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家往事2
勤蘭舟在國外留學的時候,被一個白人姑娘瘋狂地追求過。
那姑娘不說長相幾何,但性格是真帶勁兒。
多瘋狂的事情都干過,跟蹤他,堵過他的公寓門,送過花,送過吃的,還有一次,直接把他推進了屋,一上去就親他的嘴,差一點就把他辦了。
至於他的反應,沒感覺是一回事,被嚇住了是另外一回事。
勤蘭舟很傳統,喜歡的女孩子也是傳統類型的,是以他拒絕的很徹底。
甚至嚴肅又氣急敗壞地告訴女孩:「艾米莉,如果你再這樣的話,我會告你騷擾。」
沒想到幾年之後,呵呵,他也干出了很是瘋狂的事情。
沒錯,勤蘭舟動心了。
還是一見鍾情。
鍾情的對象就是那個給他包紮胳膊的小護士。
她不是那種讓人驚艷的美人,但她的笑容,卻可以讓他安心,一下子就忘記了恐懼。
他想,這就是他想要的愛情了。
很快,勤蘭舟左臂上的擦傷全部都結了痂,可他還是一天一去醫院,點名了要那位小林護士幫他換藥,就是為了能和人家護士小姐多親近親近。
可今天一來,淚目,漂亮的護士小姐說什麼都不肯給他換藥了。
她咧開了嘴,露出了瓷白瓷白的牙說:「勤先生,你的傷已經好了,不需要再換藥了。」
勤蘭舟明知故問:「好了嗎?」
「是的,再過兩天疤都要脫落了。長新肉的時候,會比較癢,勤先生不要用手撓就行了。」林如丹笑的時候,漂亮的眼睛彎成了小月牙的形狀。
勤蘭舟看的呆了一下,心裡怦怦怦亂跳,還想著,什麼癢都沒有心癢……難耐。
他不由自主脫口道:「林小姐,為了感謝你,我想請你吃頓飯。」
「不用客氣,勤先生,這本來就是我的工作。」
林如丹點了點頭,就去其他的地方忙去了。
護士這個工作,很忙的,有時候比醫生都要忙。不像這些又閑又有錢的人,一個小小的擦傷,都要連續跑到醫院十天。
林如丹忙到下午三點,到了下班的時間。
走出醫院大門,她去了自行車棚取車。
讓她驚訝的是,在那裡她又看見了那位勤先生。
他的手裡還捧著一束紅彤彤嬌艷艷的玫瑰。
「勤先生,真巧啊!」林如丹如是說。其實她慌亂了一下,不過緊跟著就在心裡告訴自己,肯定是自己會錯了意。
雖然對這位勤先生了解的不多,可從他的衣著和談吐就能看出來,他肯定是富人家的公子。
這樣的公子哥兒,什麼樣的女人沒有見識過呢,即使是撩撥也不會來撩撥她這樣的。
可她的話音才落,就聽見他說:「不巧,林小姐,我是專門等你下班的。」
說著,他把手裡的玫瑰花,遞了過來。
林如丹嚇傻了,怔怔地把花推了回去,「勤先生……」
她話並沒有說完,因為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好,她跨上了自行車,很快加快了速度。
逃了!
當他是洪水猛獸了嗎?
勤蘭舟拿著花的手,垂了下去。
被打擊了一次就要喪失信心嗎?
當然不。
倔強的勤蘭舟做好了長期奮戰的準備。
已經整整一周了。
就連她上夜班的時候,也能看見那位勤先生的蹤影。
他總是捧著花,在醫院的門口攔截她。
弄的醫院裡的工作人員都知道了,還取笑她魅力非凡,把那位文質彬彬的先生迷掉了魂兒。
她仔細看著穿衣鏡中的自己,在心裡問自己,她有嗎?
其實,她哪有那麼厲害呢!
沒準兒,人家只是把她當作了一道…難題。
就像學霸對所有的難題都有征服欲,可一旦征服了之後,呵呵,就成了一道完全沒有意義的普通題型。
林如丹想,過不了多久,那位勤先生就會過了這個熱切勁兒。
可他堅持了整整一個月。
醫院裡的人都說她太無情。
又被堵在了醫院門口,看著那位西裝革履的勤先生,林如丹咬著嘴唇,真不知道該喜還是該悲。
她將他拉到了一旁,找到了一個沒人的長椅,才很小聲地說:「勤先生,我們不合適的。」
「怎麼不合適了?」等了一個月,就等來了這麼一句話,勤蘭舟當然很不甘心。
「你是有錢人,我很窮的,我是孤兒。」
「你是因為我家有錢就排斥我嗎?」勤蘭舟愣了一下,忽然覺得很開心,這個理由,至少比「我不喜歡你」樂觀太多了。
林如丹不曉得對面的男人是不是被打擊的傻掉了,要不然被拒絕了,他怎麼還笑呢!
