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〇五三節 正義末路
6月18日凌晨一點多,殷志鵬從科技館公寓離開。他剛剛伺候自己心愛的女友擦洗完身體,看著她沉沉睡去方才躡手躡腳地出門。當然在那之前,他們已經度過了一個美妙的夜晚,箇中滋味不消言說。
「呼……」
他疲憊地嘆了口氣,拿鑰匙打開自己的自行車鎖,抬腿便跨了上去。
這輛稍顯老舊的鳳凰牌自行車是他父親昔年的愛物之一,他小的時候就是使用它來學騎車的。這車上的橫樑對於腿腳尚短的小孩子來說相當不友好,害得他只能把一隻腳從橫樑下面穿過去,轉彎的時候經常會摔跤。但時至如今他的個頭已長到了一米八,操控它當然不再有半點難度可言,自行車在他的身下有如馴服的良馬,載著騎士破風前行。
畢竟是有近二十年歷史的舊物,零件已經換了幾茬,卻仍然頗顯老態。自行車行的年輕老闆一直在勸他乾脆換一輛得了。殷志鵬自己也在考慮,如果割捨不下過去的回憶,只要把它擱置起來勤擦勤洗就好,沒必要一直折騰它。以他的財力當然買得起更好的車子,老是騎著這麼一輛舊車,曉薇也會覺得丟臉吧?
想起數分鐘前女友的嬌態,殷志鵬不由得又露出了溫柔的笑容。
他騎著車子駛上人行道。夏日的攤販總是收攤晚些,凌晨時分還有些小吃稀稀落落地在廣場周圍分佈著。殷志鵬從烤腸和菜煎餅的香味中穿過,回味著她的身體那柔軟而甜美的感覺。
說起來……每次「那個」完之後她怎麼都不願意去洗洗身子啊?冬天也就算了,夏天還帶著一身汗睡覺,她都不會覺得難受嗎?
他又想起女友剛才順嘴向自己提起的話題——昨天是那個名叫洛依風的小孩的生日。
殷志鵬當然不會對那小子的生日有什麼興趣。他所在意的是另一件事:按江曉薇的說法,上個月那孩子曾經跑去了遊戲廳,還跟人打了一架,對手是八個十多歲的男孩子。正常來想一個小學生對上一個初中生都困難,更別說是八個了。但那八個人卻賊喊捉賊,口口聲聲說是洛依風把他們給打了。
有趣。
殷志鵬產生了這樣的感想。
一個對八個,絕對不可能嗎?不,不見得……
殷志鵬拿自己做了一下對比。如果條件合適,他可以在一分鐘內就把八個人全部放倒。比如說,在狹窄的小巷子里,這樣對方就發揮不出人數優勢,同時最多只會面對一到兩名敵人。兩邊都沒有武器的情況下,就是純粹搏擊能力的比拼。瞄準要害狠擊一拳的話,輕易就能讓人當場失去戰鬥能力。
八個小混混而已,對那個即便遇上走私犯都能冷靜地使用「射釘槍」來抵抗的孩子來說,只能算是一盤開胃菜吧?
殷志鵬只靠一點點道聽途說的消息就把那天的狀況還原了個八九不離十,只是自己還無法確認而已,他打算有空的時候,就去找到那八個孩子打聽一下當時的狀況。
他仍然沒有放棄對那個怪小孩的警惕,有備無患。
他下了一個台階,自行車發出不妙的「嘎吱嘎吱」聲,他卻並沒有在意。
說起來,四月份發生在體育館游泳池的那件事……
殷志鵬當時也跟女友一樣害臊,畢竟被從小看到大的小妹見到了自己「不成體統」的一面,他一時羞怒便決定以後不再帶這兩個孩子出來玩了。但事後想想,他總覺得那天的事情有些不太對勁。
按他後來跟文心語打聽的情況來看,當時她跟洛依風都已經轉身,洛依風還在她前面,那麼究竟是誰碰響了窗框?如果沒有那響聲,早已情迷意亂的殷志鵬和江曉薇肯定不會發現兩個孩子在偷窺,那麼他們的「四人約會」就會接著持續下去。是否有一個人已經厭倦了這樣的「約會」,所以才刻意製造出這樣一起事件,來促成當下的結果?
