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第一百零九章
你們懂這是什麼東東……這讓趙雪默默低下頭不去看他。
宋程出於飢餓中仍然不放棄讀書的意志確實很可敬,可是即使如此她也沒有把肉罐頭分給他的意思。
宋程即不是她的親人也不是她的隊友,她憑什麼把珍貴的肉分給他?末世可憐的人多了,她可憐自己還來不及,哪有多餘的同情心去可憐人家。
然而,雖然她不會去幫助宋程,但她知道飢.餓.難.耐的滋味,於是她後期加快了吃午餐肉罐頭的速度,力圖快點吃完不讓他再受折磨。
吃完了最後一口肉,趙雪可以聽到宋程鬆了口氣,而她自己也沒有了那種愧疚感,心中也暢快了些。
吃完了肉喝完了酒,趙雪把那包煙塞進褲袋裡,然後又到貨架前瘋狂採購,抱了一堆煙酒和肉罐頭走到了收銀台前。
「結賬。」趙雪把一堆東西放到收銀台上,已經做好了付出大量晶核的準備。
在來到店裡的時候,她的腦袋裡就被傳輸了不少信息,自然也包括結賬。
同是現代位面的人,趙雪在末世來臨前也去便利店買過東西,自然知道她買的這些東西不貴,在末世前只值幾百塊錢。然而她沒有這個位面的錢,因此只能用末世位面有價值的東西抵賬,這些都是那個奇怪的信息告訴她的。
雖然那個信息沒說違反這些規則的後果,但是趙雪能隱隱知道那絕對不是好事。
因此,在末世弱肉強食慣了的她也沒有選擇強取豪奪,而是準備按規則行事。
「開個價吧,我願意付出我們世界的貨幣,喪屍晶核。」趙雪從兜里取出一把喪屍晶核,認真地道:「喪屍晶核在我的世界作用很多,它不僅是充當貨幣,而且能輔助修鍊,以及作為某些武器的能源,因此它的價值超越了貨幣。」
低頭看了看趙雪手中的喪屍晶核,路鹿沒想到人的腦袋裡竟然能孕育出這麼美麗的晶體。聽完趙雪的講解,他覺得趙雪這個人很實誠,這麼珍貴的東西都願意拿來抵賬,沒有用亂七八糟的東西糊弄自己。
可惜,喪屍晶核再好,對他也沒有半分用處。
他不是科學家,對研究這些東西不感興趣,而且他自身也沒有異能,身體構造和異世界的人類也不一樣,根本用不了喪屍晶核。
至今為止,除了能見識到形形色.色的人,便利店沒有給他帶來其他的好處。或許黃金、晶核等物品都是值錢的東西,拿出去就能換取很多錢,而且運作好了能成為人上之人也說不定,但是他本身對物質的要求不高,能夠養活自己就行了,所以冒著被有心人盯上的危險去搞這些,實在是太不合算了。
活著就很不容易了,何苦為了爭名奪利減少自己享受生活的時間?
因此,路鹿沒指望用便利店賺大錢,他只希望便利店不要虧本,不影響他的正常生活就行了。
抱著一絲歉意,路鹿還是說出了老早就訂好的店規:「抱歉,每次每名客人只能購買三件商品,多餘的不能購買和帶出。」
「為什麼?便利店不是希望客人越買越多才好嗎?」
「因為我窮。」
窮?趙雪被這個理由驚到了,但她仔細一想就明白了原因,他們世界的貨幣在這個世界不通用,如果這個世界的人沒有異能就不能使用喪屍晶核,那麼儘管喪屍晶核在他們的位面很珍貴,只要在這個世界用不了,就一文不值。
趙雪明白了緣由,就把晶核收了回去,她在口袋裡摸了一會,最後摸出了一隻鑽石戒指,這是她在清掃珠寶店的時候撿的。
在末世位面,金銀的價值已經越來越低了,尤其是鑽石,已經低賤到連石頭都不如的境地了。在基地里唯一的硬通貨是喪屍晶核和食物,也因此,她去的那家珠寶店還沒被搶光,大堆大堆的銀飾和鑽石飾品被丟棄在那裡,只有最值錢的首飾才被拾荒者挑走。
現在普通的鑽石戒指連一口雜糧餅都換不到,自然沒有人會把沒用的東西撿回去。
在末世呆久了,剛把鑽石戒指拿出來的時候趙雪還有些懊惱,覺得自己怎麼把這麼不值錢的『垃圾』給掏出來了,但是她很快就想起來這是一個和平的位面,說不定在這個世界鑽石和他們那兒一樣值錢呢?
