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生活——是一本不會完結的書(1)
Chapter23最難忘的記憶
晚上加班回家,煩人難得在家,正在沙發上邊看電視邊等我。
我心血來潮,枕著他的腿,躺在沙發上:「我們聊聊吧。」
「聊什麼?」
「聊幾個很可愛的問題……」
「行,反正長夜漫漫,咱們就促膝長談吧。」
那個無聊的夜晚,我們一起回味起曾經的愛情記憶。
Q1最打動彼此的一句話
我問煩人:「我說過的話里,最打動你的是哪一句?」
他似乎想起一件很開心的事,嘴角噙著一絲笑:「你對我說:『你不要離開我,離開了你,我活不下去……』」
我立刻抗議:「胡說,我什麼時候說過這麼不負責任的話?」
「你說過!」
「不可能!」我瞪他,「是不是哪個女人跟你說的,你記錯了!」
他冷哼:「你以為我是你啊!」
看他如此肯定,我有些底氣不足:「我真的說過嗎?我怎麼想不起來了呢?」
「就是那天晚上,你喝醉了,你問我愛不愛你。你還說你真的很愛我……求我不要離開你,你離開了我,活不下去……」
這麼丟臉的話都說了,看來我真不是一般的喝醉了。我努力回憶,依稀記起來一些不該記起的事,臉不禁紅了:「煩人!喝醉了說的話,你也信!」
「不管真的假的,反正你說過……所以,無論如何,我都不會離開你!」
「……」
我決定以後戒酒了!
……
煩人又問我:「我最打動你的一句話是什麼?」
我陷入沉思,許久許久。
煩人不開心了:「就知道你記不住!」
我說:「不是記不住,是記得太多了,如果一定要比較出一句最感動的,那應該是那句『試試,不分手的戀愛』。」
「為什麼是這句?」
「因為那時候,你才二十歲,你根本無法確定自己的未來,你一定特別不願意對我許諾什麼,但你還是給了我這個承諾。」
他沒有說話,指尖落在我的長發上,掌心的溫度透過髮絲籠罩著我的額頭,那是我最熟悉的溫度……
我想,如果有一天我把他忘記了,也一定能記得這種暖暖的溫度。
Q2最讓你感動的一件事
提起最感動的事,我立刻想起自己丟第二部手機的時候,我很傷心,傷心欲絕。
我跟煩人說:「為了哀悼我的手機,我至少要傷心一周。」
煩人摟著我的肩膀說:「我有辦法讓你不傷心。」
「真的?」
第二天中午,煩人來找我,拿著我最喜歡的那款手機。
我驚訝得說不出話。
他問我:「看見它,你還傷心嗎?」
我的確不傷心了,可是我關心另一個重要的問題:「你哪兒來的錢買這麼貴的手機?」
「我把遊戲里的權杖賣了。」
我忽然更傷心了,比丟了手機還傷心:「那個權杖是你刷了兩個多月才刷出來的。」
「反正我戒了網游,留著那些裝備也沒有用了。正好遇到一個痴情種,想買些高級裝備哄他女朋友開心,我就賣給他了。」
表姐常說,衡量一個男人是否愛你,只需要看他願意為你花多少錢。
我想,如果這個標準真的能衡量一個男人愛不愛我,那麼,這世界上再沒有比煩人更愛我的男人了。
……
「我做過的最讓你感動的事,是什麼?」我又問煩人。
他回答我:「應該是你生日那天,你在『輪迴酒吧』等我,我問你怎麼從學校出來的,你告訴我是翻牆出來的……」
「哦!」想想我當年的勇氣,我也挺被自己感動的。
他繼續說:「我問你的時候,看見你的外衣袖子上浸出了血,你的手腕上還有擦破的血痕……」
我訝然看著他,時隔多年,我依然能在他眼中清晰地看見心痛。
Q3最愛的食物
說起最愛的食物,對於味蕾存在嚴重缺陷的煩人來說,確實有些難。
他仔細回憶了很久,告訴我:「是你燉的排骨。我認為這世間最好的享受是……我忙完了工作,回到家,你燉了一大鍋的排骨,我們吃著肉,喝著酒,聊著天……我現在就想吃了,媳婦,冰箱里還有排骨嗎?」
我毫不猶豫地點頭:「有,咱們家冰箱里最不缺的就是排骨!」
排骨燉在了鍋里,我回來和他繼續聊……
煩人問我:「你有最愛的食物嗎?像你這種吃貨,應該沒有最愛,只有更愛吧?」
我搖頭:「有的。我最愛的食物——是你第一次送我的巧克力。」
我記得很清楚,那是我們正式交往的第三天。
入夜,我正一手抱著蠟筆小新,一手拿著手機,想著編輯個什麼簡訊騷擾他。
手機上忽然顯示一條簡訊:【我在你的公寓門外。】
【我馬上來!】我回復了信息后,飛速換衣服,梳洗打扮,下樓時看見他含笑站在門前,手中拿著一盒巧克力。
我以為是什麼節日,好奇地問:「今天是什麼日子?」
「什麼日子都不是,我在超市看見巧克力,想起你喜歡吃,順手給你買了一盒。」
分明是最平實的一句話,卻觸及了我心中最甜蜜之處,我笑得嘴角差點兒抽筋。
回到寢室,我迫不及待地拿出一塊巧克力放在嘴裡,那是我永遠忘不了的味道……
原來,最好的禮物,並不是他挖空心思為你精挑細選,而是他看見某樣東西時,忽然想起了你……
Q4最討厭對方做的事
這是個很挑撥離間的話題,果然,煩人一開口就是批判之詞:「我最討厭你寫小說,每天晚上都寫到半夜,讓我獨守空房。」
我立刻批判回去:「你還不是天天出去應酬,每次回來都是半夜三更。」
「我那是社交應酬!」
「我這是文學愛好!」
沉默片刻,我提議:「從今天開始,我不寫小說,你不許去喝酒。」
「我不可能不應酬,你更不可能戒掉小說。不如這樣,我去應酬的時候,你在家寫小說,我不去應酬的時候,你乖乖陪我……」
聽他這麼一說,我頓時發現生活充滿了期待和驚喜!
