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鏡子前站著一個長發少女,修長而翹挺的身材,下身一條洗得發白的牛仔褲,上身是一件素色的T恤,額前厚厚的劉海擋住了大半張臉,還戴著一副黑框眼鏡,身後背著一個有些舊的書包。(www.16kbook.com)
「老爸!」少女向廚房喊去,「我先走了。」
一個穿著警服,腰上系著圍裙的俊朗中年男子探出腦袋,「哦,知道了,錢在桌子上,你自己拿。中午吃飯,你就去樓下買一碗麵條吃,我估計今天晚上會很晚才能回來,你晚飯不用等我,我自己在外面會吃的。」
「知道了,我先走了!老爸!」說著,少女衝出了門。
下了樓,現在還是清晨六點,蒙蒙的霧氣尚還籠罩在街頭,空氣里透著一股淡淡的清新和青草的氣息;街上里很冷清,只有一些出來鍛煉的人在外面慢跑,旁邊的景毓公園裡還有一群老爺爺和老奶奶們在打太極拳,拳勢緩平,徐徐將進。
走到小區外的花店,店門才剛開,少女進去買了一束白色的菊花,便離開了花店,向車站走去。這趟公交車不是向學校方向去的,而是向城市郊外的公墓駛去,清晨的車上只有寥寥幾個人,少女挑了一個靠窗的座位,默默地坐了下來,緩緩的從書包里拿出了一盤磁帶,緊緊的抱在懷裡。
想到即將去拜祭的那個人,一滴輕盈的淚珠緩緩的墜落下來,今天是那次事故十周年的忌日,十年前的今天,也是在這麼個清爽的早晨,木橋塌了,橋上的兩個人也落入湖中,淹死了........兩個人,一個她,一個自己。
自己已經死了,軀殼已經死了,活著的僅僅是靈魂........
從來都不知道,世界上還會有著這樣的奇迹:在落入湖中,即將淹死的兩個人,竟然會交換靈魂!或許,用前些年最為流行一個詞語形容會更加恰當——穿越。
是的,自從十年前的那場意外發生,小女孩被救起,這具幼小的軀體里已經不再裝載著那個哭泣的小女孩,而是已經淹死的沈如夢!!!
十年了.......沈如夢重生為小女孩,從五歲的智齒小兒,成長為一個十五歲的少女,每天小心翼翼的生活著,生怕讓小女孩的家人看出來,這具軀體里的靈魂已經換成了一個二十多歲的成熟女人........
從最先開始的恐懼、不安,到後來的安之若素、自然而然.........習慣真的是一種很可怕的東西呢!她已經習慣了有雙腿的日子,已經習慣了每天學校、家的兩點一線的生活,習慣了藏拙,習慣了每天忙碌的生活,甚至已經習慣了平凡的人生.......
或許,這樣的人生也不錯呢,上學、工作、結婚、生子........就像普通人一樣,每天為生活的瑣碎而奔波忙碌。曾經的沈如夢已經死了,不是嗎?現在活著的,是秦雪歌,一個平凡的女孩子。
至於那個星光璀璨的舞台........自己還有機會嗎?!
曾經的沈如夢頂著美國柯蒂爾音樂學院天才的光環,擁有著強勢的家庭背景,有圈內眾多好友,伸伸手就有大量金錢揮霍,可以肆無忌憚的在娛樂圈發展,而不用擔心那些骯髒的潛規則和黑暗之手,沒有人敢輕易的封殺自己,沒有人敢向自己發出威脅的聲音........
現在的秦雪歌只是個平凡而卑微的女孩子,沒有任何背景,甚至一直都在勤工儉學,支撐著自己不菲的學費,沒有任何可以進入娛樂圈的渠道,沒有任何強橫的背景.......
這就是差距——自己真的能做到嗎?!