她撇了撇嘴,準備腳底抹油,開溜了,反正,該說的她已經和他說清楚了。
可林如丹也就是剛剛邁出去了兩步,就聽身後的人問:「咱們撇開了錢那些亂七八糟的因素,你就不能好好的考慮一下我這個人嗎?」
錢,怎麼能是亂七八糟的因素呢?
有錢和沒錢的區別,簡直是天差地別好嘛!
看吧,這就是有錢的公子哥才能說出的話語。
因為,在他們的眼裡錢就是狗屁。
可她這個月要是沒有工資的話,就意味著下個月得餓肚皮。
林如丹不再猶豫,大步地離開。
只是這場談話並沒有改變什麼事情。
勤蘭舟還是會到醫院的門口等她,只不過,他的手裡不再捧著那些嬌艷的花兒,而是一些特別實際的東西。
今兒帶來幾個包子,明兒帶來幾塊點心。
醫院是有食堂的,但林如丹的工作是三班倒,下班的時間,一般都得是介於兩頓飯點的之間。
即使上一頓吃的再飽,這時候也有一點餓了。
她當然是拒絕的。
但勤蘭舟總是會說:「這些又不是值錢的東西,窮人和富人還不是都要吃東西。」
他這一句話是真沒有說錯。
推脫了幾次,推脫不過,林如丹接了一次,後頭就有了二三四五次。
林如丹沒有辦法,只能說:「有錢人的臉皮都這麼厚的?」
勤蘭舟自以為和她已經很熟了,扯了嘴角,很得意地笑。
這男人的皮相本來就好,笑起來的樣子,更好看了。
林如丹的眼睛忽閃了幾下,那顆心哪有別人說的那麼硬,不由自主就淪陷了。
是剛剛淪陷的嗎?
不,肯定比現在早。
可能是昨天,也可能是上周,更可能是上個月他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
那天,他穿了一件深藍色剪裁很得體的西裝,鮮紅的血液滲透了他的衣裳。
四目相對,他就賴在她的眼睛裡面不肯走了。
算了算了,愛就是愛了,反正也賴不掉了。
兩個人的關係發展的很是迅速,林如丹的房東家裝有固定電話,那個電話都快被勤蘭舟打爆了。
他送給她了一部大哥大,倔強如她,沒有要。
他們家的老頭兒很快就發現了他的不對勁。
一個工作狂連工作都不上心了,那八成就是談戀愛了。
「哪家的姑娘?」吃早飯的時間,老頭兒就這麼不經意地問出了口。
勤蘭舟卻嚇了一跳,說真的,他還沒有做好帶如丹見他爸的準備。
因為他不知道,如丹有沒有做好和他一起抵抗狂風暴雨的準備。
他怕,她再一次臨陣脫逃。
在他爸的眼裡,常家的三房和他姐姐的婚事,都不算門當戶對。
更何況一窮二白連父母都沒有的林如丹呢!
勤蘭舟很是惆悵。
可瞞是瞞不過去了。
他只能硬著頭皮和他爸講:「爸,我喜歡的人就是個普通的女孩。但,我真的很喜歡她。」
老頭兒像是嘲諷似的翹了下跳角,他打開了裝雪茄的扁盒子,拿出了一根雪茄叼在嘴邊。
娶妻要娶賢,老頭兒一輩子娶了兩個老婆,沒一個是富人家的小姐。
老頭兒十幾歲單槍匹馬來混香島,二十幾歲才有錢買了棟大房子,那會子勤家的事業塊兒版圖也就是初成規模。
老頭兒的第一個老婆只是身邊伺候他的丫頭,她十四歲來他家,有一雙怯生生的小鹿眼睛,長相很是水靈,長到十八歲,爬了他的床,替他生了個閨女。
那年老頭都三十幾歲了,敲鑼打鼓地辦了場喜事。
但好景不長,小丫頭興許是沒有做夫人的命,偏偏又心比天高,稀里糊塗地得了場病,稀里糊塗地沒了命。
老頭兒四十歲的時候,才娶了第二個老婆。
這個老婆也不是富人家的小姐,就是個教富人家小姐跳舞的老師。
她跳起舞來的樣子美麗又靈動,他和她跳了支舞,就動了要再娶妻的念頭。
她給他生了個兒子,一共陪了他二十年,撒手歸西。
「喜歡,那就先帶回來看看吧!」
老頭兒抽了口雪茄,淡淡地吩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