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短暫的編輯生活(3)
這老傢伙看上去已筋疲力盡、昏昏欲睡,還有些惶惑不安。他後來告訴我,他從未到過明尼阿波利斯以東的任何地方,我覺得我最該做的,就是把他帶到樓下的咖啡廳。我們在咖啡廳坐下后,他開始講述他的身世。他說,他的本名應該是「費京」,但後來不知怎麼搞的,「G」在發音時被漏掉了。他是挪威移民的後裔,一直在龜湖邊的農場里種麥子。20多年前——他大約40歲的時候,一家採礦公司在他的農場下面發現了巨大的煤礦礦藏。雖然他們並未馬上開採,但與他簽訂了一個長期租約,足夠他後半生享用了。他一直獨身,生活一成不變,從未想過要關閉農場。而現在,他有了許多閑暇來開始那醞釀已久的「寫作工程」,那便是以他的挪威祖先為主角的長篇史詩:哈洛德·哈法戈——一位生活在13世紀的伯爵或王子什麼的……聽到這裡,我的心都涼了,但仍一臉嚴肅地坐在那兒。他拍拍那個手稿包,說:「是的,先生,20年的心血都在這兒了,都在這兒了!」但緊接著,我對他的看法開始改變。別看他一副鄉巴佬的樣子,但知識淵博,思路十分清晰,好像還讀了不少書,大部分是北歐的神話故事。雖然他最喜歡的作家是不太著名的西格里德·溫塞、康特·漢姆生,以及四平八穩的中西部地區的作家如哈姆林·加蘭和薇拉·凱瑟等等,但不管怎樣,萬一我發現了一位天才呢?畢竟,就連惠特曼這樣的大詩人,當初不也是像小販一樣到處叫賣他的手稿嗎?長談之後(我已經開始叫他岡德),我告訴他我很高興拜讀他的大作,但我必須提醒他,麥克格雷在詩歌方面並不很在行,然後我們乘電梯回到樓上。當他道別時,我安慰他說,我理解他為這20年的心血所承受的一切,我將認真閱讀這部手稿,爭取幾天之內給他一個答覆。這時,我發現他只打算帶走一個箱子。看到我疑惑的目光,他笑了笑,把那深邃、憂鬱和困惑的目光投向我,說:「噢,我想你能理解,留下的那隻箱子里裝著那部長詩的另一半。」我敢發誓說,這部手稿幾乎是人類用手寫下的最長的文學作品。我把它拿到郵寄室,讓那個男孩秤了秤,一共35磅,五磅重的哈默·邦德箱足足裝了七箱,共3850頁抄得密密麻麻的手稿。長詩使用的是一種特殊的英語,如果你不了解內情,可能會認為這不過是德萊頓模仿斯賓塞的作品。可那確確實實是在寒冷的北達科那大平原的一間農舍里,用20年的每一個日日夜夜寫下來的。屋外,從薩斯卡切灣吹來的狂風肆虐著田裡的麥苗。他一邊夢想著他的古老的故國挪威,一邊揮筆疾書。啊,偉大的酋長哈洛德,你為何如此悲傷!她在為你悲傷,而你又身在何方?我彷彿看見這位年事漸高的單身漢正在酷熱難當的大草原,一邊吹著電風扇,一邊揮毫寫完第4000節。唱吧,你們這些巨人,還有尼伯龍根尼伯龍根:北歐神話的地下侏儒。但不要再唱哈洛德讚美她的曲調。請將你們的歌喉充滿悲傷絕望:唱出最惡毒的詛咒!今天,死亡時刻已到!——不,它早該來了!啊,多麼悲傷的詩句!我嘴唇顫抖,視線模糊。我再也讀不下去了。岡德·費金還在旅館等我的迴音(我讓他住下來等我的決定,這是一個多麼殘酷的建議),而我卻沒有勇氣拿起電話。終於,帶著遺憾的甚至有些傷感的心情,我決定退稿。也許是我要求太高,也許是這些手稿的質量的確太糟,但不管是哪種情況,我都不記得我在麥克格雷的五個月里推薦過哪怕一篇作品,結果發生了一件頗有諷刺意味的事。在離開令人窒息的麥克格雷一年多以後,我退的一本書稿(至少我覺得是非常糟糕的)以芝加哥一家出版社的名義出版了。那幾天,我常常想像范內爾或是公司其他上層人物的反應。我想我的退稿報告肯定在某位高級編輯的腦海里留下了印象,這位老前輩肯定會去翻那些檔案資料。天知道他會帶著怎樣的煩躁與失落心情,重新翻看我那些自命不凡而又冷酷無情的傑作。所以,在歷經幾個月的痛苦之後,這樣一本散文風格的手稿讓我如沐春風。它不再使我頭痛、噁心,值得給予一定的讚賞。乘獨木舟漂流一定會吸引一部分讀者。但我認為,手稿過於冗長和沉悶,像一次乏味的環太平洋航海旅行。如果對它作大量刪節,也許可以刊登在《美國國家地理》之類的雜誌上,或讓某個大學出版社買下它,但它決不會是我們所需要的書。我就是這樣處理那本了不起的現代冒險經典作品《孔提基》的。幾個月後,看著這本書在暢銷書排行榜上不可思議地數星期排名第一,我開始意識到我真的是有眼不識泰山。我想,如果麥克格雷給我的苦力費超出每小時90美分的話,我對好書與臭錢之間的關係或許會更敏感一些。在這段時間,回「家」對我來說簡直是一種災難。我住在西11大街一個叫大學生俱樂部的大樓里,那間陋室只有8英尺寬、15英尺長。我一到紐約便被吸引到這兒,不僅是因為它的名字,還因為它一周10美元的低廉房租。當我看到這個名字時,湧上心頭的是青年團般的同志之情,還有鋪著綠色羊毛毯的客廳長桌,上面擺著《新共和》、《黨員評論》之類的雜誌。當然,這不過是我的想像。大學生俱樂部只在一座低廉的旅館里佔了一小塊,門房是一個上了年紀的老頭,他穿一件女人長袍,無精打采地為客人送信件或買買酒什麼的。與鮑韋利不同的是,這裡有一個可以鎖上的房門,多少有一點點私人空間。除此之外,它與任何一家低級旅館並無兩樣。不過,它的位置很好,幾乎可以算是別緻。在四樓的背面,從我那間陋室里滿是污垢的窗口望出去,西12大街上一座房子的花園盡收眼底。這是一個令人陶醉、心生夢幻的花園。有時,我似乎看見了花園主人——那便是我,一個身著便裝的年輕人,他即將成為紐約人或哈伯人中冉冉升起的一顆新星。他那可愛、迷人、身材勻稱、金髮碧眼的妻子,常常穿著便裝或睡衣在花園裡跳來跳去,與一條長相滑稽但精心打扮的阿富汗狗嬉戲,或蜷曲著躺在吊床上。在那裡,我與她瘋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