了巨大的岩石與碎石的兩邊,那個美國孩子被碎石砸傷了腿,他判斷自己是骨折了。

天很快就要黑了下來,黑暗像個巨獸一樣要吞噬掉整個世界。寒冷和飢餓也許會讓他們眩暈,甚至奪去他們的生命。於是,那個美國孩子開始嘗試著,用手支撐著自己的身體,慢慢地向岩石堆上爬去,經過艱難的攀爬,他爬了上去,但是岩石距離地面還有兩三米的高度,傷腿讓他無法平穩落地,他乾脆閉上眼睛,選擇了滾落下去。沒有人能夠想象,這個孩子是如何堅持爬回小鎮的。他向別人冷靜地講述了自己遇到危險的地點和時間,而且說有一個中國孩子很可能還在那裡。

經過檢查,這個美國孩子左腿脛骨骨折,在滾落岩石的時候,肋骨受到撞擊,也折斷了兩根,身上碰撞出來的傷口和淤青不計其數。大人們把他送到了醫院,然後去救援那個中國孩子。那個中國孩子被找到的時候,寒冷和恐懼已經讓他奄奄一息,再晚來一會兒,很可能就會失去生命。」

最後朋友告訴作者,那個中國孩子就是他的兒子。為什麼那個美國孩子比他的兒子堅強呢?因為美國人教道自己的孩子「沒有人替你買單」,所以美國孩子從小就明白生存要靠自己獨立拼搏。而美國人教育自己孩子樹立起這種理念的方法就是AA制。

或許有人覺得這個故事只能說明那個美國孩子意志比較堅強,還不能說明AA制對塑造孩子獨立人格所起的作用。那我們再看看國人在現實生活中的婚嫁觀念。時下,女孩子的擇偶理念是「學的好不如嫁的好」。儘管這話當面說出來,很少有人願意承認。但找對象時大部人卻總是從考察對方的家世和經濟狀況開始的。因為大家心裡都明白,一但找到一個經濟條件比自家好,自己的生活狀況立刻就會有巨大改觀。而時下國內以愛情為主題的影視劇,劇情也多以「灰姑娘」遇上高富帥,最終躍上枝頭變鳳凰為主線。所有這些其實都在向我們傳遞著一個信息,就是「一個人是可以依靠別人改變命運或生活的」。只不過說「學的好不如嫁得好」的比較直白,而講「灰姑娘」童話的比較高雅,實質卻沒有什麼區別。

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就是因為我們還在沿用家庭經濟夫妻共同擁有的模式。在這種模式下,夫妻該如何分擔家庭責任和義務很難界定,也就沒有明確的規則可循,全靠個人的自覺自律。當一方不自覺不自律時,也不影響他享受優越的家庭生活。正如有些人所說的那樣:「一動不動,照樣吃穿不愁」。而另一方如果批評他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時,這一方還會產生不滿和怨恨。

這時,我們不難發現正是因為父母樹立了這樣的榜樣,給孩子灌輸了可以依賴別人滿足自己生活的理念,孩子才認為父母滿足自己的要求是理所應當的,如果滿足不了時,就該產生不滿和怨恨。

而且在這種由於經濟共同擁有而造成家庭成員之間沒有明確分界的環境,最終導致的結果是孩子想獨立而不能,父母想放手又不願。

因為這種人與人沒有明確界限的環境,使人很難分清什麼是自己的事,什麼是別人的事。自己的事本來應該自己做,不能依靠他人;別人的事應該尊重和接受,不能強加干涉。但由於我們分不清自己的事和別人的事,結果常把自己的事交給別人負責,也常把自己的意願強加給別人,強行介入別人的個人空間。比如在這個提倡尊重和保護個人權利的時代,竟然還有許多的父母在干涉兒女的戀愛和婚姻。這導致子女雖然成年了,行為卻不能完全自主,更嚴重的是心理也不能完全獨立。表現在行為上就是,子女既有獨立的願望,卻又對獨立懷有恐懼,即使婚後也仍要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或希望得到父母的支持。而父母由於長期介入子女的生活,使得子女就成了父母的生活內容,父母離了子女就失去了生活的方向和依託。表現在行為上就是,子女都成年了,父母仍不希望子女離開自己獨立生活,更不能接受子女離開自己去外地生活。以至於當今的獨生子女發出驚嘆:不敢死,不敢遠嫁,特別想賺錢,因為爸媽只有我!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要想不再培養出被寵壞的子女,要想讓子女懂得感恩,學會自立,關鍵不在於父母應該為子女做多少合適。而在於父母首先就應該做一個獨立的、懂得感恩的人。父母做好了,子女才能有樣學樣,跟著做好。

而父母要做好的第一步,就是要分清人與人之間的界限,而AA制無疑是明確個人責任、權利和義務的最佳方式。這就是那個美國孩子在絕境中自主求生的信念來源。渴望自己的孩子能夠自強自立的父母,明白了這個道理后,相信也一定會在生活中選擇AA制。

曾經看過一段論述父母如何教育子女的話,當時就在筆者心中產生了強烈共鳴。雖然筆者不知道這段話的原創是誰,但仍然願意把這段話寫在這裡,與中國所有的父母們共勉:

真正優秀的父母,不會把太多心思花在教育孩子上。所謂影響、熏陶、教育都只是衍生品。父母最該思考的是自己該如何生活,最重要的是活明白自己。能負起對自己的責任,做好自我管理,孩子便會因為對父母的尊重和信賴,而追隨和模仿。做最好的自己,就是給孩子最好的教育。而孩子受益只是結果,不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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