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挨了處分(2)
他想到了什麼呢?也許,他想到了當年他下崗的經歷……第二天,在學校主樓大廳的「求真」牆背面出現了一張白榜,上面赫然公布著對我的行政警告處分。我一聲不響地看著白榜,身邊的同學議論紛紛:「魏罡怎麼這麼倒霉,打了次牌就上了白榜,他這下可慘了……」大浣熊他們偷偷跑來問我:「魏罡,你是不是拿撲克牌在課桌上給別人算命的啊?」「沒有啊,從哪聽說的?」我十分奇怪。「如果不是你一個人給其他三個人算命的話,怎麼會是你一個挨行政警告處分而他們只得了個口頭警告呢?白榜上都清清楚楚地寫著你們各自的『罪行』呢!」我苦笑了一下,什麼話也沒說。其實,在「處分」之前,學校的一系列「圍追堵截」已經讓我吃夠了苦頭,怪只怪我自己不吸取教訓仍然瞎搞。最讓我傷心的是,我不該連累小雲。「退宿」的事把小雲扯了進去,而且差點讓她退學。為了整治我們這些刺兒頭學生,學校的宿管辦出台了一條新的規定:查到學生不疊被子的,扣操行分;查到一次早晨不上操的,扣1分……反正規定很詳細,我也記不清。扣滿3分的要退宿一個月,反思一個月後才讓搬回宿舍住;扣滿6分的就要退宿3個月——差不多就是讓學生一個學期別來學校住宿了;扣滿9分就永遠退宿,別來學校住了。很快,一些生活習慣較散漫的同學就三十六計走為上,在犯錯之前就主動退宿了。反正宿舍的條件也就是那麼回事:6個人擠一間宿舍,每兩個宿舍共用一個電話號碼,衛生間的淋浴噴頭永遠流不出熱水,雖然收費只有400元/學期,但是我們學生都感覺這400元花得冤枉。小雲的家在浦東,離學校非常遠,雖然她的阿姨家離學校不遠,但是住親戚家多有不便。因此,雖然學校住宿條件不盡如人意,也只好將就了。後來,一件事成為宿管辦趁機把我這個「早戀典型」驅趕出去的導火索,最後我退宿了。高二下學期的一天,年級安排學生去無錫旅遊。因為第二天要旅遊,因此當天晚上就沒安排學生上晚自修了。學生們或是回家,或是去超市買自己喜歡的零食。難得閑暇,於是我和小雲一起去學校旁邊的超市買零食。買完零食後天忽然下起了大雨。我們趕忙往學校跑,我打算先送小雲回宿舍。到了女生宿舍門口,讓我意想不到的事發生了。「七匹狼」之一站在女生宿舍門口,板著臉問:「你們幹什麼去了?這麼早就下晚自修了?」我愣了一下,連忙解釋道:「老師,學校安排我們高二的明天去無錫旅遊,所以今晚不用上晚自修了。」「不上晚自修了?那你們怎麼不回家?」我這個人,討厭就討厭在,雖然吃了不少苦頭,卻總是認為反問句是回答一切盤問的有力武器。「老師,現在在8點多,也沒過熄燈時間啊。我們為什麼不能回來?我們宿舍費白交的嗎?」對方見我如此話多,聲音也高了許多:「我就是不許你們進來,你們自己回家去。誰讓你們不遵守宿規?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你就是那個談戀愛的小孩吧?」我天真地跟她講道理:「老師請你看看外面,下那麼大雨,你不讓我們回宿舍,我們要是淋了雨,生病了你負責嗎?」「笑話,你們生病我要負什麼責啊?你們不守紀律,就要挨雨淋!」話說完后,那位老師自己用手機打了一個電話,看樣子是請示領導的。一陣沉默后,我示意小雲自己上樓去。然後我也回宿舍了。果然,他們不肯放過我,很快,老爸在家接到了教導處郎老師的電話,郎老師把我那個學期的劣跡(無非是經常和小雲在一起)一一列舉一遍,然後讓老爸督促我寫一份檢查交到宿管辦。老爸心情沉重地到了學校,一邊代我認錯,一邊逼我向郎老師和「七匹狼」們賠罪。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