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錯誤的使用方式
PS:不好意思,有事所以中斷了許久,好在剛開始沒幾天,就繼續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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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已經過去了好幾天,但每次回想起索諾的話,蕭亞都還是要再次提醒自己,千萬不要自以為看過漫畫就小瞧這個世界的任何人,因為這不里是圍繞著一條船的世界,而是一個自行運轉的世界,遠比漫畫中所展現出的場景要大,也要真實!
當時只是禮貌性的對「三個孩子這麼小就失去了親人」表示惋惜,船長索諾就從反應中察覺到幾個人只是偶遇的真實情況,並進一步由此對蕭亞的性格特點作出了分析,從而得出「這傢伙是個會照顧跟自己沒有關係的小孩那種蠢『好心人』,所以對於商船進行搶劫可能會有所反感」的結論,居然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儘管發現了商船卻沒有攻擊。
說實話,對於這個判斷,哪怕是蕭亞自己也不得不承認是正確的,因為他設想了下,如果是海賊火拚的話,他大概還能無所謂,可要真的攻擊商船,即使是已經上了「賊船」,但可不表示他就能置之不理,而且,商船也是船,到時候,坐誰的不是坐呢?所以,真的很難說自己會不會跟那些海賊開打,畢竟自己的優勢似乎很大……
然而,索諾作為一個見面沒幾天的陌生人,便能將自己的反應分析到這種程度……細思恐極啊!不是見聞色霸氣,卻勝似見聞色霸氣,在蕭亞看來,比起那些什麼可習得霸氣來,這才是真「霸」,想學都沒得學!
甚至,對於當時那「禮貌性的惋惜」,究竟是不是飽含深意的「試探」,蕭亞直到現在都無法確定,他只知道,這個世界很大,裡面能人很多,自己嘛,至少對靠智力對抗已經絕望了,根本不是一個層次上啊。
而且還不止於此,對於一個人的身體素質來說,除了智力的話,就是體力了,當然,對於現在的蕭亞來說,還要加上響雷果實的力量,雖然對於這方面他還有點自信,以目前的水平對付腦子和實力都一般的傢伙應該沒啥問題,但要說更進一步,恐怕還力有未逮。
而且,就象加亞島上的屠殺一樣,這裡是一個真實的世界,有自己的自然法則和規律,並且,不僅僅是由惡魔果實這種不科學的東西,在很多方面也同樣表現出來,至少,牛頓同學在這裡就算被蘋果砸死,也不可能總結出萬有引力定律,因為,這裡的力學體系顯然並不遵循地球的規律,路飛那個傢伙揮動巨型黃金球在空中亂舞,打出「橡皮煙花.黃金牡丹」,把雷雲給打散的景象可是深深烙印在艾尼路.前,蕭亞.現的腦海里!要是按照牛頓力學,無論路飛的力氣有多大,這都是不可能發生的。
依據牛頓第二定律,「物體在受到合外力的作用會產生加速度,加速度的方向和合外力的方向相同,加速度的大小與合外力的大小成正比,與物體的慣性質量成反比」,以及第三定律「兩個物體之間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在同一條直線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在這種力學體系下,即使路飛的力量足以使黃金球的運動狀態發生變化,質量遠小於黃金球的他也會因為改變黃金球運動狀態的反作用力而使自身產生更大的加速度,換句話說,他大力揮動拳頭的結果,應該是黃金球原地不動,而自己高速反向飛離才對!事實上,路飛的「橡皮煙花.黃金牡丹」就相當於大炮開火,炮彈原地不動,而大炮飛向遠方……然而,據蕭亞所見,即使是這個世界的大炮射擊時,也不會出現如此詭異的景象啊?!所以,牛頓同學,你還是安心賣蘋果去吧。
好在雖然力學體系已經面目全非了,但至少在響雷果實的領域,電學方面,起碼在宏觀層面上,還沒有超出蕭亞的認知,所以說,高中物理沒白學,還有潛力可以挖,只是,這也不全是好事……
比如說,之前在交易所那個遭雷劈的傢伙,雖然當時全身焦黑,四處冒煙,但從蕭亞所感應到對方的身體反應情況來看,其傷勢離死還遠著呢,就這殺傷力,還好意思跟那些拳碎高山,腳裂大地,刀劈大海的怪物們相提並論?當然,蕭亞也沒有出全力,來什麼「一億伏特」就是了,但關鍵並不是這個,而是,直接向敵人釋放雷電這種用法,它就是如此不給力啊!
