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我聽不出來這段故事與迎春花有任何關係。」
她對他的冷淡語調無動於衷,自顧自地說下去,「後來大禹與塗山女日久生情,結為夫妻,不久之後,塗山的水道完成,大禹要繼續修築下一段路程,在臨去之前,大禹解下系在衣袍上的荊藤,纏繞在妻子的身上,對她說『等到我解決水患的那日,就是我們團圓的日子。』塗山女含淚問著夫君說『那要等到什麼時候呢?』大禹回答她『放心吧!春天來臨,樹木都還未抽出綠芽之前,我就回家了!』
「後來的世人只知道大禹為了治水三過家門而不入,卻不知道在那塗山上的家中有個妻子在等待他,塗山女為了成全夫君治水的宏願,所以就算見到了夫君也不曾出聲呼喚,就這樣看著他來了又走,直到再也見不到他的人。」
「你啰啰唆唆的,到底把話說完了沒?」新上任的韓太太終於沒了耐心,開口催促。
「住口!」韓慕夏低喝了聲,立刻教她噤了口。
「就快說完了,韓太太,請你捺著性子聽我把最後的話說完吧!」蘇迎春紅著眼眶,沒讓盈眶的淚水滾落下來。
「後來……」她哽咽著,用盡了力氣讓自己說下去,「後來大禹終於治水成功,百姓們安居樂業,早忘記了塗山女,而她就守在塗山頭上,日日夜夜地望著山路,等待著夫君歸來,然而為了疏浚而從河溝中挖出的淤泥,不斷地往塗山上堆放,一寸寸地加高,終於把塗山女給淹沒了,後來大禹歸去,遍尋不著愛妻,只見到當日纏繞在妻子身上的荊藤開出了滿山遍野的迎春花,原來,塗山女到死都沒忘記夫君的話,在春天來臨之前,在萬物尚未抽出嫩芽之前,已經先為春天綻放了花朵,以最燦爛的姿態迎接她心愛的男人。」
「確實是……一段凄美的愛情故事。」他笑著替她鼓掌,「謝謝你讓我聽到這麼一段美麗的故事。」
「六年前,你離我而去,讓我日日夜夜都在想你,等你回來,所以塗山女的痛苦,我都知道,後來我把你給忘了,好不容易有段平靜的日子,你卻又出現喚回我全部的記憶,現在……現在你才說不要我了,那你能不能想再想個法子,讓我把你給忘記呢?」
她顫著聲,噙著淚,不懂他為什麼可以如此無動於衷,為什麼看見她如此難過,他還可以笑得出來!
「抱歉,對於你的問題,我只怕是無能為力,出了這道門之後,咱們就是陌生人,我會把關於你的事情都忘記,忘得一乾二淨。」說完,他伸出大手,但要牽的不是她的手,而是他新婚妻子的手。
看著他們兩人親密地牽著手離去,終於,強忍在她心底許久的淚水,就在這一刻潰堤而出,不到片刻的時間,已經濕了她整張慘白的嬌顏。
她原本以為自己可以做得很漂亮,就算他是真的執意要與她分手,她也可以瀟洒的對他說聲「再見」。
但是她唯一得到的,是他的「視而不見」,在與他擦身而過的那一瞬間,她真的以為自己成了空氣,可是她知道自己不是空氣,因為,在她胸口劇烈撕扯的疼痛,張牙舞爪地提醒她自己依舊是有血有肉的人哪!
既然她是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為什麼他能夠對她視若無睹?
因為不再愛她了,所以才會連多見她一眼都不願意嗎?
可是往日的情分不假呀!就看在那些情分上,難道就不能好好再正面瞧她一眼嗎?就只是再多瞧一眼,對他而言就真的那麼難辦到嗎?
她該怎麼辦呢?
懷抱著滿滿有關於他的回憶,卻已經不被他喜愛了,這樣痛苦難過的日子,她還要忍受多久呢?!
