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長生(2)
黎大陽向高旻使了個眼色,兩人默契地低下頭。
「社長好。」
此時報社大老闆剛好從辦公室走出來,高旻連忙起身問好,黎大陽才受過批評,不敢在他面前造次,便灰溜溜地走開了。
社長瞥了眼黎大陽離開的方向,對高旻說:「小高啊,最近你手頭上的工作忙嗎?不忙的話能不能幫我一個忙?」
高旻有預感,黎大陽的工作將會由他來接替,現在家裡正是用錢的時候,或許他可以再賺一分錢補貼家用:「不忙,社長需要幫什麼?我這人剛來而且還笨手笨腳的,不知道能不能幫得上。」
社長向來喜歡謙虛又努力的人,對於高旻他還是很看好的:「我知道在公司里你和黎大陽的關係還不錯,想必他剛才都已經跟你說了吧,蕭煜那邊他是去不了了,我的意思是讓你來代替他去採訪蕭煜。」
「我……我才剛來報社,經驗尚淺,不知道能不能勝任這樣重要的任務。」高旻似乎有些猶豫,畢竟對方可是商業巨頭、著名企業家。
社長拍著他的肩膀,很是看好:「小高太謙虛了,雖然你才來了三個月,但你的努力還有實力我都是看在眼裡的,你撰寫的文案我基本上都看過,文筆還不錯,這次讓你去採訪蕭煜,也是給個機會讓你去鍛煉鍛煉,去認識一下那些上流社會的人。」
見社長如此看得起自己,高旻也就不再拒絕:「好的社長,既然您把這個重任交給我,我會認真完成的。」
……
下午。
接手工作后,高旻激動的和攝影師來到濟世醫院,他以為只要踏進醫院就有機會見到高菲菲,所以暗下決心一定要好好把握這次機會。
因為之前有預約,進入醫院大廳后前台護士直接將他們帶到貴賓室,可是左等右等,蕭煜還是沒有按照約定的時間前來。
高旻看了眼時間,他們已經等了差不多四十分鐘,於是詢問護士:「你好護士小姐,請問蕭先生是有什麼事情耽擱了嗎,如果不方便的話,我們可以改天再來。」
護士默默地望了兩人一眼,低頭撥通電話:「不用了,我再幫你們問問,老闆應該馬上就快到。」
「好,那謝謝了。」高旻尷尬的笑了笑,這位護士小姐從接待他們到現在就沒笑過,看起來好冷漠。
結果電話還沒撥通,蕭煜這邊便帶著保鏢風風火火地趕來,他氣喘吁吁、看起來有些疲憊的樣子,好像是真出了什麼事。
見主人已到,高旻連忙起身:「想必您就是濟世醫院的投資人蕭老闆了?您好,我是新聞日報的記者高旻,這期的採訪由我來完成。」
「不必客氣,快請坐。」蕭煜整理著西裝,隨即優雅的坐在沙發上。
高旻仔細打量著,聽說這男人都快四十了,可無論從氣質、精神還是外貌來看和二十多歲的人沒什麼兩樣,毫不誇張的來說比他這個二十四歲的小夥子看起來還要年輕。
「不好意思讓二位久等了,剛才住院部那邊出了急事,所以才來晚了,還請兩位不要見怪。有個女患者發病性命垂危,我和院長在手術室里奮力搶救,可最後還是沒有將她救回來,現在已經通知她的家屬了。」蕭煜有些惋惜的說著。
女患者?性命垂危?