他回想起那個男孩平淡的笑臉。
無心之過?刻意為之?
不管怎麼說,現在回頭去看,總覺得充滿了疑團。
意圖姑且不論,他到底是用什麼方法做到的?機關嗎?能做出那種「射釘槍」的男孩,再做一個碰響窗框的小工具也不足為奇。可那天他去游泳館也是臨時起意,洛依風不可能知道他們的目的地,也不可能知道他跟江曉薇會按捺不住來一番天雷勾動地火……那麼他究竟是什麼時候做好了機關,又在什麼時候安裝上的?
……有趣至極。
這兩個月來,雖然不再跟那個小男孩見面,但殷志鵬並沒有放棄對他的調查。他拜託一個北地的朋友,想要調查依風出身的那家孤兒院,幾天前那位朋友傳回了消息,只告訴了他四個字:
璇璣計劃。
「那是什麼?」
「……別多問。我只能告訴你這個名字,反正很多人都知道了,多你一個也無所謂。但了解詳細內容的人,在整個遠東也不會超過兩隻手數。反正我是不清楚,勸你也不要打聽。」
那位朋友諱莫如深,只說這件事跟軍方有些關係。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洛依風的能力就有了一個合理的解釋。而且他遮掩出身的理由也有了,不僅不可疑,反而相當合情合理。
殷志鵬最多只是蘭陵這片地方的一個小警察,既沒有膽子也沒有能力去觸及軍方的隱秘。正常來說的話,在這裡停步才是明智的選擇吧?
但……
到目前為止,所有的一切仍然都只是猜測而已。
不管洛依風的背景有多「乾淨」,他本人仍然持有危險的能力這一點不會改變。現在他身邊幾乎所有的人都對他深信不疑,那麼就必須有一個人以懷疑的目光來緊盯著他,這樣才能保證他不會隨便出格。
對他的調查或許可以告一段落,但對他的監視卻不能終止。
用裝酷一點的話來說,這就是身為警察的必要之惡。
也許最終能有一天會和那個孩子達成相互理解。殷志鵬想著。但不是現在,絕對不是。
他騎車一路行到烈士陵園附近,這裡的攤販都已經結束營業,最後剩下的兩個老闆也把摺疊小桌和馬扎子搬上推車,大聲聊著天晃晃悠悠地離去。殘餘的香味讓殷志鵬有些懷念許久不見的燒烤,也許明天他可以早點下班去搞幾串羊油開開葷?
他的房子就在司法局宿舍旁邊,嚴格來說那也屬於桃源小區的一部分。最近的路當然是從廣場小樹林中穿過去,但裡面沒有燈光,路又崎嶇不平,他還是習慣向右拐過海關到振興中路繞行。
也許這樣的夜晚註定不會平靜,當他騎行到一家羊肉湯館旁邊時,與夏夜不符的冷風襲擾著他的身體,讓他不由自主打了個哆嗦。這時他聽到了路邊小巷中細微的呼喊——
「大哥、大哥我求求你們!我有錢!我給你們錢好不好!求求你們別——唔……嗚嗚嗚嗚!」
身為警察的條件反射讓殷志鵬立刻剎住了車。車輪在地上摩擦,發出尖銳刺耳的聲音。那巷子裡面的動靜頓了一下,卻並沒有停止。
那呼聲毫無疑問是一名女性,現在她大概被人捂上了嘴巴。殷志鵬在一瞬間把所有雜亂的心緒都拋到了九霄雲外,在周遭一片寂靜之中,他隱約聽到了幾個男人的低語。有兩個人嗎?不,至少三個……
小巷子里光線陰暗,可能還有轉角,他看不清裡面發生了什麼。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有一名女性正在或即將遭受侵害,施暴者至少有三名男性,詳情不明。殷志鵬的手往腰間摸去,他現在不在工作狀態,只穿著便服,腰帶上也只扣著他的私人BB機。他本打算下個月就給自己和江曉薇各買一部諾基亞的,現在他有些後悔沒有早點做出決定了。
怎麼辦?
