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勸退離校

23.勸退離校

《鄧麗君》(長篇小說)上卷《天才少女》張寶同2017.6.20

中視公司通知鄧麗君明天去電視台做節目,所以,她必須要提前向學校請假。這事讓鄧麗君感到很是為難,因為金陵女子中學的制度很嚴,不像在蘆洲國民小學那時,每次遇到上課期間出外演唱,只要給班主任老師寫張請假條就行了。但是,這個假她還必須要請,如果不請,明天的節目做不成,那她就會失去一次成為名星的重要機會。因為中視是台灣全境非常有名的電視台,特別是他們《每日一星》的節目收視率非常高,不但學生們非常喜歡,就連有些成年人也喜歡看。可以說只要她能在這個節目中出現,明天就會一夜走紅。

她來到辦公室找班主任項老師。項老師是一位慈善溫和,斯文儒雅的男教師,四十來歲,平時對鄧麗筠的印象挺好。鄧麗筠對項老師說,「項老師,中視公司《每日一星》欄目要我明天到電視台做節目,我要請假一天。」本想項老師不但不會為難她,反會支持她,可是不想,項老師卻說,「鄧麗筠同學,你近來請假次數太多,已經嚴重地影響到你的正常學習。」

說著,項老師拿出一份考勤表和成績單給鄧麗君自己看。考勤表上顯示她一年來共請假三十六次,考試成績,國語57分,數學23分,還有其他學科都非常不好。她看完考勤表和成績單,臉上一陣火辣辣地發燒。是的,她整天忙著出外演出,哪有心思學習?

項老師看她顯出了愧疚之色,就耐心地對她說,「鄧麗筠同學,我知道在你在外面演出很愛歡迎,可是,你年齡還小,還是個學生,就應該以學為主,不能本末倒置,把學習當成了副業。」

可是鄧麗君說,「老師,請你原諒,我就再請這一次假,以後別的假我都不請了。」

項老師顯得很為難,說,「學校明文規定,學生非病非難請假兩周要給予告誡,請假一個月按自行退學處理。可你請的假早就超過了一個月,而且,都是因為出外演出。」

鄧麗筠說,「老師,你放心,我一定會認真改正。」

項老師搖了搖頭,說,「只怕你做不到。」

鄧麗筠說,「我要做不到,你可以隨便批評我。」

項老師嚴正告誡著說,「不是隨便批評的問題,如果你再繼續因出外演出請假,到那時我可再也不管你了。」

好不容易地請過假,鄧麗君回到了家裡,還沒等她把老師找她講話的事告訴給爸媽,卻在聽爸媽兩人在激烈爭吵。

媽媽一邊在擀著麵條,一邊在惱怒地說,「你就知道讓女兒掙錢,沒完沒了地掙錢,一點都不考慮她的死活和學習。」

爸爸說,「從小我就給她花了那多的錢,費那多的力,不就是想讓她能掙更多的錢,減輕咱們的生活負擔。再說,她不就是動動嘴巴,唱唱歌,又不是讓她背大包扛大箱。」

媽媽說,「你真是站著說話不嫌腰痛,那你一個大男人家為什麼不說好好地辛苦掙錢,養家糊口,卻要整天泡在酒館和賭場,把女兒掙來的辛苦錢都拿去喝酒和賭博。還好意思說這種話,你真是說話不嫌牙疼。」

爸爸躁了,吼叫著說,「我把她養大,花她的錢有什麼不行?」說著,便把手中的胡琴一下丟在了床上,說,「我知道你看著我不順眼,那好,我走,我離你遠些。」說著,就要出門去別的飯館吃飯。

本來,家裡還開辦著小飯館,可是,因為趙素桂每天要帶著鄧麗君出外演出,而鄧長安和鄧長順都出外工作了,小飯館已經辦不下去了,早就轉讓給別人了。因為鄧麗君現在已經掙錢多了,家裡的生活也已經不再困難了,所以,鄧樞也不再出去跟著93樂隊出去演奏了,而是舒舒服服地每天出入酒吧和飯館,已經開始養尊處優了。

他正要出門,看見女兒從外面進來了,就對女兒說,「你把桌上的合同看一下,那是我跟寶萊酒吧簽訂的合同。」

鄧麗筠沒看合同,就知道了剛才母親和他吵架的原因,就對父親說,「爸爸,你老是不停地跟人家簽合同,從來都不管我的學習,今天老師找我談話了,說我請假的次數早就超過了學校的規定,而且學習成績一直在下滑,還說如果照此下去,學校會勒令讓我退學。」

一聽這話,媽媽更是惱怒了,罵道,「你這樣下去非毀了孩子。」

可鄧樞卻說,「他嚇唬誰?請幾天假就要把學生開除,你看他們敢不?」

鄧麗君告誡地說,「不是他們敢不敢,而是學校有明文規定。」

鄧樞說,「你別害怕,下次再請假,我去學校給你們老師說。」

這時,鄧麗君把桌上的合同拿起看了看,就說,「讓我每天九點半到寶萊酒吧演出?可是,我那時才剛在凱樂大酒店唱完歌,哪能幾分鐘就趕到了寶萊酒吧?你是把我當成了孫悟空了,能一個跟頭翻出幾裡外?」

鄧樞說,「不行,你可以跟別人把時間換一下,要不,就擋個車過去。合同都簽過了,錢也花了,總不能不給人家演出吧?」

鄧麗君就惱火地說,「那你為啥不事先跟我商量一下?」

父親說,「你一個小孩家,有啥好跟你商量的?」

母親說,「她一個小孩家,你幹嘛要把她當作牛馬使喚?」

鄧樞見母女倆一起把矛頭對著他,便說,「我不跟你們吵,我要出去吃飯了。」說著,便出門走了。

鄧麗君讓媽媽帶著來到了中視公司節目錄製現場,這裡的一切都讓鄧麗君感到神秘和好奇。這是她第一次在影視台錄製節目,所以,在來這之前,媽媽給她做了精心的化妝和打扮。此時的鄧麗君已是位13歲的少女了,個頭已經快和媽媽一樣高了,臉蛋還是那樣白白的胖胖的,但卻有了一些少女的聰慧與清秀,穿著一件母親最近給她買的連衣裙,色彩清淡,樣式活潑,給人一種清爽文秀之感。

但電視台的一位阿姨還是給她重新化了妝,然後把她帶到了一個拍攝現場。一位四十來歲的男導演給她講了今天要錄製的內容,讓她照著去說。於是,她就講述了她每天是怎樣練歌,怎樣上課和怎樣出外演唱。這對她來說非常地容易。接著,導演讓她邊唱邊跳地表演一段黃梅戲,又唱了幾支她認為最拿手的歌曲。大概花費了兩個來小時,節目拍攝完了,導演讓她晚上七點半鐘觀看。

實際上那個節目她就沒看,他家沒有電視機,而且她晚上要出去演唱,也沒有時間。第二天早上她上學時,班裡有好幾位同學都對她說他們看到了她《每日一星》的節目,還把她稱為天才小歌星。因為電視節目里就是這樣稱呼她的。她似乎真地成了學校的知名人物,許多鄰班同學見到她就用十分羨慕的口氣叫她天才小歌星。更讓她出乎所料的是當天台灣的各家報紙也都登出了她的大幅照片,稱她為「天才女歌星」,大篇幅地介紹她在演唱方面的天賦。可以說一夜之間,她的名字就響徹了整個台灣上空。

(請關注張寶同的簽約作品《詩意的情感》,包括精短散文、生活隨筆和中短篇小說,今天發布的是《大明宮後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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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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