高旻擔心他口中所說的女子是高菲菲,有些激動:「蕭老闆,冒昧的問一句那個女患者叫什麼名字?」
蕭煜頓了頓,回答道:「小兄弟這麼激動,莫非是有親人或朋友在濟世醫院治病?」
「是我親姐姐,她叫高菲菲,前段時間不幸感染上了2PM病毒被送到濟世醫院,她來這麼多天半點消息都沒有,我很擔心。」高旻撓著頭髮,不好意思的開口說:「那個蕭老闆……您可不可以讓我見見我姐,只要一面就好。」
話音剛落,蕭煜無奈地嘆氣道:「小兄弟,不是我不幫你,而是幫不了你,這是醫院方的規定,就算你去找院長他也不會答應的,因為這個病實在是太危險,稍不注意就會被傳染。你放心好了,那位女患者不是你姐姐。」
「這樣……那算了吧,只要我姐平安就好。」高旻失落地低頭,不過知道高菲菲平安無事,他也就鬆了口氣。
兩人隨意聊了幾句,便開始正式採訪。
……
直至天黑,採訪才終於結束。
收工后高旻特地找到蕭煜,忍不住誇讚:「非常感謝蕭老闆這次能在百忙之中配合我的工作,您不僅年輕有為,還心掛著我們這些老百姓,特地騰出醫院給感染者治病,實在是人民的救星。」
蕭煜拍著他的肩膀笑道:「小兄弟實在太客氣了,最為一個良好市民這是我應該做的。」
「我看天已經黑了,你們二位應該還沒有吃飯吧,正好我今天讓食堂煎了牛排,肯不肯賞臉跟我吃個晚飯再走?」
身旁的攝影師一聽見牛排,口水都要掉下來,這些有錢人吃頓飯都是成百上千,不吃白不吃,他正好也想嘗嘗牛排的味道。
「好啊,我肚子正好也有點餓了。」攝影師高興地拍了拍肚皮,沾了蕭大老闆的光,馬上就可以吃頓好的了。
高旻皺著眉頭,小聲嘀咕道:「李哥,我們來打擾人家已經不妥,留下來吃飯這怎麼好意思?」
「沒關係,人家蕭老闆都邀請我們了,要是拒絕就是不給面子。」攝影師李哥笑眯眯的,依然堅持自己的觀點。
蕭煜笑而不語,將二人邀請到自己的辦公室,趁廚師煎牛排的功夫,三人相談甚歡。
高旻的心思全在高菲菲的身上,根本沒有心情聊天,更不想吃什麼牛排,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判斷錯誤,他總覺得這間醫院給人的感覺怪怪的,雖說是治病療傷的醫院,可一個病人都沒有,但每個醫生護士都在自己做自己的工作,沒有人知道他們到底在忙些什麼。
沒過多久,新鮮的牛排上桌,蕭煜開了瓶82年的紅酒給兩人滿上,然後回到自己的座位上開始優雅的切牛排。
攝影師李哥直接用叉子將肉挑了起來,放進嘴裡吧唧吧唧嚼,弄得滿嘴醬汁,還忍不住稱讚道:「嗯……好吃好吃,這肉可真嫩啊!小高你愣著做什麼,還不趕快嘗嘗,這牛肉可好吃了。」
高旻望著蕭煜餐盤裡還未煎熟的牛排,肉上面還有些血絲和汁水,不知怎的只覺得胃裡一陣噁心。
他忍不住開口問:「蕭老闆,您這牛排好像連兩分熟都沒有,吃生的不要緊嗎?」
話音剛落,蕭煜用刀切了塊肉放進嘴裡,似乎並沒有什麼不妥:「習慣了,這個毛病改不了,這樣煎的牛排肉質更嫩,你要不要也嘗嘗?」
高旻連忙擺手道:「不用不用,我吃自己盤子里的就好,白菜蘿蔔各有所愛,我還是比較喜歡吃熟的。」
蕭煜笑了笑,低頭繼續用餐,覺得肉膩了又喝兩口珍藏紅酒,原來這就是有錢人的生活,吃牛排就跟吃大白菜似的。
見餐桌上冷清許久,蕭煜又開始主動找話題:「煎牛排其實是有學問的,你們知道牛的哪個部位肉質最嫩嗎?」
高旻搖了搖頭,他活了二十多年只吃過一次牛排,就是和高菲菲在高中的時候攢錢去過一次西餐廳。
「我最喜歡牛脊骨部位的肉,煎出來的牛排是最可口的,就像我這塊。」蕭煜舉著酒杯,向兩人示意。
見高旻不太喜歡吃,蕭煜問道:「怎麼了高兄弟,牛排不合你的口味嗎?我再讓廚房做份新的?」
「不用這麼麻煩蕭老闆,牛排味道很好,只是……我覺得肉有點腥。」高旻實在是難以下咽,這和他曾經吃過的牛排根本是兩個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