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搬家
「喂,你們知道嗎,老大那個緋聞女友太厲害了!「刑偵大隊辦公室里,剛給犯罪嫌疑人做完筆錄走進來的刑警許柯忍不住壓低了聲音,開始在辦公室里散播八卦。
「哦?怎麼了?說來聽聽。「一聽到是吳煜的八卦,大傢伙都放下了手中的夥計,側耳傾聽起來。
「之前老大在中山小區停車場偶遇一個吸了毒產生幻覺的嫌疑犯,頭兒下車和嫌疑人對峙,她開著頭兒的悍馬幫助頭兒對那嫌疑犯進行圍追堵截,幫了老大大忙!而且,最早的那通報警電話也是她打的,如果不是她,我們根本不可能及時趕到!「許柯一臉的唏噓,一般女人遇到那種場景,怕是腳都嚇軟了,誰知那位不光冷靜得過分,還膽量驚人,竟然敢獨自駕車去堵截嫌疑人,老大真是好艷福喲。
「哇塞,原來是野蠻女友啊!「有人驚呼。
「原來老大喜歡這款啊,怪不得那些妖妖艷艷的美女們一點機會都沒有!「又有人若有所思。
「而且啊,這回托老大的福,咱們抓到一條大魚!「許柯喜笑顏開地揮了揮手裡的筆錄,壓低了聲音:」被老大抓獲的嫌疑人叫做王輝,28歲,本地人,有吸毒前科,我們在他車上找到了可卡因,而且還有犯罪前科,曾經涉及一宗故意傷人案,我們懷疑他和市內一個地下犯罪團伙有關,甚至可能是那個團伙的重要成員。「
一聽吳煜偶然抓到的嫌疑犯竟然大有來頭,大家都來了精神,知道許柯應該不是有的放矢。
就在這時,吳煜和刑偵大隊剛休完婚假回來的大隊長肖辰一起走了進來。
肖辰比吳煜略矮一些,面龐白凈,相貌俊朗,和吳煜站在一起,就像黑白雙壁一樣,人稱刑警隊兩大頭牌(當然,這自然是私底下叫的,誰也不敢當面這麼叫,又不是活膩了,要知道,這兩人的武力值也是刑警隊的兩大頭牌)。
肖辰剛剛結完婚,都說人逢喜事精神爽,作為一個剛當完新郎官的人,自然是面帶喜氣,和素來冰山臉面無表情的吳煜倒是形成了鮮明對比。
肖辰看了看一臉打了雞血模樣的許柯,又掃了眾人一眼,知道許柯已經嘴快地把情況說了,便笑著道:「都聽說了?這回老大誤打誤撞釣上了一條大魚,咱們可得把握機會,干一票大的……「
吳煜對於肖辰的工作部署並不干涉,這些細節的東西不需要他操心,他要做的,只是給這次行動定下一個大的基調,簡短地幾句講話之後,就自己在一旁狀似無意地翻看起最近幾天刑偵大隊處理案件的卷宗來。
他絕對不會承認,他過來,其實只是為了調看林珊珊案件的後續進展情況和那對上門脅迫林珊珊的老頭老太太的後續處理情況。
顧忌影響,不好再讓金莎專門給自己送過來,只能趁著這個機會,狀似無意地趕緊翻一翻。
看到尹力等人已經送去拘留所,案子已經偵查完畢,準備移送檢察機關,而那對老頭老太的案情也很清楚,筆錄和證據都十分完備,他這才默默地合上了卷宗,繼續聽取刑偵大隊的工作部署。
而此時林珊珊和吳倩正坐在刑警隊的接待室里喝著咖啡壓驚。
因為那場意外的變故,導致她們搬家沒有搬成,直接被拉來了刑警隊,緊接著就是分別被叫去做筆錄,直到現在才鬆口氣。
吳倩還沒有從之前的驚嚇中緩過勁來,此時一手端著咖啡,一手撫著胸,斜靠在林珊珊身上,還是一臉地驚魂未定:「嚇死我了,真是嚇死我了,我現在心裡還砰砰直跳。「
林珊珊想起之前自己的那些大膽的舉動也是有些后怕,不過一想到自己最後還是幫到了吳煜一點點,心裡又略微有些高興。
她也一臉唏噓道:「我也好害怕,還好咱們運氣還不錯,結果還算好。話說你哥真厲害,幾下就把那人制服了。「
聽對方主動提到她哥,吳倩立刻來了精神,她眯了眯眼:「是吧?是吧?我哥很帥吧?「
林珊珊不疑有他,徑直點頭:「是啊,太帥了!我都看呆了!「她並不是個扭捏的人,怎麼想自然是怎麼說,更何況在吳倩面前,也沒有虛偽的必要。
「那要不要考慮收了他?「誰知吳倩這隻小狐狸笑眯眯的話鋒一轉,給她丟了個套。
林珊珊下意識地正要點頭,忽然覺得有什麼不對,她細細一品吳倩的話,這才回過味來。
