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
有一首歌叫《飛》,李宗盛寫的曲兒,最早在三毛作詞的《回聲》里是潘越雲唱的,李宗盛赴加拿大之前出了一張碟,用他可笑的聲音重新演繹。「我不怕等待你始終不說的答案/但是行裝理了/箱子扣了/要走了要走了要走了/明天要飛去/飛去沒有你的地方/行程延續在遙遠的地方/離別也許不會在機場/只要你說出一個未來/我會是你的。」因為可笑,所以蒼涼。喜歡得不得了。覺得這是寫「惆悵」最好的歌。那時還沒坐過飛機,就想機場一定是個好地方。從沒坐過飛機起,我就期待著能有一個人在機場大聲叫我的名字,把正要登機的我留下,我像日本偶像劇里的人一樣笑著流淚。或者我叫他的名字,他回頭沖我笑著流淚也行,男女通用。千萬次地期待。然而到現在都沒有一次——誰比誰傻多少?失去了期待后,每次去機場,我都冒著誤機的危險掐著點兒去,老天不負我,真的誤過機。這樣做是不給自己時間在候機室里發獃,每當與一大群陌生人在一起,我就覺得很孤獨,就問:我問什麼要與這麼一大堆不認識的人在一起?憑什麼?他們是誰?如果飛機出什麼事,我憑什麼要跟他們死在一起?然後非常的難過。我喜歡看飛機的起落。有一次晚上,在廣州的白雲山上看飛機,山頂很多人,都看飛機。我數著,分析著誰是來的誰是去的。遠處的閃電不停地變幻各種圖案,這是我唯一喜歡廣州的地方:飛機常從頭上低低掠過,閃電如交織的網肆意地在任何地方出現,是種絕對的唯美。在飛機上看落日,感受很震撼。因為近距離的緣故,太陽像血般紅。像凝固不住的血一樣,它遲遲不肯消失。飛機就在一隻充血的獨眼的注視下向遠處胡亂飛去。曾經接過一個電話,是一個在路上的朋友,電話里傳來亂糟糟的聲音,我問你在哪兒?他說我在東京,在轉機。他說你好嗎?我說我好。電話就掛了。我從未成為一個人旅途中的思念,那一刻我永遠乾癟的小心靈感受到愛情。喜歡一切離別的場所。小時候看日本的連續劇,他們管機場叫「空港」。是,當那個人走了,再大的機場再喧囂的聲音,仍讓你覺得空空蕩蕩,我喜歡這兩個字。「飛」和「空」,都是我曾經喜歡過的字。而飛鳥,註定不會在天空留下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