Q5記憶中最冷的一天
看到這個問題,我下意識打了個寒戰。
我告訴煩人:我人生中最冷的一天,是許多年前的冬天。
那天我只穿了一件毛衣,在長椅上坐了兩個小時。
我一直在問自己:到底什麼才是我想要的愛情?
是一個看似成熟穩重卻不能知冷知熱知心的男人,還是那個看似知冷知熱知心,卻在我最冷的時候,與別的女人「溫暖如春」的男人?
都不是!
煩人打斷我對過往的回憶:「我看你在外面坐了兩個小時,還捨不得回寢室,我還以為你不冷呢!」
「呃?你看見我了?你該不會在窗戶邊偷看我吧?」
他回我一個眼神,明顯是告訴我,他才沒那麼無聊。
在我百折不撓的追問下,他說:「那天晚上,小馬哥和劉哥來我寢室打牌,說是在門口看見你了。我開窗子看了一眼,正好看見你坐在門前的長椅上……我看你只穿了一件毛衣,還以為天不冷,後來我出去買啤酒,才知道那天簡直是百年不遇的冷!」
我總算明白了:「難怪你那天穿得那麼少,原來是被我忽悠了。」
……
我又問:「那你記憶中最冷的是哪天?」
他看了我一眼,答:「也是那天!」
Q6最覺得受傷的事
一提到這個問題,我想都不用想,舊事重提:「我最受傷的事,就是你把橘子給了別人,沒給我!」
「你還沒忘記這件事啊!」煩人扶額。
「忘不了,一輩子都忘不了!」
「你該不會因為那個橘子沒給你,懷恨在心,為了報復我,主動追求我……不管我對你多冷淡,你都百折不撓,甚至註冊個賬號來網路遊戲里勾引我,我不上鉤,你還是不死心,又在畢業之前跟我表白……」
認識他這麼久,我還沒發現他編故事的能力比我還強,分分鐘就能編出這麼虐戀的愛情故事,讓我都忍不住想聽下文了。
「然後呢?」我問,「按照這個故事情節發展,我應該在達到目的以後拋棄你,我為什麼沒那麼做?」
「怎麼沒有?我們剛在一起的時候,你每次吵架都說要跟我分手,不是想拋棄我嗎?」
「那為什麼我沒能成功拋棄你呢?」
他微微仰頭,一副很沒自知之明的樣子:「你以為我是那種想追求就追求,想拋棄就能拋棄的男人嗎?」
我鄙視地瞪他一眼:「我要真心想拋棄你……一百頓『分手飯』都沒用的。」
……
一不小心跑題了。
我把話題拉回來:「你覺得最受傷的是什麼時候?」
「沒有過,我心理承受能力這麼強,怎麼可能受傷害?」
「一次都沒有過?」
「沒有。」
「半次都沒有過?」
「沒有!」
我伸手捏住他的臉:「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別說我沒給你機會!」
在我的嚴刑逼供下,他從實招來:「你第一次說分手的時候。」
「啊?」
他輕嘆:「我明知道你只是一時衝動,可還是覺得我們……永遠不該說這兩個字!」
「我以後再也不說了。」
他笑了:「你也沒機會再說了。」
Chapter24蜜月旅行
蜜月旅行,總被言情小說描繪成最甜蜜、最浪漫的一段時光,我幻想過很多次,假如我和我心愛的男人一起去度蜜月,那該是多麼美好的時刻。
基於這種少女心的幻想,我和煩人結婚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籌劃蜜月旅行。
Action1
煩人問我:「你想去什麼地方度蜜月?」
「當然是我最愛的城市——香港!」我要去看看港劇里那些令人耳熟能詳的地方,「我要去砵蘭街,去銅鑼灣,我還要去淺水灣、維多利亞港……」
「好!你去查查攻略,我去預訂機票……算了,我們還是報個旅行團吧,免得我一沒留神,你走丟了。」
「你就不能承認是你自己懶,不喜歡找路?」
煩人一副據理力爭狀,但在接收到我警告的目光后,答:「……好吧,我承認。」
我飛速預訂了旅行團,熱切期待著蜜月之旅,無奈一件事接著一件事,蜜月旅行一拖再拖。
某日,我慷慨激昂地告訴煩人,我一定要去跟老闆請假,一定去。
中午回家,我耷拉著腦袋說:「告訴你個壞消息。」
「是不是你老闆沒給你假?沒關係,我們可以等寒假再去……」
我搖頭:「老闆派我去日本做實驗,一年!」
煩人許久無語。
Action2
我和煩人從日本回來,我第一時間拖著煩人去辦港澳通行證,誰知煩人又各種忙碌,行程一拖再拖,直拖到港澳通行證過期了……
等到工作了,我和煩人發了工資,我又正熱火朝天地籌劃去香港度蜜月,誰知一個晴天霹靂劈下來——因為單位的要求,我和煩人的護照和港澳通行證被繳走了。
我氣急攻心,對煩人說:「沒什麼大不了的,我這次不去了,等下次再去蜜月旅行……」
我的話沒說完,煩人便怒髮衝冠了,把我狠狠「體罰」了一番!