他不知道自己剛才的剎車聲是否已經讓那些男人們——或者稱為「歹徒們」——產生了警覺。如果對方持有刀具的話,在那種漆黑的小巷子里埋伏,往他身上捅一刀子,他沒有百分百的把握能夠躲開。
換言之,一個人去面對這種未知的狀況,實在太過危險。
但是離這裡最近的光明路派出所和振興路派出所,騎車來回都要五到十分鐘左右,而巷子里的那個姑娘隨時都有可能遭遇危險。等他帶人再趕過來,到時候黃花菜都涼了。
這次要是能平安解決的話,明天就請假去買部手機。他這麼想著,狠下心來使勁把自行車往地上一砸。可憐的老車子「咣嘰」一下砸在水泥地面上,金屬鈴鐺伴隨著「喀啦啦」的雜訊滾到一邊。
「對不起,老爸。」
殷志鵬在心裡默念了一聲。
有些人的膽子並不算大,他們可能會一時興起跑去作惡,但一被人發現就會倉皇逃走。殷志鵬真心指望對方也是這樣的人。
可惜事與願違。自行車摔倒的聲音讓裡面男人們的聲音戛然而止,但他們卻並沒有出來的跡象。女人的聲音嗚嗚咽咽,一個陰狠的男音低聲吼道:「閉嘴!別出聲!」
好吧。殷志鵬咬了咬牙。不管他們原來有沒有警覺,現在是肯定已經警覺起來了。
他小心地靠近巷子口,但腳下仍然踩到了些許砂石,發出「咯嘣」的響動。裡面有個男人威脅道:「誰?趕緊滾!」
「我是警察!」事已至此,殷志鵬索性大聲說道,「裡面的人趕緊給我出來!」
又沒有迴音了。幾秒種后,殷志鵬聽到窸窸窣窣的腳步聲,女人的哭泣聲又傳了出來:
「救命……救命……」
「我來了。」他沉聲說道。定了定神,以緩慢的腳步一邊戒備著一邊向小巷裡移動。他想那些人應該已經跑了,可能這巷子還有另外一個出口,不然那個女人也不敢出聲這樣說。
但還是要保持警惕,以免被人偷襲。
他無法確認那些人是否已經離去,但也不能在這裡猶豫不決。巷子裡面有一位女性受害者……不,「女性」二字是多餘的,重點是「受害者」。只要有人遭受不法侵害,他就必須要挺身而出。
因為他是一名警察。
如果連警察都沒有制裁罪惡的勇氣的話,那麼人民還能夠去相信誰呢?
殷志鵬就這樣沒入了陰影深處。
關於他在這個夜晚究竟都做了些什麼,我們還能夠從後來各方的證詞之中窺見一鱗片爪,從中組合出他臨別前的行動軌跡。但關於他在這個夜晚究竟都思考了些什麼,從今以後,卻再也沒有人會知道了。
他的屍體在當日凌晨五點被發現。那時天色微明,羊肉湯館的老闆正要去早市採購新鮮的菜食。當他打開門后,映入他眼帘的便是那男人仰卧在小巷冰冷泥地上的身姿。這名年輕卻才幹出眾、功績不菲的警察就那樣安靜地躺著,胸腹間一道深及內髒的傷口,讓他的半具軀幹都被乾涸的黑血染透。在他圓瞪的雙目中,依稀還有一絲凝滯的火焰,彷彿在訴說著他最後的憤怒與不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