如果在兩根電極之間加很高的電壓,並把它們慢慢地靠近。當兩根電極靠近到一定的距離時,在它們之間就會出現電火花,這就是所謂「弧光放電」現象,雷雨雲所產生的閃電,其實從原理上也是「弧光放電」,只不過它的「電極」是雷雨雲罷了,確切的說,是雲中所聚集的電荷達到一定的數量時,在雲內不同部位之間或者雲與地面之間就形成了很強的電場,達到足以把雲內外的大氣層擊穿的程度時,於是在雲與地面之間或者在雲的不同部位之間以及不同雲塊之間激發出電弧,並釋放出閃光,被人們看到,就是「閃電」了,而電弧的高溫急劇加熱空氣,引起劇烈膨脹所產生的爆鳴,則是雷聲。
由此可知,如果沒有足夠的電場強度,根本不可能形成閃電,而高電場強度也就意味著高電壓,所以,雷電首先必然是高電壓;但僅僅有高電壓的話,還不足以產生強大的閃電,因為要形成電弧閃光與空氣爆鳴需要電流,否則即使形成閃電也會很細、很暗、聲音很小,所以,光柱很粗、亮度很高、聲音巨大的閃電,其電流非常大,也就是說,強大的閃電既是高電壓,又是高電流,據說一次閃電的電壓可達到上億伏特,瞬間電流可達到幾十萬安培!雷電才會產生那雷聲隆隆、電光閃閃的壯觀景象,異常拉風。
但是,倒霉的就是這個「但是」,因為是單純依靠自然積蓄的電場,所以閃電的持續時間很短,大約在幾十毫秒的範圍,由於放電時間極短,於是閃電功率的紙面數字看起來極高,可以達到數十萬千瓦,但與時間結合在一起的話,總能量就遠沒有那麼嚇人了,大約是個10~15兆焦爾的水平,按照1度電為3.6兆焦爾換算一下,只相當於幾度電而已……
雖然似乎很不可思議,但功率與能量配合上時間就是這麼神奇,其實很多事情都是如此,比如Glock手槍槍口動能為500焦耳,可換個描述,就是以500牛頓的力運動1米所做的功,或者重量為500牛頓,也就是51千克多一點點的物體,在距離地面1米處的勢能,被格洛克手槍頂著槍口打一槍,哪怕是打在四肢上,血光四射都是必不可少的,但在足球場上爭頭槌的時候,一百多斤的運動員掉下來砸在其他人身上,則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一骨碌爬起來接著滿場跑,有裁判可能判對方犯規的情況下除外……
實際上,從這個角度來看,艾尼路對響雷果實的開發已經遠遠超過自然界雷電的威力了,否則怎麼用電流雷冶金呢?都是雷電,誰見過避雷針神馬的被雷電給煉了的?
但即使艾尼路所能釋放的能量已經超過了真實的閃電,可他在很多方面都無法忽視電流的物理特性,比如,作為純能量形態,電流本身的物理傷害極低,事實上,閃電對物體所產生的破壞幾乎完全依賴於電流的熱效應,以及熱物理效應,也就是依靠電流所產生的高溫和物體由於高溫作用所產生的物理變化。
以雷擊樹木為例,當電流通過樹木本身時,所產生的高溫會導致就是樹木碳化,甚至燃燒,這就是熱效應的表現;而樹木體內,以及縫隙中所包含的水份則會因為高溫而急劇氣化膨脹,產生類似爆炸的衝擊,使樹木爆皮、甚至斷裂,則屬於熱物理效應。
由此可知,單純依靠雷電所產生物理破壞,對物體性質以及形態都有相當的要求,像樹木之類有機物質,具有適當導電能力、富含水分、可以燃燒的物體就相對容易被破壞,而像岩石、金屬之類,以及電阻極高或極低的,如果有縫隙的話還能指望通過對其中的空氣和水分熱膨脹撐一下,要是實心、沒有縫隙的……誰見過雷電把完整的石頭劈開的?