那個星光璀璨的舞台,真的適合自己嗎?多麼遙遠的夢啊,自己已經是個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女孩,一個剛剛中考完的初中生,沒有絕美的容貌、沒有傲人的資本、沒有背景、沒有金錢.......那個星光璀璨的舞台,就好像一個遙不可及的夢一樣,離自己是這麼的遙遠,甚至已經不敢再想向,自己會站在那個舞台!
自己現在只是個平凡的女生,怎麼可能會站在那個舞台上驕傲的歌唱?!
這一切,就好像是醜小鴨仰望天鵝的優雅,這個距離,就是珍珠與塵埃的光輝,一切的一切,都是那麼不真實。天鵝,註定是舞台上的優雅和高貴,醜小鴨,註定是陰影下的寂寞和卑微。
在墓碑前,秦雪歌安靜的跪坐在那裡,就好像是一尊恬靜的雕塑,膝下那束潔白的菊花靜靜地躺在墓碑前,平添了一抹俏麗的凄涼。
拜祭自己,真的很可笑呢!十年的時間,已經讓自己徹徹底底的變成了秦雪歌,沈如夢的曾經,已經是遙遠的一個夢。
現在的真的只是個平凡而卑微的女孩,會為學習而苦惱,會討厭數學和物理,會喜歡寫東西,會為自己流利的英語而沾沾自喜,會和朋友八卦聊天,會纏著爸爸學格鬥擒拿,會在學校欺負男生,會羨慕那些漂亮的女生,會為自己並不出眾的容貌而鬱悶,會嫉妒別的女生有男生表白,會站在櫥窗前為美麗的衣服而駐足流連,會因為自己沒錢買好吃的而偷偷的流口水.........可是,為什麼心底的那個聲音越發的強烈?——我屬於在那個星光璀璨的舞台!
自從適應了現在的生活以後,自己的生活平靜又平凡,每天忙碌於學校和家之間,就像每個女孩子都做的那樣,做家務、學習、迎接中考,這就是我的生活,不是那些生活在閃光燈下的大明星們能過的生活。
沈如夢,我該怎麼辦?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仍舊喜歡那個星光璀璨的舞台,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受得了閃光燈下的生活,我甚至對自己的歌聲都懷有很大的疑問,他們——真的會喜歡我的歌嗎?
沈如夢,請你告訴我,我該怎麼做?如果有機會,我願意試一試,試著生活在閃光燈下一段時間,試著站在那個璀璨的舞台,為了你,——也為了我自己。只要有一個人喜歡我的歌聲,那就足夠了,我會為他而唱,也為你而唱。
可是,——我要怎麼樣才能站在那個星光璀璨的舞台?!
許久,秦雪歌終於搖搖晃晃的站起身,揉揉麻木的膝蓋,重新背上書包,緩緩的轉身,悵然離開。
坐著公交車一直到了學校門口,琅水市第三十三中學的校匾經過風雨的沖襲,已經露出斑駁的鐵鏽,嶄新的銀色鐵欄大門倒是新亮可見,裡面清掃得乾淨而整潔的甬路,不少學生都在推著自行車進入校園甬路兩旁的梧桐,見證了無數學生的一段漫長的歲月。
作為琅水市的一所比較不錯的初中,三十三中學正在努力向市教育局申請成為全市第6個重點初中,和它一起競爭的還有同為初中的另外兩所學校。而今年,三十三中學的這一願望有望實現,對於這一屆中考生,學校注入了最好的教師資源,最後竟然有四十二個人考上重點高中,其中三個人考上了琅水市第一中學,創造了三十三中學歷史上的最大輝煌。
走到校門口的時候,三個穿著相仿的少女正等在校門口,看見她,不禁大喊了起來,「雪歌,快點跑啊!我們等你好久了!」
