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是幸福的主體
幸福是人們在生活中對人生的感受和評價,是美好的象徵。人類對幸福的探討,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中外的思想家們對幸福作出過多種的解釋,歸納起來不外乎三種基本回答:一種是把幸福歸結為禁欲主義,鼓吹棄絕塵世,追求「天國幸福」。中國宋明時代的理學家,把「理」與「欲」對立起來,認為人的追求幸福是邪惡的「人慾」,是「天理」——封建等級的倫理秩序不相容的,主張「存天理,滅人慾」;一種是把幸福歸結為享樂主義,「把醜惡的物質享受提到了至高無上的地位,毀掉了一切精神內容」[1];還有一種是介於以上兩種對立的幸福觀之間的。應當肯定,歷史上各種形態的幸福觀,從不同側面,不同程度上推進了人類對幸福的認識,正如馬克思在對舊唯物主義幸福觀評價時所說,「廢除作為人民幻想的幸福的宗教,也就是要求實現人民現實的幸福。」[2]但它們畢竟是剝削階級的幸福,都是從唯心史觀出發,離開社會經濟關係、階級關係而抽象地談論人的幸福問題,既無法理解幸福的社會的和階級的內容,不懂得實現幸福的正確途徑和方法,也不能正確地說明幸福的真正意義,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只有在無產階級登上政治舞台,建立了馬克思主義的科學世界觀之後,才真正得出了關於幸福的科學認識。人們在社會生活中,總是存在著對自己生活境遇的感受和評價問題。在階級社會裡,由於人們所處的經濟、政治地位不同,每個人都站在一定的階級地位上去感受生活,認識生活,去理解和評價生活,謀求幸福,從而形成了對人生目的和追求的不同,對幸福內容的不同的甚至根本相反的理解,這就決定了不同的階級,不同的階層和集體,有著不同甚至相反的幸福觀。封建地主階級追求的幸福是維護封建等級特權,榨取農民的血汗,高官厚祿,光宗耀祖,嬌妻美妾等等。資產階級追求的幸福是金錢,正如恩格斯說的,「在資產階級看來,世界上沒有一樣東西不是為了金錢而存在的,連他們本身也不例外,因為他們活著就是為了賺錢。」[3]他們可以不擇一切手段地去榨取工人的血汗,以獲得更大的剩餘價值,去賺更多的錢,在生活上花天酒地,揮金如土,腐朽糜爛;而無產階級則把推翻剝削階級的統治,消滅剝削,實現社會主義、**,解放全人類當作人生的最大幸福。在階級社會中,在一般情況下,幸福觀是帶有階級性的。歷史上一切剝削階級的幸福,都是建立在勞動人民痛苦的基礎上,都是以極端利己主義為核心的。無產階級的幸福觀,則是以集體主義為核心,把人民群眾的利益作為出發點,堅持個人幸福和集體幸福的辯證統一。**的幸福觀,突出了人民群眾的幸福,把個人幸福建立在階級、集體幸福基礎上,認為幸福的主體是人民。早在少年時代,他就提出懷疑:為什麼《三國演義》、《水滸傳》中沒有農民的主人公呢?為什麼地主豪紳佔有土地,自己不耕種,卻過著驕奢淫逸、花天酒地的生活,而替他們種地的窮人,反而忍飢挨餓?這是對剝削者、統治者把個人幸福建立在勞動人民痛苦之上,這種不合理現象的直觀否定,也是對幸福的主體和社會的主人問題的樸素思考。當他成為馬克思主義者之後,在實踐中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科學世界觀觀察問題,明確認識人民群眾是社會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創造者,是社會的主體,也理應成為幸福的主體。**說:中國**及其領導的革命隊伍,「不是為著少數人的或狹隘集團的私利,而是為著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為著全民族的利益,而結合,而戰鬥的。」[4]這就是說,中國**領導的革命,是為了人民群眾從被剝削、被壓迫的不幸生活中解放出來,真正成為國家和社會的主人,真正成為幸福主體。在艱苦的革命戰爭年代,他經常教育**員,要為推翻剝削階級的統治,改造社會,為「人民自由幸福」而戰鬥,要真心實意為人民謀幸福。在社會主義時期,他號召全國人民團結起來,為建設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而進行艱苦奮鬥,為人民創造更美好的「幸福生活」。**一生為革命,一生為人民,一切為絕大多數人謀利益,一切為**理想而奮鬥,把人民群眾視為幸福主體,把人民的利益和全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捨己為公,舍家為國,一心為人民,無限地忠誠於人民的利益和人民的幸福。**的一生,是為民族解放、國家的富強、人民的幸福無私奮鬥的一生。**不愧是實踐無產階級幸福觀的典範。**的幸福觀以無產階級集體主義為基礎,堅持個人幸福與集體幸福的統一。**強調集體的幸福,人民的幸福,認為社會生活是相互聯繫的整體,個人離不開社會,個人幸福與社會整體幸福是不可分割的。只有把個人幸福與社會整體幸福,與人民群眾幸福結合起來,個人幸福才是現實的。無產者個人要獲得自身的解放,惟一辦法是通過整個階級的集體奮鬥,徹底摧毀導致自己苦難的階級的、社會的根源,從集體的解放和幸福中求得個人的解放和幸福。馬克思說得好:「私人利益本身已經是社會所決定的利益,而且只有在社會所創造的條件下並使用社會所提供的手段,才能達到。」[5]中國民主革命的先驅者孫中山說過:「大家享幸福,大家得利益,則我一人之幸福之利益,自然包括其中。」[6]**在讀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談話中指出:全體人民的利益解決了,個人利益也就解決了。