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利用電腦作案侵吞銀行巨款第一人?
方勇,1964年出生。1982年從寧波市某中學畢業之後,就接班頂替父親進入寧波市工商銀行江北辦事處工作。1987年8月,又如願以償地調入新組建的交通銀行寧波市分行,先是擔任手工記賬員,第二年3月開始任電腦記賬員。此時的方勇,以他的聰明、勤奮贏得了領導和同事們的讚譽。後來寧波交通銀行添置了電腦設備,會計業務開始使用電腦處理,原在工商銀行江北辦事處從事計算機操作的方勇,便擔任了計算機主機操作員,負責臨櫃即時處理。1990年,他又兼日終業務處理,並負責數據文字資料的裝訂工作。年僅25歲的方勇真可謂春風得意。
方勇的犯罪歷程很值得用人單位反思。他是一邊在作案,一邊受重用的,而受重用又給了他更多的作案機會。
方勇第一次作案是在1985年,他利用自己分管的寧波邊防檢查站賬戶提取現金3萬元,錢到了手還不敢出去用,很怕人家懷疑他哪裡來那麼多的錢?可是過了幾天,看看周圍根本沒有誰發現他有問題,他懸著的心才漸漸平靜下來。以後,他又相繼從江北區財政局、漁業鋼絲繩廠賬戶提取現金共計11萬元。有了錢,他開始不安分起來,穿名牌用名牌,邀朋友去舞廳瀟洒,去吃飯店去洗桑拿,一甩手就是好幾張"大團結"。為了享受兜風的刺激與樂趣,他花兩萬多元將鈴木王摩托車推到朋友們面前,顯示自己財大氣粗、氣派非凡。
1987年8月,幸運的方勇又被調入新組建的寧波市交通銀行。為了填補上他在原單位貪污的11萬元,他絞盡腦汁想出利用手工記賬的方法,把寧波市財政局賬戶上的11萬元劃到倉橋頭商場,再由該商場划給工行,順利逃過了這一關。
俗話說,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方勇也想到過自己犯罪的危險和下場,也曾想過"洗手不幹",但心裡還是總有一種忍不住的痒痒。他"寂寞"了兩年,忍耐了兩年,舊案已經石沉大海不再有危險,終於忍無可忍,迫不及待地重操起偷盜的舊業。經過一段時間的精心籌備,他變本加厲地大幹起來,從1989年下半年開始,作案的目標選擇為自己控制的數額較大的寧波市財政局等賬戶的資金,將巨款劃到早已停業的江北旭海經營部,並私自刻制了該經營部法定代表人專用章、財務專用和財務部負責人章,重新啟用原來的賬號。再利用電腦作案,從旭海經營部賬戶將錢劃到奉化、慈溪和廣州等地,然後他再到那些地方去提取現金。有時也通過他女友章某的父親幫忙,章某僅從慈溪就為方勇提取現金69萬多元。
1990年5月,方勇通過關係,購買了一套與市交通銀行相同型號的電腦,秘密安裝在自己家裡,使他可以在自己家裡操作,作案手段更高明,偽裝更巧妙,造成銀企對賬虛平。
這樣,方勇自1988年上半年至1990年的兩年多時間裡,利用電腦瘋狂作案,侵吞人民幣達166萬餘元。
方勇知道自己的罪行嚴重了,在作了一番準備之後,1990年8月4日,他向科長口頭請假,聲稱自己患上了嚴重的胃病,需要休息幾天。爾後就與女友帶上已經準備好的巨款,當天乘飛機倉惶外逃……
查賬人員發現方勇管理的賬務出現了差錯,他們聽說方勇從8月4日請病假已經好多天,便於8月10日登門去看望他,但人們卻找不到這位年輕人的蹤影,既然病得很重為什麼不在家裡休息呢?一種不祥的徵兆突然浮現在大家的腦海里:這絕不是一般性的賬務差錯,極有可能是方勇利用電腦在作案!
情況緊急!交通銀行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向廣東交通銀行和廣東莞市長安鎮農行拍發了加急止付電報。與此同時,市交通銀行組織精幹的查賬人員,仔細調查旭海經營部賬戶業務活動情況,認真核查其每一筆借貸款發生額。
這是全國第一起利用電腦貪污銀行公款案,案發後立即引起中央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時任交通銀行總行總經理戴相龍、上海分行副總經理諸清等有關領導,專程飛赴寧波指導破案,並與省市有關領導共商此案的查處等項工作。
與此同時,市交通銀行領導緊急趕往公安、檢察機關報案,並積極協助此案的偵破工作。
經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很快查明犯罪嫌疑人方勇利用電腦操作員的職務之便,與其堂兄方家幸相互串通,侵吞公款達166萬元。市檢察院反貪局在公安機關和市交通銀行的密切配合下,5次南下廣州、深圳等地調查取證追捕疑犯。
1990年12月,市檢察院反貪局在得悉方勇等人已潛逃加拿大之後,立即與公安部門聯繫,向公安部國際刑警中國國家中心局請求協助緝拿方勇。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一張恢恢法網撒向世界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