風輕柔地吹著,就像是情人的唇吻在臉頰上。
爛漫的春光宛如盛極的笑靨,教人望之心醉,也炫目得教人覺得刺眼,不敢迎視。
韓慕夏知道自己不敢迎視的理由,是因為他心虛,春光太過美好,卻格外地突顯出他的血腥與殘忍。
「你將迎春傷得很深。」鳳知秋走進屋裡,就看見韓慕夏閉眸假寐,明明就戀戀不捨地沐浴在春光里,卻逃避地對燦爛的春光視而不見。
「我知道。」沉冷的嗓音幽幽地從他的唇間吐出。
「你真的知道嗎?韓慕夏。」鳳知秋冷笑了聲,眸色瞬間變得寒冷,「不,你不知道,如果你真的懂得迎春的心被你傷得多痛,你就不會,也不敢,一次又一次揮著利刃割傷她的心。」
「就算是知道了會將她傷得很深、很重,我手裡這把刀還是要落下去,不怕她傷,就怕力道不夠狠,她不會死心。」
「你要她對你死心,徹底死心?」
話落,室內的空氣一瞬間變得死沉,韓慕夏睜開眼睛,轉頭靜淡地看著窗外,蕩漾在藍色天空之下的春光,一如她美麗燦爛的笑靨。
她總是可以笑得很開心,在她身邊的人都會不由自主地被感染,不由自主地與她一起覺得高興。
可是那天,她哭了。
他走了好遠,卻仍舊聽見她抽泣的聲音,她好難過,哭得好悲傷。
聽著她的哭聲,讓他離去的腳步每一步都有如千斤重,每走一步都想要回頭,想要抱著她,緊緊地抱著她,直到她不再哭泣為止。
驀地,他苦笑了聲,斂眸看著套在左手無名指上的白金戒子。
他們之間曾經有過諾言,那個諾言的珍貴性遠遠超過在上帝面前互許終生至死不渝的誓言。
但是,諾言的成立,在於兩個人都必須遵守承諾。
她食言了。
她,當年惹人憐愛的小迎春,說就算他恢復了記憶,也絕對不能夠把她給忘記,否則她會非常難過。
他並不知道是否一般人記憶失而復得之時,就會把失憶期間所發生的事情,所遇上的人全都忘光。
因為,他從來沒有失去過記憶。
六年前假裝失去記憶,只不過是他用來掩入耳目的手法,事情的發生一切都在他的算計之中,而唯一的意外,就是認識了當年的小迎春。
因為不想讓敵人得知他的行蹤,所以住在那棟大房子的期間,他一直避免與人交往,就算是多說半句話都嫌懶,所以一般人根本就無從知道這棟洋房住了人,而她是意外,是突然降臨在他生命中驚喜的「意外」。
他永遠都忘不掉當她抬起小臉時,滿臉淚痕的狼狽模樣,又是淚水又是鼻涕,再加上沾到了泥巴雨水,那個樣子真的很凄慘,但是卻又有一種令人說不出的我見猶憐。
就是那一副令人心魂迷惑的面容,讓他決定不與她保持距離,決定保護她的安危,讓她進入他的生命領域之中。
但是老天爺真的很愛惡作劇,明明是她害怕他會忘記她,沒想到最後的結果竟然是她被石倉悟海的手下所傷,忘記了與他在一起的那段時光。
還記得當年她出院的時候,笑著走在父母之間,與他迎面擦身而過,只將他當成陌生人。
就在那一刻,他決定從此不再見她,因為只要他在她身旁一日,就會帶給她無窮無盡的危險。
但六年過去了,時光越是漫長,就讓他越是感受到遠離她的痛苦,六年之中的每一天,那個天真單純的小迎春都會出現在他的夢中,說他如果真的把她給忘了,她將會非常傷心難過。
半年前,他遭到暗殺,同時也發現在組織之中有內賊,利用組織的名義做私人的買賣,金額動輒上千萬美金,這種事情如果不是分工夠細,而且熟知組織內部運作的人絕對干不出來。
他並不害怕生命受到了威脅,但是,在最危險的那一刻,他只想見到心愛的小迎春,所以他回到台北,想方設法讓她來到他的身邊。
但才沒過多久,他就發現自己錯得離了譜,因為,敵人不是只要他的命,連同他最愛的人的命也想一併取走,要他們血債血還,用他們的性命給石倉悟海報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