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塊錢的距離
時至今日,10塊錢幹不了什麼事。買一個肯德基的辣雞腿漢堡,或在「星巴克」喝杯中杯的「當日咖啡」,或者一大杯非鮮榨的果汁,其它種類的咖啡,10塊錢是買不起的。10塊錢卻可以走點路。地鐵票3塊一張,所以6塊錢就能在北京從東到西來個往返,或繞著二環在地底下轉圈。於「一線」,你可以在任何一站下來轉轉,像**,王府井,西單,聞聞味再下到地鐵里繼續前行。在地底下轉圈也是有意思的,可以一直轉下去,沒有人收票。有個朋友以前就曾做過一件浪漫的事:送女友上車走後,在之後的每一趟地鐵車廂里,放一枝玫瑰,好象還寫了一首詩,意思是說「你到了XX站,玫瑰在你的后一站」。環線地鐵站的壁畫風格各異,可以每站都下來看看。自從「面的」取消后,花10塊錢坐計程車就走不了多遠了。從「豐聯廣場」到「安定門」,稍微堵一點車,就10塊往上。我有點想念以前,「面的」橫行的年代,真是要走多遠就走多遠,還可以有商有量。那時代去郊外看同學,在大興。那邊兒的馬路寬,但路上沒什麼車,他們每次回城,都要等一刻鐘才來一趟的公交車。於是,那個活潑的女同學,就會站在路邊上,見到麵包車就伸手,也不管是不是計程車,就與人商量:「到『小紅門』去不去?10塊錢。」多數時間,對方會答應,因為那兒的車多半是往城裡去的。後來這個女同學畢業了,在市區工作,仍改不了這個毛病,站在馬路邊,見車就攔。10塊錢對我,很重要。我對錢看得很重,能不花就不花,能不花自己的就肯定花別人的。那時候跟一個男孩相處,他住在「圓山大酒店」附近的回民區,其實從他家到鼓樓地鐵站,坐公共汽車只有三站。但他總是希望可以讓我坐得舒服點,就每天都掏出10塊錢打車。只能掏10塊,因為他也沒有什麼錢。而既然花了錢,就要花得值得,我們總坐「面的」,因為「面的」的10塊錢,可以坐得遠。他私下裡早就算好,從他家花10塊錢最遠可以到哪個地鐵站。在南禮士路,他會讓「面的」停在海洋部門口,那時計價器的公里數正好是,好多次司機氣得搖頭,他很得意地沖我眨眼睛。那時天已經冷了,還是可以見很多中老年人在海洋部門口圍成圈,中間放一架雙卡錄音機,音樂是《水手》或者《霧裡看花》,他們整齊劃一地跳著北京「平四」。我們要穿過人群,才能鑽下地鐵站。有幾次人實在是多,我就站在人堆外面踟躕,不知該從哪裡找條縫。他就會很自然地拉起我的手,坦坦然然從人堆中大咧咧走過,像是一對隨時加入舞蹈的舞伴。回程只他一人,他坐地鐵再轉公交車,是不肯再花10塊錢打車了。現在有時,我會算算,從他家再打10塊錢的車,也就能到鼓樓地鐵站罷?但我想他不會覺得划算,因為屁股都還沒坐熱,話還沒有說熱,就要下車了。後來又認識的人,與前面那個男孩家一街之隔。這人有輛212,會牢騷滿腹地送我回家,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從我家到你家,XX公里,打車XX錢,你至少應付一半錢給我。」這也是一種算計,但我更喜歡前面那個男孩的算計。有時候會想:人在戀愛中的算計,算計到每一毫每一厘,有時為自己,有時為兩個人,是否以此來計算與婚姻最近的距離?但事實上,我們不會選擇這兩種人中的任何一種。為兩個人算計,是因為窮,可誰願意嫁一個經濟拮据的人呢?都說「貧賤夫妻萬事哀」,年輕時候可以把這樣的事情當作浪漫的經歷,但僅限於年輕時,僅限作回憶。真正談婚論嫁,不可能選擇一個打10塊錢車都算計半天的人。而後一種人,處處為自己算計,生怕對方佔到便宜,甚至認為對方就是為了佔便宜而來,這樣的男人,命中注定該是感情的中轉站吧。10塊錢,可以劃一條深深的鴻溝,寫下無數次「不可能」。10塊錢的距離,是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