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有女初成 1
不知道你能不能體會!一個獨立的生命經歷了另一個人的一生后,那種看透暗藏在人心背後的猙獰會無時無刻的提示著你事情的原本模樣,所謂的預知不是真的將那些將要發生的事的畫面放在你的眼前,而是你知道這其中的因果從而清晰準確地了解到,事情將會是什麼樣的。如果你體驗過,你絕不會將它稱之為本領!而是一種無形的折磨!但是,你還是要學會中和它,將它裝進你智慧的寶庫而不是讓它成為你揭露醜惡的負擔。
穿越回來后,發現我對所有事都有了全新的認識,以前自己固執的一些自以為是都被事實碾碎得了無影蹤。但我仍要堅持我的理想,過好我的一生!
這一聲聲怒吼使我想起在唐朝時,我的那個父親,他和許多父親一樣重男輕女。在他把我賣掉之前,先是把我送去一個離我們村莊很遠的富人家裡幹活兒,雖然在家裡我也沒少干農活,但他還是把我送走。那年我九歲。
要離開家的那天,天還沒亮我就被叫起來了,喝了幾口涼水后拿起母親幫我裝在布袋裡的幾件舊衣服就要離開。我第一次長時間的離開母親和弟弟妹妹,和他們告別的時候我哭了。母親眼裡含著淚對我說:「娜!去那裡要少說話多幹活兒啊!不然會被打的,知道嗎?你被打媽媽也看不見了!」我哭著對她點了點頭,我父親聽到后又是一陣怒罵:
「可以了,一個丫頭而已,又不是去送死,哭哭啼啼的煩不煩!」
祖母在一旁用苗語唱歌為我送行,雖然這裡是唐朝播州的一個多民族雜居村寨,官方說的都是漢語,但是胡人和苗人各自與同族之間交流都是用自己的本民族語言。
母親和弟弟妹妹越哭越厲害,父親呵斥她們不讓她們繼續跟著來,是祖母送我走到村口的。最後分手的時候,她在我手裡塞了一個水煮雞蛋。握在手心時,我還能細微感覺到有些許溫度。我不知道這是她剛煮熟才留下的還是這就是她的體溫。那絲溫度,溶進我的掌心裡直到如今。
在父親的催促聲中我走了幾步又再次回頭看她:太陽剛剛顯露的晨輝照耀下她看上去是那麼慈祥。伴著她的歌聲我走了好遠好遠,直到她的歌聲被我身邊風吹過的樹葉嘩嘩聲替代后,我再回頭看,她還站在那裡注視著我......
走上三十里路就是老爺家。
老爺的家很大,我從沒見過這麼大的房子:乾淨的院落邊上除了我剛走進的大門外,都是精緻的樓房,院子和樓道邊都種滿了各種鮮花,左邊的水池裡還能看見很大的魚在裡面遊動,院子里開得很旺的月季花從頂上掛有幾個精巧的鳥籠,裡面的鳥兒時不時在啼叫。
看到它們,有一種同命相憐的哀傷湧上我的心頭。我知道,我到這來可能就要像它們一樣,被關起來不停幹活兒,再也不能像在家裡一樣在山林里自由自在的歌唱了。
老爺的夫人穿著講究,微胖的臉頰上塗著微紅的胭脂,嘴角和額頭有紅色的花紋,想必那是她請人畫上去的吧,但更顯眼的是她的眉毛,像在家裡玩鬧時用鍋底灰抹在臉上一樣,那圓粗的眉毛我還是第一次看到,當時我差點就笑出來,我強忍住笑向他們行了禮后,夫人問道:
「幾歲了?叫什麼名字?」
「九歲了,單名叫娜,全名叫娜則往香,漢名叫吳華娜。」在一旁彎著腰的父親急忙答道。
「嗯!是你親生的嗎?」夫人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父親,眼神里透出一種不信任。
父親連忙回答,「是的是的!夫人,這丫頭就是野了點,不過有的是力氣!您多多開導!」
夫人接著說,「那就好!看著身子挺結實,就是瘦了點!」
老爺拿出一張早已寫好的契條叫我用手指沾上墨水按下手指,父親看都不看就立刻抓住我的手沾上墨水就按了上去。
我並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直到多年後我才知道,這樣的行為會給我帶來多大的麻煩。
父親從老爺那裡預支一個月的工錢后就離開了,他告訴我說第二個月領工錢的時候會再來。看著他走出大門的時候,有一種不適的感覺在我的心頭纏繞;說不上傷心,但讓我失落。我覺得我們的告別太過於簡單而倉促,少了某種即便是一句話也能帶出的儀式感,但直到大門關上,始終沒有讓我的這種不適得到緩解,後來我也就習慣了。
在這裡我要做的活兒是洗衣服、割草、放牛、看孩子等等,只要嬤嬤做了其他的事或是沒空,就讓我來做。
老爺的牧場就在離大院不遠的山腳下,那裡有不少他的工人,被叫去山坳里牧牛是我覺得最開心的事,因為在山林里比在老爺家裡自由些,即可以完成老爺家的活兒又不用被少爺的屎尿熏得頭昏眼花。所以後來我想辦法討好嬤嬤,讓我專門負責放牛。在我的再三請求下她後來答應了。條件是我要不定時采一些野果分一些給她嘗。
嬤嬤干起活兒來有點凶,不允許有差錯,而且她的力氣比誰都大。她對我還算不錯,至少沒有打罵過我。
在樹林里我只要了解牛兒們在哪裡吃草,不讓它門丟失后,我就可以坐下來在那裡放聲唱歌;對著天,對著河流,對著白雲唱。我覺得只有這樣才能使我快樂,暫時忘掉所有的苦悶,在歌聲里飛向遠方。
這一片土地都是老爺的,但是他允許一位老婆婆在這稍陡的山坡上種地,我經常在那裡遇見她,她也很喜歡唱歌,什麼歌都會,從她那裡我學會了很多新的歌。她很和藹,讓我想起我的祖母。有時唱著歌想起她在遠處望著我離去的情形,我的眼淚不由自主就會往下流。
放牛的活兒春天和夏天還好,不用穿鞋我也可以在山裡自由行走,採集野果解饞。但是到了冬季,因為沒有布鞋穿,只能用一張布裹著腳然後套上草鞋保暖,即便如此也已經算是很幸運了,沒有草鞋的話就只能光著腳在山裡走,天寒地凍腳被凍傷后皮肉會開裂,有幾次我會因為疼痛而在工房裡哭泣,這時候嬤嬤會給我抹上一點燈油,她說這樣會好起來。不知道她是安慰我趕快睡覺還是真有藥效,反正抹上后我很快就睡著了。
當春天柔和的風吹遍山野,燕子回來銜泥的時候,我就不用再忍受這種痛苦了。天氣暖了,傷口會癒合,雖然癒合后的傷口沒有知覺還會奇癢難耐,但我已覺得很好,因為我知道,比這更痛的痛苦是什麼。只有體驗過痛苦才會知道甜蜜時是什麼滋味,這是生活永恆的真理。
就這樣幸苦的活著,四年後我十二歲。唐朝的女孩子十三歲之後就應該嫁人了。
就在春光明媚的那天傍晚,我察覺到老爺和夫人以及管家他們看我的眼神有些不同於往常。這讓我有些忐忑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