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廁所也要付錢!
出廁所也要付錢!(某網友的一個誇張比喻)杜魯門總統罵人的時候風度翩翩。他輕輕說出的三個字母通常是""。它是"sonofbitch"的縮略語,翻成漢語,可以是"狗娘養的"……不好聽。這種罵人的法被我稱之"環保罵人法"。它繞過不雅之詞,可並不因此降低其一解心頭之恨的功效。在我庸俗的想象中,如此"罵人法"一定讓杜總統嘗到了甜頭--1950年12月,一個尋常之夜,總統千斤在華府舉辦獨唱音樂會。某莽撞記者撰文熱情抨擊,稱之為"荒腔走板,不堪入耳",結果,總統寫信給莽撞記者所在報社,直抒憤懣之情。結尾處,杜總統說:"時事評論家伯格勒是個下流坯子,比起你來,他還算是一個正人君子。我這幾句話是罵你個人,跟你祖宗八代無關。"(喬志高,《美語錄》P5-18)如此"環保型罵人法"與我們老祖宗所謂"不著一字盡得風流"的說法非常接近--它是一種"優雅"的瘋狂,一種"得體"的憤怒……一個人在怒火中燒、肝膽俱裂時刻,說話仍留心"得體",這對一個人的修養算是一個殘酷考驗。不容易。甚至可以說,就"說話"而言,"得體"比"優雅"更不易。"9·11"事件后,美記者採訪布希夫人勞拉。記者問:"人們都說,自打'9·11'開始,你的丈夫一下子成熟起來……"勞拉答:"我想恐怕不是這樣。這些人恐怕只是剛剛開始了解我一直非常了解的那個人……"如此得體真是令人欽羨不已。對於勞拉來說,"得體"當然是為了避免陷阱,而對於平民百姓來說,得體的表達,則是堅守自我有限話語權直至為自己創造全新話語權的基本前提。你想啊,我們原本僅有一窮二白,如果我們在一無所有的背景中,還想創造一個屬於自己的話語空間,不從"得體"做起,還能指望什麼?在現有媒介環境中,罵中國足球或某某電信已被"默許",可要罵得漂亮罵得精彩罵得解恨,仍需探討、研究,直至反覆斟酌。像如下這則短文,就屬上佳之作:其環保效果上上,而泄憤清火效果亦毫髮無損,可算"得體語文"之範本。"某某移動CEO當了廁所所長,為使我們的廁所能夠與國際接軌,本人作為我市'WCEO'(廁所首席執行官)現在宣布廁所改革計劃如下:1.將傳統的單向收費方式加以改革,改為雙向收費,即進廁所要付錢,出廁所也要付錢,否則不讓你出去!2.實行大小便分開收費方式,大便一次兩元,小便一次一元。考慮到大便次數要少於小便次數,所以大便可稍微下調一些。這一措施將深得跑肚拉稀者的歡迎……"可見"得體"一事,做到位,也會成就一種"優雅":它不露聲色,全無聲張,自律得緊--卻也同時爛漫山花,千紅萬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