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縣丞乍聽此言不由吃了一驚,心中很是不解,便問他道:「此案雖說詭異,但確實沒有任何線索,眾百姓都說是妖怪所為,大人卻為何如此肯定這是一件姦殺案?」顏縣令道:「此事瞞得了別人卻瞞不得我。你且想想,若是妖怪搶走劉氏,卻未必一一定要殺了她的丈夫,即使是要殺了宋義又豈能用刀開膛破腹,而且獨獨拿走床單又是為何呢?」縣丞聽罷這才明白過來
於是便請示下一步該怎麼辦。顏縣令沉思片刻便讓他先找幾個精幹的手下去到宋義和劉氏所在的兩村去暗中打探,看看有沒有無故不歸的人。過了數天出訪的人回來報說劉氏村中有一一個叫劉五的男子已經出外未歸數年了,家中人也不知道他去了何處,不僅如此,這男子還是劉家的遠房表親,兩人自幼便是相識。顏縣令馬上又派人去問劉五是在案發前出去的還是在案發後出去的?回報說大概是同一時間。顏縣令-聽便拍手道:「這就對了,真兇即是此人啊!」說畢便命人將劉五父母拘來細細盤問,想知道他平時出門對哪裡最熟,劉五父母跪在地下想了半天方才戰戰兢兢地答道是江蘇清江浦,顏縣令一聽大喜,急忙派遣兩個衙役帶上劉氏的父親按圖索驥,到清江浦暗自查詢。可經過十餘天的苦苦尋找,都不見劉五的蹤跡,兩人不由有些心灰意冷,準備再找一天若是找不到就返身回去了。說來也巧,這一日三人走街串巷四處張望,正在口渴之時看見前面不遠處有一個酒肆,三人正準備進去喝兩杯,一抬頭卻看見-個年輕貌美的少婦正站在酒肆門口招呼客人,劉氏的父親乍一看便覺得這少婦好生眼熟,待他定睛仔細一看,這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這美貌少婦不是別人,正是自己失蹤多年的女兒劉氏。
兩個衙役看劉父直勾勾的盯著那個少婦,面上神色大變,心中知道必然有異,一問之下方知眼前的少婦即是劉氏,不由喜上心頭,年輕一點的衙役正待上前,卻被另外一一個年紀稍長的衙役拉住讓他不要打草驚蛇,三人躲在一-旁的角落裡暗自觀察。沒過一會便看見酒肆的老闆出來了,站在門口和劉氏說起話來,劉父一看此人果然是自己的遠房表侄劉五。此時衙役問得真切,才留下-人和劉父在現場監視,另外一人直接去當地的縣衙呈上公文請求協助緝拿殺人要犯。過不多時他便領著一群當地捕快來到酒肆將二人當場緝拿,劉五和劉氏猝不及防,正在申辯時卻見劉父已經面色鐵青的站在面前,指著二人氣得渾身顫抖半天說不出話來。見此情形二人面色煞白不發一言,唯有相對嘆氣而已。
兩個衙役帶著劉父一-路奔波將他們押送回來,進城之時整個縣城的老百姓聽說之後都出來圍觀,一時人潮人海觀者如堵,好不容易才將他們帶到公堂之上,顏縣令-問之下方知劉氏在出嫁前便與劉五有奸,及至劉氏嫁入宋家,不僅劉五心中嫉恨萬分,劉氏也是舊情難斷,兩人便趁劉氏回娘家之時偷偷歡會,商議除去宋義之後遠走高飛作一對長久夫妻,思來想去便藉助古墓有妖的流言在夫妻倆歸家的路上故布疑陣,讓劉氏借口小解換去褲子,再故作姿態以使宋義起了疑心並在回家后告訴了自己的父親。待到晚間劉氏趁宋義睡熟之後悄悄起身將窗戶打開,將姦夫劉五放進來,然後自己先從窗戶溜出去,讓劉三持刀殺害宋義後背上早已用紙糊好的翅膀從窗中趁黑而遁,想藉此讓人以為是妖怪所為,因為床單上全是血污,-看便不像是被妖怪所殺,所以臨走之時才將床單捲走,之後二人逃至清江浦,用平日的積蓄開了個小酒肆,在此定居下來。他們本以為自己做的天衣無縫,沒想到新來的顏縣令卻明察秋毫找到了破綻,終將他們緝拿歸案,至此此案方才真相大白水落石出,劉三和劉氏自是難逃法網,三個月後雙雙被斬於鬧市,宋義之冤也終於得以被雪,可以瞑目於地下了,而顏縣令自此名聲大噪,當地百姓人稱顏青天,終其一任境內路不拾遺家不閉戶,再無命案發生。
很久以前,榿木河邊的岳家村住著一一個叫岳老漢的漁夫,他每天總能捕到一大簍魚,這讓其他漁夫非常奇怪。原來,岳老漢每天都在同一片水域。
插那裡的魚特別多。在大伙兒的請求下,5老漢答應帶他們去捕魚。可就在出船那天,大家剛來到岳老漢說的那片水域,所有的船都沉到了水裡。等他們被救起來時,就只有岳老漢還有一口氣。岳老漢再也不捕魚了,他告訴大家,他在水裡見到了魚王。原來,那裡是魚王的地盤,5有村裡的漁夫王才能去;其他擅自闖入的,都只能死。魚王還跟岳老漢約定:為了懲罰岳家村的漁民,從此以後,岳家村的漁網必須大於三指寬,否則它的詛咒就會應驗......
楊樂樂是在酒吧里聽這個故事,講故事的是一個戴眼鏡的外國小夥子,普通話說得很地道。小夥子見楊樂樂聽得全神貫注,就笑了起來:「想不到現在還有人對這麼老套的故事感興趣。」楊樂樂這才發現,聽故事的人早就散得只剩下她一個。
「魚王的詛咒到底是什麼?」楊樂樂最怕故事有頭無尾。
「想知道故事的結局也不難,」小夥子拿出了一張名片,「我正要招聘一名助手,你願意試試嗎?」
見楊樂樂一臉疑惑,小夥子連忙解釋:「我是民俗專家,中文名叫司馬子鑒,正準備去故事裡說的岳家村研究民俗。
你如果對這個故事感興趣,歡迎你明天上午到國際飯店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