於是趙雪問道:「小哥,你們這個世界的鑽石值錢嗎?」
「很值錢。」
趙雪大喜:「那好,你把這隻鑽石戒指拿去,它應該能抵過這堆東西的錢了。」
趙雪猜測的沒錯,她拿出的鑽戒正好有一克拉大,在路鹿這邊的世界這種鑽戒最便宜也要五萬元,而且這個鑽戒做工很好,拿到商品里賣沒有十萬是拿不下的。
路鹿承認,即使這個鑽戒拿到當鋪里賣也能輕鬆得到兩萬塊錢,但他還是拒絕了趙雪的請求。
「不行,我不會把這些金銀丟到金店去買的,只會把它們壓箱底積灰。」
「膽小鬼,你只要賣出去就能小賺一筆了,有什麼不敢的。」
「不賣,加上你吃的罐頭和酒,你只能帶走你開封的香煙。」路鹿堅決地道。
水!他終於喝到水了!
在[嶗山白花蛇草水]入口的那一瞬間,男子就體會到了有水喝的喜悅,他感覺到這清涼的液體流過他乾渴的喉嚨,拯救了他快要蒸發的心,僅僅是一小口,就讓他有活過來的感覺。
然而,他剛剛咽下去,從胃袋裡就翻湧上來一股奇怪的味道。
有點像在太陽地下曝晒了一百天的鹹魚,也像臭烘烘地乳酪。
更可怕的是,他竟然從中嘗出了臭襪子的味道。
「難道是這水變質了嗎?」男子,或者叫勒頓,這名淘金者不禁這樣想到。
曾經在冒險的時候喝過惡臭難聞的沼澤水,勒頓以為不會有比這更可怕、味道更差勁的水了,但現在這瓶裝在精緻玻璃瓶里的水,竟然讓他升起了『這比沼澤水還可怕』的念頭,在兩天半沒喝水的現今,他這種反應真是不應該。
畢竟,再難喝的水也是水啊!
第一口就被蛇草水擊倒,勒頓在猶豫要不要喝,最終無法忍受的乾渴擊倒了他,於是他安慰自己道:「能堂而皇之的擺放在商店裡販賣,這應該不是沼澤水那種劣質的水。」
「肯定是我的味覺出了問題!」
勒頓認為這一定是長期沒喝水造成的味覺錯亂,於是他就捏著鼻子把水咕咚咕咚的灌完,當一瓶水都喝完后,他感覺好了很多,不再那麼渴了,不過胃裡翻湧上來的味道越來越讓他覺得噁心了。
「不,除了清澈透明,看起來和大城市裡珍貴的聖水一樣,其實臭水溝里的水都比這個好喝吧?」
勒頓無法在欺騙自己了。
除了解渴的作用,他實在找不出這種水第二種好處來。
如果越喝越覺得難喝這也算優點的話。
砸了砸嘴,勒頓再次品嘗到了酸、甜、苦、辣、咸同時在口中炸開的味道。
這讓他五味雜陳。
自他出生以來,他從來就沒有喝過味道如此複雜的水。
如果單一的苦和辣他是能忍受的,但是又甜又咸又酸又苦,這就讓他承受不了了。
雖然打心底對這名叫[嶗山白花蛇草水]的神水有些抵觸,但這水到底對他有救命之恩,懷著複雜的心情,勒頓忍不住又取過一瓶水仔細品嘗,這次他竟然詭異地品嘗出一種層次感來。
他喝了一口又一口,隨著口渴的緩解,他莫名地覺得這水好像沒有那麼難喝了。
而且他喝著喝著還喝出了一種戚戚然的感情來。
[嶗山白花蛇草水]辛辣苦澀的味道讓他想起了這段艱辛的沙漠旅程。
勒頓本來是一名普普通通的D級傭兵,只能接一些難度不高的跑腿任務以此維持生計。實際上,如果只是他一個人的話,他完全可以過著這種平淡的日子,直到老的跑不動,用積攢已久的錢到鄉下買塊地,然後像其他低級傭兵一樣,過上不咸不淡的生活。
然而這只是他很久以前的計劃。
自打他愛上一位姑娘,一位城市中頗有資產的姑娘,他就嘗到了戀愛的苦果,因為姑娘的父母根本不同意她嫁給一位漂泊流浪的傭兵。比起飢一頓飽一頓的傭兵,他們更希望姑娘嫁給有體面工作的上等人。
最不濟也要在城市裡有一席之地。
姑娘父母明明白白地提出了要求,勒頓也決心要讓心愛的女人過上好日子,但是要在大城市裡安頓下來,他的錢是遠遠不夠的,所以,他在聽到有人在塔爾沙漠挖到金子時,才會毅然決然地前往大沙漠淘金,希望能藉此改變自己貧窮的現狀。
勒頓運氣不錯,儘管大沙漠湧進了一大批想要碰運氣的人,他仍然打敗了競爭者,挖到了不少金子,然而在返程的路上,他因為意外迷了路,當他重新找到方向的時候,他的飲用水已經喝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