Action3
轉眼,我們結婚已經七年。
某日,我閑來無事,問煩人:「都說結婚七年很癢,你癢嗎?」
「癢!」他指了指自己的背,「我後背很癢,快給我撓撓。」
「……」
我給他撓背的時候,他忽然說:「我們去度蜜月吧,去香港。」
「蜜月?哥哥,我們結婚七年了。」
「誰說蜜月必須是新婚!我們結婚七十年,也照樣天天是蜜月!」
這話我愛聽。
「可是我們沒有港澳通行證啊!」我有些猶豫。
「你明天寫申請書,把港澳通行證要回來,順便給我也寫一份。」
「行!」
經過層層審批,我們終於拿到了港澳通行證。
這一次,我們推掉了所有的事,按計劃開始了蜜月旅行。
而此時,距離我們結婚已經七年有餘。
Action4
蜜月旅行第一天,我和煩人便產生了分歧。
我想去維多利亞港看夜景,煩人想在酒店休息,我們互不相讓。
一番爭論后,我義正詞嚴地說:「不是說好了蜜月旅行,不看風景,我們出來幹嗎?!」
煩人笑了:「對呀,不是說好了蜜月旅行,當然是在酒店裡睡覺了……你的言情小說不都是這麼寫的嗎?」
「我的小說?你等等……」
我把言情小說翻出來求證了一遍,我還真的是這麼寫的,我當時是腦子進水了嗎?!
Action5
大好的蜜月時光,煩人躺在床上看股市信息。
我憋不住心中的抱怨之情,嘆了口氣,幽幽然說:「我以前以為你是一支潛力股,一衝動就入手了。誰想到,剛買到手就天天封在跌停板,出不了手了!」
煩人笑嘻嘻地問我:「那現在呢?股市大好,正是出手的好時候。」
「的確是好時候,所以我正在持倉觀望,選了其他的好股,立馬把你拋了。」
煩人趕緊說:「你還是考慮長期持有吧,我是績優股。」
我望著天花板:「可是,怎麼優得沒那麼明顯呢?」
聞言,煩人馬上放下手機:「時間差不多了,我們去廟街轉轉吧。」
我從上到下仔細看看他,原來他「優」得還是挺明顯的!
Action6
蜜月旅行第五天,我和煩人繼續分歧。
我想去砵蘭街轉轉,煩人很不情願:「砵蘭街有什麼好玩的?不如我們在酒店……」
「砵蘭街和東京新宿的歌舞伎町一樣,舉世聞名。」
煩人立刻精神抖擻了:「走吧!走吧!如此良辰美景,在酒店睡覺太墮落了!」
……
走上砵蘭街,想起韓濯晨和安以風曾經日日廝混在這條街上,我莫名地激動,甚至心跳都在加速,彷彿在期待著偶遇久別的戀人。
我曾在腦海里勾勒過無數次那樣的畫面,那樣陰沉內斂和年少輕狂的兩個人影,並肩而行,有說有笑,他們一起學抽煙,一起學砍人,一起面對生死,無所畏懼。
他們似乎屬於這條街,但又總是格格不入。
我總有一種感覺,他們存在過,就在這條街上,我來了,就能遠遠看見他們的身影。
可我來了,看見的卻只有那些走馬觀花的遊客……
砵蘭街已不再是當年的砵蘭街,香港也彷彿一個遲暮的老人,繁華不再,但我依然愛著這座城市,愛它那份舊日的情懷!
Action7
蜜月旅行第六天,我們按原計劃去澳門。
去澳門的途中,煩人興奮得摩拳擦掌,顯然想好好發揮一下他記牌的天賦。
我們一路輾轉到了澳門最大的賭場,放眼望去,一片人山人海。
煩人迅速換了籌碼,準備尋找個香港賭片中環境優雅,有茶水、有美女服務生、有賭神的包廂,享受一場真正的賭局。
一打聽才知道,環境優雅的包廂至少要幾十萬的籌碼,我們那點兒籌碼只夠在大廳玩玩骰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