可見,社會整體幸福是個人幸福的基礎。社會的、集體的、人民的幸福在本質上包含個人幸福,個人為社會、人民謀福利,為社會主義、**事業奮鬥,為子孫後代造福,樂就在其中。「歷史認為,那些專門為公共謀福利而自己也高尚起來的人物是偉大的。經驗證明,能使大多數的人謀幸福的人,他本身也是最幸福的。」[7]一個人要是離開社會,就不可能得到幸福。當然,**的幸福觀決不是否認或忽視個人幸福,相反,它認為個人幸福是社會整體幸福的表現,主張積極關心和維護個人的幸福,並儘力創造條件,使每個人都能充分發展自己的才能和智慧,實現個人理想,獲得個人最大的幸福。個人幸福不能離開集體幸福,同樣的,集體幸福也離不開個人幸福。離開了個人幸福,集體幸福便失去存在的意義。所以,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集體幸福和個人幸福,是一種辯證統一的關係。個人幸福和集體幸福相結合,集體幸福高於個人幸福,人民是幸福的主體,這是**的幸福觀中的實際著眼點。在社會主義社會裡,國家、集體利益同個人利益,集體幸福同個人幸福是基本上一致的。**說:「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必須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三個方面,也就是我們過去常說的『軍民兼顧』、『公私兼顧』。」[8]他在讀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的談話中還說,公和私是對立統一,不能有公無私,也不能有私無公。我們歷來講公私兼顧,早就說過沒有什麼大公無私,又說過先公后私。個人是集體的一分子,集體利益增加了,個人利益也隨著改善了。這就是說,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公與私、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集體幸福與個人幸福,從根本上說是一致的,但在實際生活中也常常發生矛盾。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要強調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眼前利益服從長遠利益。要講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把國家利益、集體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把個人利益放在第一位。」[9]由於社會主義生產資料的公有制,公的國家集體利益內就包含有私的個人利益,集體幸福中包含有個人幸福。沒有這個公的集體,人民群眾的個人利益和幸福就沒有保證,他們的最後解放也無法實現。這是公私利益,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以及集體幸福和個人幸福基本一致的具體表現。任何個人,為集體利益勞動,就會得到一定的勞動報酬。在這裡,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個人幸福和集體幸福是結合在一起的。因此,在社會主義社會,國家集體的利益不能不居於首位,私的、個人的利益必須服從公的、國家、集體的利益,要為公的、國家集體的利益而努力勞動和工作。所以,**一貫提倡把「公而忘私」的**精神,作為對個人,首先是對**員和一切國家機關、軍隊和群眾團體的工作人員的行動準則,而反對舊社會遺留下來的那種個人主義自私自利的或是那種「假公濟私」,「損公肥私」的言論和行動,「把個人利益放在這種結合的第一位」。另一方面,國家集體要真正關心個人,為個人幸福創造條件。**在《論十大關係》中說:「我們歷來提倡艱苦奮鬥,反對把個人物質利益看得高於一切,同時我們也歷來提倡關心群眾生活,反對不關心群眾痛癢的官僚主義。」[10]他在讀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的談話中說:社會主義社會不搞社會集體福利事業,還成什麼社會主義?還說:「在社會主義社會中,歸勞動者享受的消費資料,一部分是個人財產,一部分是公共財產,文化教育、公費醫療、體育設備,以及如像西湖這樣的遊覽地區。而且這一部分公共財產,會愈來愈多。當然,這一部分也歸勞動者享受。」可見,社會主義的公,最後都是為著人民群眾利益的,是人民群眾利益的集中表現。所以,國家、集體要真正關心個人,造福於人民群眾。**在讀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談話中說過:斯大林時代過分強調集體利益,不注意個人所得;過分強調公的,不注意私的。這一批評是很正確的。可惜**晚年在實踐上,又重犯斯大林時代的錯誤,片面強調集體利益,而忽視個人利益,過分強調集體幸福,而不大注意個人的幸福,也走到自己的反面。這是應引以為戒的。總之,個人利益和國家、集體利益,集體幸福和個人幸福是結合在一起的。社會主義的集體利益是個人利益的集中表現,集體的幸福內包含有個人的幸福。既要強調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強調集體幸福,人民群眾幸福,又要講個人利益,講個人幸福,要使人人為集體,必須集體為人人。列寧說的「大家為一人,一人為大家」[11]的名言,就是這個意思。個人要竭力為社會、集體造福;社會集體也要切實關心個人,使個人生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