因為作用機理的原因,雷電對於物體的純物理傷害非常難看,那它對於富含水分、鬆軟導電的人體又會造成什麼樣的殺傷效果呢?能不能產生燒焦、爆裂的效果呢?
在當年上學的時候,蕭亞曾經深深被一種物理題型所困惑,輸電線路為什麼用高壓電就能降低損耗?按照功率計算公式,電路電阻一定的情況下,提高電壓,則損耗功率應該也同步增加的說啊?終於有一天,他才明白過來,輸送線路損耗應當視為電阻作功,此部分功率計算公式與電流強度有關,而功率一定的情況下,電壓越高,則電流強度越小,輸送線路所產生的電阻功率也越小,換言之,因為被浪費掉的功率少了,所以高壓電的輸送效率就高了。
而從本質上說,雷電與輸電線路是相同的,都是電流運動,只不過輸電線路產生的能量叫損耗,而雷電的殺傷效果則完全依賴於「損耗」,電流能量被「損耗」的越厲害,作用於目標的能量也就越多,可是如此一來,從這個角度來看,不改變總功率的情況下,單純提升雷電的電壓,對於殺傷目標這個角度來說,似乎會產生反效果?
此外,當使用雷電攻擊人體時,所需要面對的問題還不止於此,在正常情況下,人體作為電的良導體,在接觸到電流時可以讓其通過,或者說,會成為電流的主要路徑,但是,在被雷電擊中時,卻會發生與普通,或者說低壓電流不同的情況,這是因為雷電的電壓極高,足以擊穿空氣,沒辦法,相比於常見的「低壓」電流,空氣擊穿電壓是雷電的「起步價」,否則也無法產生閃電電弧了……於是,相對於人體這個「導電體」來說,空氣反而是雷電更加「順暢」的通路,並且「水往低處流」這句話事實上可是適用於幾乎所有的能量形式,電流自然也不例外。
所以,當雷電擊中人體時,其絕大部分能量都會從體外以閃絡的形式通過,只有極少部分會通過人體。以一次典型狀態下的雷擊為例,即使雷電電壓為五百萬伏特,電流為千安培級,功率將高達五百萬千瓦,但在擊中人體后最終通過人體的電流不過十千瓦左右,再考慮到雷電的持續時間,總能量就更是少得可憐。
之所以會只有如此少的電流通過人體,正是因為閃電電壓極高,足以擊穿空氣從而通過電流的原因,所以根據電壓原理,雷電作用於人體這部分電流只與空氣的擊穿電壓、人體電阻以及電流在人體內路徑對應體外電弧長度有關,而與外加電壓和電流無關……所以說,用雷電劈人的話,單純依靠雷電流對目標所產生的殺傷效果與釋放的雷電電壓並不是成正比的線性對應關係!因此,儘管被雷劈的黑不溜秋,四處冒煙雖然視覺效果不錯,但殺傷力嘛……這不是簡直,而是天生自帶人形描邊屬性啊!
當然,人不是實心石頭或金屬,而且有心跳、帶呼吸的活人更要有一系列的生理活動作支撐,所以通過雷電對人產生殺傷也沒必要非得燒成焦炭,只要電流將人體生理活動打亂,就足以產生嚴重的後果,如雷電流通過心臟會造成心臟麻痹而使血液循環停止,通過腦部則可能會造成神經系統紊亂而停止呼吸,但問題是,這些傷害都非物理**質損傷,而是強電流對人體自身神經系統擾亂所造成的暫時現象,只要有正確的緊急應對,就有很大幾率搶救成功,從而挽救生命,此外,如果被劈的人命夠硬,即使放著不管也沒事,哪怕是渾身焦黑,四外冒煙,口吐白沫什麼的,貌似也不比「斷了幾根骨頭,鼻樑,上臂和鎖骨全碎,失血量稍微超過了致死量,血壓差不多沒有」更危險到哪去……
用閃電劈人神馬的,完全沒有致命一擊效果,絕對是錯誤的使用方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