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號漢奸・陳公博(10)
隨後,審判長按起訴書,逐條詢問犯罪事實。陳公博均供認不諱。接著,又由法庭指定律師為陳辯護。對陳的辯護理由,法庭一一予以駁斥。鐵的事實,使陳公博啞口無言。退庭時,已是晚上8時20分。4月12日下午,江蘇高等法院再次開庭,對陳公博進行宣判。審判長宣讀判決書主文:「陳公博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處死刑……」陳的雙腿不停抖動,神情緊張。審判長繼續宣讀:「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予以沒收。」這時,陳才回過神來,回頭向左右旁聽席上四望。當法官詢問陳是否上訴時,陳回答道:「我上次審判時已說明過,無論如何決不上訴。審判長能在上次讓我朗讀完《八年來的回顧》全文,我心滿意足了,應對審判長及各位表示感謝。」陳公博知道,自己的案子是蔣介石鐵定了的,申請復判只是徒勞。可是,陳公博的老婆李勵庄不死心,向南京最高法院遞交了《申請復判狀》,請求重審重判。最高法院特種刑事法庭很快駁回了李勵庄的上訴,核准了江蘇高等法院對陳公博的死刑判決。6月1日,司法行政部也核准了對陳公博的死刑判決。次日,陳公博被移往蘇州獅子口江蘇第三監獄,等待執行死刑。陳公博知道自己來日不多,倒也顯得心神氣定。同獄的大小漢奸們,想趁這個機會,求點陳公博的「遺墨」。陳公博有求必應,樂此不疲。這天,天剛蒙蒙亮,陳公博起床后,剛剛洗漱完,看守長拿著一迭宣紙,匆匆進來。「陳先生,請你為我寫一副對聯吧。」看守長的語氣有些急促。「你想寫什麼呢?」陳公博似乎有些不太情願,礙於看守長的面子,不寫也不好。「寫什麼都可以,你看著辦吧。」陳公博展開宣紙,稍作思考,飽蘸濃墨,便寫了起來:大海有真能容之量;上聯寫完,陳公博眯著雙眼,仔細端詳這幾個字。可能是剛剛起床,心境平和,字寫得剛勁有力,他面露幾分得意之色。接下來,陳公博一氣呵成,寫完了下聯:明月以不常滿為心。當寫到最後一個「心」字時,囚室門「嘩啦」一聲打開,幾名法警荷槍實彈走了進來。陳公博手一抖,一滴墨水掉在白紙上。「是不是今天執行?」陳公博面色蒼白,極力想掩飾內心的恐慌。法警不置可否。「我可以寫幾句話嗎?」陳公博又問道。「可以。」一個當官模樣的警察點了點頭。陳公博提筆又寫了起來。他先給家屬寫了遺書,接著又給蔣介石寫了封信。信中,陳公博仍念念不忘**:「公博雖死,決無怨言。懸懸放不下的,還是**問題,這個問題,關係到國家前途,不得不盡量和先生說,或者將死之言可以感動先生。」想想停停寫了好一陣,仍未寫完,他自言自語:「當局自有成竹在胸,寫了也未必管用,還是不寫了吧。」將筆一放,說道:「走吧,來生再會。」說完還故作洒脫地跟法警握了握手。於是,歷史上就留下了一封陳公博未完成的致蔣信。大約在8點半鐘,陳被帶到監獄設置的臨時法庭上。法官循例問了問陳公博的姓名、年齡、籍貫等,接著宣讀死刑執行書。宣讀完畢,法官問:「陳公博,你有什麼話要說?」陳猶豫了一下,回答道:「我給蔣主席的信,只寫了三分之一。」「可否在1小時內續成?」「不必了!」「你有多少動產不動產?」「你們可以調查。」「你還有什麼要求?」「我有鋼筆一支,是兆銘兄所贈;有一枚一等旭日大綬章,為日本天皇所贈。此兩物都在我床上,要求隨葬……」「好了,你還有什麼要說的?」法官見陳至死不改漢奸本性,打斷了他的話。陳又要求和汪精衛的老婆陳璧君及褚民誼訣別,獄方同意了他的要求。陳公博整了整衣冠,取了一把自己用的茶壺,來到隔壁陳璧君的囚室。他向陳璧君鞠了一躬,雙手捧上茶壺說:「夫人,我先走一步,隨汪先生去了。牢中別無長物,這把茶壺送您,權作留下紀念吧。」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