看見自己的三個死黨,雪歌一掃剛才的憂鬱和哀傷,大叫一聲瘋跑了過去,直接衝進三個人中間,引起了三個少女的哇哇大叫。
這三個少女是雪歌的絕對死黨,從小學就組成了一個緊密的圈子,四個柔柔弱弱的女孩子可是學校的女霸王,在小學的時候曾經打跑了好幾個欺負班上同學的高年級男生,鬧得小學全校轟動,其中:
老大:葉風舞,外號瘋子,昵稱風姐,是風花雪月四大女王中的風,絕對的好戰分子,出手又准又狠,打起架來是標準的瘋子。和另外三個半吊子不同,風舞可是出身於武術世家,老爸是正宗的葉氏拳法的傳人,她深得葉氏真傳,雖然年紀小,又是女孩子,卻可以以一敵十,是動手的主力部隊,學習成績不錯,中考的時候全年級第十二,準備進入天麟高中。
老二:林若惜,外號花妖,昵稱是寶兒,是風花雪月四大女王中的花,是四個少女中成績最好的那個,一直保持著全年級第二名的成績,放棄了進入琅水市一中的機會,追隨著自己死黨的腳步進入天麟高中,別看她的名字這麼溫柔多情,天曉得,她學了十年的跆拳道,已經黑帶六段,出手陰狠毒辣,常常把人玩的生不如死,足智多謀,是幾個人中的軍事和智囊。
老三,秦雪歌,外號魔女,昵稱是乖乖,風花雪月四大女王中的雪,別的就不用介紹了,她在姐妹四個人中最成熟沉穩而心思深沉一個,完全不像一個只有十五歲的少女,腹黑兼隱形人,四個死黨間的所有事情都由她和林若惜拍板決定;在外面所有人看起來,她是四女中最平凡而安靜低調的一個,只有其餘三女才知道,她最喜歡扮豬吃老虎,鬼才知道她有多麼的陰險和恐怖.......這次中考全校排名第五,同樣進入天麟高中。
老四,喬沫月,外號鬼月,昵稱是甜心,風花雪月中四大女王中的月,貌似有點不太喜歡暴力,只喜歡用古靈精怪的鬼點子整蠱,也是標準的叛逆少女,超級喜歡跳舞,最大的夢想是站在那個星光璀璨的舞台上,最擅長的是口水戰,性格潑辣,毫不吃虧,很講義氣,最喜歡為自己的死黨兩肋插刀,成績馬馬虎虎,但是家裡給她自費拿錢進入天麟高中。
四個女生,林若惜的家境是最好的,據說她家裡可是有億萬家產,其次是喬沫月,父親開了一家小百貨公司,家境殷實,接下來是葉風舞,家中葉氏武館享譽全國,最後才是秦雪歌,父親是個警察,媽媽早年去世。
四個少女可是學校聲名煊赫的人物,在眾多老師眼裡,這四個死黨,全部都是學習成績優異的乖乖好學生,除了喬沫月不太正經學習,其餘三個人每次考試肯定是全年級前十名,上重點高中絕對沒問題,再加上葉風舞又是全校聞名遐邇的俠女,曾經一起把幾個高年級的男生給揍了,就是因為那個男生調戲林若惜。
在別人看來,這四個死黨根本就是四胞胎,哪裡會有這麼性情相投的死黨?
四個少女,全都一副標準的乖寶寶模樣,穿著相仿的T恤,下面是牛仔褲,腳上踩著白色的運動鞋,甚至連衣服上的衣漬的位置都差不多,雪歌和林若惜都戴著黑框眼鏡,但是林若惜明顯是個美人胚子,嫵媚美麗、溫柔可人的模樣已經迷倒了一大批人;葉風舞一身英氣,雖然在幾位死黨的強烈要求之下留了長發,但還是遮不住她一身的英姿颯爽和男孩子氣;喬沫月嬌小可人,也是個美人胚子,時常嘟著可愛的小嘴,一臉的撒嬌狀;只有雪歌,戴著一副黑框眼鏡,腦袋上頂著亂糟糟的頭髮,厚厚的劉海遮住了大半張臉,一米六左右的身高,相差無幾,身後背著書包,一副「我是乖寶寶」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