「好哇,竟然拿我打趣!「對於吳倩的提議,她下意識地以為是個玩笑,便佯裝生氣地伸手去撓吳倩的痒痒,吳倩最怕被撓癢,驚叫著跳起來躲閃,險些灑了一身的咖啡。
「好了好了,姑娘們別鬧了。」女警金莎適時出現阻止了兩人的嬉鬧,她瀟洒地說道:「吳隊有事在開會,走不開,今晚可能還要加班,聽說你們是要急著搬家,他讓我送你們過去,順便幫你們收拾收拾。」
考慮到今天的特殊情況,兩個姑娘都受了驚,吳煜顯然是不放心讓她們自己去麗苑的,而他自己又暫時走不開,只好臨時抓了做內勤的金莎當壯丁。
金莎很願意當這個壯丁,此時她對林珊珊的好感度已經爆棚了,之前看林珊珊怒踩渣男就覺得過癮,這次又知道了林珊珊在停車場的英勇事迹,對這個外表柔弱內心堅強的女孩實在是怎麼看怎麼順眼。
「這怎麼好意思呢,不用麻煩了,我們自己打個車就好了。」林珊珊下意識地就要拒絕,她實在是不習慣到處欠別人的人情。
金莎卻是不以為意地揮揮手:「沒事沒事,反正馬上就要下班了,我也沒什麼事,反正我也住在那邊的,就當順路了,況且,吳隊把車鑰匙都拿給我了。」她一邊說一邊揮了揮手裡的悍馬車鑰匙。
她這麼大大咧咧一說,林珊珊就不好再說什麼了,她的行李還全在悍馬車後備箱里呢。
這時,吳倩也說話了:「好了好了,珊珊不要再推脫了,莎姐不是外人,就讓她幫幫我們吧,大不了今晚你做東請客就是了。」
吳倩知道林珊珊不習慣輕易欠別人人情,可是她的心裡卻另有盤算,自打下午的時候突發奇想想把她哥和林珊珊送做堆以後,她就特別想給自己拉一些盟友,在刑警隊搞內勤的金莎,自然是最佳的盟友人選,金莎性格爽朗大氣,又是已婚,當卧底再好不過。
吳倩都這麼說了,林珊珊若是再拒絕就顯得矯情了,她便大方地應了下來:「那好,今晚我做東,你們可也別跟我客氣。」
三個姑娘其實年紀相差並不多,金莎比林珊珊和吳倩略大個五、六歲,也是個開朗健談又自來熟的個性,一來二去,車還沒到麗苑,林珊珊和她就已經聊得很熟了。
「咦,你是G城的人啊?」當金莎得知林珊珊竟然和自己老公是同鄉的時候,立刻就興奮起來:「我老公也是G城的呢,你們是同鄉!」
「真的啊?」林珊珊也有些高興了起來,G城雖然也在本省,但是離江都市也還有三百多公里的距離,此時聽聞對方的老公是自己的同鄉,不免有了一種莫名的親切感。
仔細一聊,發現金莎的老公和自己竟然是高中校友,都是G市一中畢業的,只不過金莎的老公馮強比她高几級,她進校的時候,對方早已畢業。
不過,算起來已經算是不可思議的緣分,林珊珊其實平日里也是個爽朗的個性,便主動邀請道:「既然這樣,晚飯的時候莎姐你可要把我那校友也叫來哦。」
金莎二話不說直接給老公撥通了電話:「老公啊,今晚不要安排加班了啊,跟我一塊兒吃飯,給你介紹個高中校友。」
一瞧金莎雷厲風行的做派,林珊珊不禁咋舌,心想,做警察的都是這麼乾脆利索么?
不自覺地便又想起了吳煜,不知怎的,自打下午看他顯露了一次身手之後,腦子裡就總是回蕩著他的身影,怎麼都揮之不去。
也許,自己也是有一點英雄情節的吧?
再說了,吳煜已經不止一次救過自己了,在自己心裡,已經是個大英雄了。林珊珊在心裡給自己找了個莫名的理由。
麗苑離刑警隊其實並不遠,開車也就是十來分鐘的距離,是江都市有名的高檔小區。吳倩家裡給她買的房子位於麗苑西區,是一套複式樓,裝修傢具家電一應齊全,幾乎和酒店一樣,可以直接擰包入住。
但是因為吳倩家裡一直不放心她一個人住,所以,這裡雖然裝好兩年了,卻還一直空著,聽吳倩說,她哥吳煜在這裡也有一套房子,兄妹倆的房子是對門,不過因為吳煜在刑警隊里有宿舍,大多數時間都是呆在刑警隊宿舍里,所以他的房子幾乎也空著。
萬惡的有錢人啊,別人是沒有地方住,他們是房子太多,沒空住。
因為林珊珊的東西並不多,加上地下停車場有直達電梯,所以三個人很快就幫她把行李搬上樓收拾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