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自在家「二」
-A-曾幾何時,「外遇」是我們生活中的驚天大新聞。誰要是攤上這東西,那他就玩完了。家庭要完,事業也要完。別說親人朋友再容你不得,就是你的單位,也容你不得,一個「作風不正」,便可以判你的死刑。但現在,形勢已然大變。甚至有人說,外遇算什麼新聞?誰要是沒個外遇,那才叫真正的大新聞!話雖然說得有點過,但我們不得不承認:外遇再不是什麼個別的現象。於是,我想問一問大家:我們究竟怎麼了?為何一定要有外遇?之所以發生外遇,最要緊的根源是什麼?有人說,外遇的根源在於自己的另一半條件不過硬,比如說老婆不夠漂亮,或者老公不夠帥,等等等等。這當然不是真正的根源。在外面找女人的男人,找到的女人未必比自己的女人好看,可他就是要找;在外面找男人的女人,找到的男人也未必比自己的男人出色,可她也是要找。或者,根源在於人性?比如說,在於一個「貪」字?人們貪財,所以多少「義士」不惜一批又一批地以身試法,前仆後繼也在所不惜,砍頭只當頭點地。所以,人們貪色,貪新鮮,貪刺激,亦同此理?我真的不知道。畢竟,我不是聖人。我不是聖人,所以並不是所有的問題我都能找到答案。希望大家是聖人。-B-我只是一個俗人。而現在,我還是一個痛苦的俗人。那個楊經理我當然認識,燒成灰我也認識。是他在一直苦苦地追求桐,要不是桐果斷嫁給了我這個爛俗人,還不知道他要追到什麼時候。結婚後,桐曾主動向我坦白過她的歷史,說她長這麼大就一個人有勇氣追求過她,叫楊晨。不過她叫我放心,說一直以來只是他在追求她,她可從來沒答應過他什麼。說來也怪,這楊晨有才有貌,一米八的個兒,比我還高半截;清華大學畢的業,畢業第二年便爬上了管理層,一直拿著高薪駕著靚車,走到哪裡都比我牛百倍。可他偏偏誰也不愛,卻愛上了桐。因為桐,他居然辭掉了一家德國企業的工作,跑到桐的旗下,雖然職務依然是經理,可月薪一下子少了三四千。因為桐,他一路追到三十五歲還沒成家,他說別人根本沒有資格做他的妻子,只有桐。後來,我突然間把桐娶走了,聽說此兄居然大醉了三天三夜,然後一個人關在屋子裡罵娘,捶胸頓足,將地板跺得震天響,樓下的人不知道還以為他在拆樓。也是因為桐,他居然不顧「情敵」的身份,在我和桐結婚的那天晚上他也鬧新房來了,而且一雙眼睛始終瞪得血紅血紅,狼一樣,恨不得隨時撲上來跟我幹上一架。說句實在話,我承認這鳥人是個千里難尋的優秀男士,我要是桐,沒準早嫁給他了,而不會嫁給我這麼個只會玩點文字糊弄人的爛俗人。為此,我曾問過桐:多好的男人,你怎拒絕了他?「他的愛太熱烈,我受不了。」桐說道。我一時不解。-C-世間的女人巴不得自己遇到的愛如烈火如狂風,可桐居然說不喜歡這種愛,實在令人想不通。當我想不通的時候,桐給我講了一個故事:大學的時候,她們班上一位女生跟一男生相戀,愛情之火熊熊燃燒,光芒幾可照耀全球。後來不知何故,那女生提出分手,可那男生死活不依,說他的愛就是烈火,就算到了世界末日,他的愛火也決不會熄滅!說完,拿起刀子,「咔嚓」一聲,便切下了自己的一根手指頭,並說以後只要對方每提一次分手,他便每次切下一根手指頭來。女生看到那血淋淋的手指頭,立時軟倒在地……聽完桐的故事,我茫然一片:「這個故事蠻嚇人的,不過,跟你和楊晨的事有什麼關係?」桐嘆了口氣,然後說道:「當然沒關係。不過,從那時起,我吳桐便下定決心了,永遠不會嫁給那種愛如烈火的男人,這種男人最危險,最容易想不開,一有什麼變故,說不準殺人放火的事情都做得出來。」原來她怕的是這個。我想笑,但沒笑出來。我沒笑,因為我知道愛如烈火的愛情,的確未必是最可靠最長久的愛情。相反,平平淡淡的愛情,或者才是最可靠最長久的愛情。平平淡淡才是真,這話不是你我說的,而是千古以來便有人總結過了的。如此看來,桐之所以嫁給我,不僅僅因為我是個爛詩人,或者還因為我這人不慍不火?這得問她才知。-D-可是,桐現在居然跟那愛如烈火的傢伙雙雙出差去了!有人說,愛如烈火做夫妻的確不現實,可是做情人卻是最好的選擇。婚姻如茶,要慢慢地品;但孽情如烈酒,越濃越好。天哪,我真的坐不住了。我真的要瘋了。於是,我終於拿起了電話……天使哭了,淚水化作紛紛細雨,輕輕地淋在我的臉上。我抬頭看到了天使,天使啊,你為何比我還要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