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人質
令狐秋博聞強記,他很清楚刑事拘留的性質。刑事拘留意味著,此案件是公安機關已經立案偵查的刑事案件,並且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了犯罪行為,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審批,依法做出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金浩民心中有數,這是大姐發力了哇。
「銬上!」岳處長冷冷地盯著鹿哥,這死胖子,早該有今天了。不過,這令狐秋一個尚未出道的歌手,學生,家庭環境也是普普通通,怎麼會有那麼厲害的人物,指名道姓要廳里保證他的安全不說,還嚴厲要求,必須嚴辦這鹿哥?想到這裡,岳處長又好奇的看了看正撫摸小女孩頭頂的令狐秋。
涉黑如今可是個超級大的罪名!看著白紙黑字的拘留證,鹿哥的手腳一陣發軟,沒敢看岳處長,因為他能感受得到,有一道驚人的殺氣撲面而來,宛若刀鋒一樣劃過背脊,後背襯衣瞬間就被冷汗打濕了。
鹿哥被帶出包間后,董千牧說道:「鹿哥涼了。」
「嗯,警方要對他採取行動的打算,估計不是一天兩天了,我們這件事,也許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令狐秋拍拍千尋瘦弱的肩膀,拉著千尋爸的手補充道:「叔,那人回不來了應該,別再擔心。」
千尋爸嘴角動了動,點點頭,沒有說話。
「千尋,看到了吧!這就是黑社會的下場,來,給姐姐說說,這死胖子是怎麼對待你們的,我們也去告他!」趙敏敏擠到令狐秋身邊,將小千尋搶過去摟著,高興地問道。
至於劉隊,本來已經打算違背道義和準則,去討未來老丈人的歡心了的,岳處長這一來,打斷了他的徇私。但他卻沒有一點點不爽,反而鬆了一口氣,這下,去萱萱家可有交待了——這特么的怪不得我呀,廳里來的,我硬剛不過啊,呵呵。
岳處長到來之後的雷厲風行,輝仔聽得仔細看得明白,老大這是要翻船了啊!老大翻船,自己幫他幹了那麼多生孩子沒**的事,人命案還背了兩條,這可經不起查,到時候陪他吃槍子的,非我莫屬呢!橫豎都是個死,拼一把吧!
輝仔強忍著手腕上的劇痛,慢慢抬起頭,發現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那個少年身上,叫令狐秋是吧,等等,讓我想想,這不就是那個唱歌的小子嗎?
瑪德,今兒的事就壞在這人身上,老子就找你墊背!儘管剛才令狐秋出手的迅速以及指力的強悍,給輝仔留下了非常恐懼的印象,但是這一刻準備殊死一搏的他,完全顧不得這麼多了。
輝仔的眼睛緊緊盯著他身邊一個刑警的腰下——這位刑警見場面完全被控制下來了,正好戴眼鏡的那位警察向他遞過來一支筆、一張紙,要他在上面簽字。他手裡的微沖本來是槍口朝上,右手持把的,這會為了騰出雙手,便輕輕將微沖槍口朝下,槍的背帶垮在肩上,槍身在臀部位置一下一下的晃悠著。
警員槍支的佩戴是有很嚴格的要求的,一般普通的民警只有在緊急任務的時候才能配發槍支,刑警接到普通的任務就可以配槍,岳處長這幫人是特例,幾乎是每天槍不離身,隨時準備出任務。可眼前這警察有點託大了,只是把保險關掉就算了,沒有按規定掛在胸前。
「哪位是令狐秋?」岳處長語氣緩了一緩,沉聲問道。雖然明明認出來了,可這裡的人實在太多,為了不授人以柄,岳處長仍然象徵性問了一句。
「我是。」
「你們的報警對警方很重要,所以需要你們到我們那裡錄一下口供,沒問題吧?」
「我們全部都要去?」
「是的,全部。現在就下去吧,坐我們的車。」岳處長嘴角抽了一抽,努力的擠出一絲微笑。
令狐秋點點頭,下午也沒有事,本打算轉一轉找找千尋的,這下千尋自己來了,省出大把的時間。正好讓千尋父女兩個說說,鹿哥是怎樣殘害她們一家的。
令狐秋領頭,董千牧們也跟著他走出包間,讓狹窄的過道更加擁擠了。
隨著令狐秋的走近,輝仔的眼神越發陰冷起來。
「啊!」
一聲慘叫,讓氣氛驟然緊張起來。
輝仔用受傷的右手對準那刑警的眼眶打出一拳,左手握住了斜吊在腰間的微沖,等那刑警本能的用手捂眼時,輝仔的右手已經與左手合力,猛地往上一舉,微衝到手!
令狐秋吃了一驚,這輝仔就在自己眼前啊!
沒等令狐秋退後,輝仔已拉上槍栓,槍口對準了他的腦袋。
「我會開槍的!不準動,我會開槍的!」輝仔眼睛赤紅,瘋狂的吼道。
岳處長的眼睛同樣變得赤紅,但是他所站立的位置離令狐秋有兩個身位,沒敢妄動。
看見自己的怒吼有效,輝仔狠狠地將槍口戳在令狐秋左臉上,左手緊緊箍住了他的脖子。
大家目瞪口呆的看見輝仔一個轉身,就旋出了人堆,面對著眾人。
「大哥,可別亂來,手別抖,我配合你,一會我使勁往後退著推你,你得走快點!」令狐秋用只有輝仔才能聽到的聲音說道。他心裡一點都不緊張,只是擔心,要是大庭廣眾之下,自己腦袋瓜子被打個稀爛,然後再活過來,自己應該怎麼去解釋?於是打定主意,一定要讓這個傢伙綁著自己到了一個沒人看見的地方,再開始反擊。
令狐秋作出一副怕死鬼的樣子,對刑警們大叫「你們別動,站住,我要被打死了!」,腿上卻賣力的往後飛快推著輝仔倒退。
輝仔聽了令狐秋說的悄悄話,等到他付諸行動后,才反應過來,感慨道:這傢伙真是怕死呢,真是有當人質的潛質!這種速度,說不定真能讓我跑出去。
可是,令狐秋與輝仔都想多了。在華夏,綁架人質通常都是重罪,持槍綁架更是重中之重的大罪,襲警后搶奪槍支再綁架人質,那是特么的死死罪啊!有史以來,在華夏國,手槍被歹徒搶奪的例子確實有過,可是這特么的是衝鋒槍啊,殺傷力要大得太多了好不好?而且,要是被那傢伙得逞了,這掃黑辦可就出大名了,還要不要臉,做不做人?所有的警察眼睛都紅了,奮不顧身的爭先上前,步步緊逼,哪裡會讓輝仔脫離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