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屁股
我從來沒有被打過屁股,這是一件很幸運的事情,但我觀賞過電影中許多打屁股的片段。對於猥瑣的專業旁觀者來說,打屁股是最好看的懲罰,一系列動作最是流暢:剝褲子,挾在膝下,開始打,打完之後被打的人自己跳起來,低著頭一條一條提起褲子。打屁股的人還覺得有責任為旁觀者解釋一下原因,他們總是一邊打一邊罵——百分之九十是以「叫你+罪行」的句式說的,比如「叫你偷我的錢」。針對兒童的,百分之八十是說:「叫你不好好學習。」然後圍觀的人就開始議論被打者的罪行以及他們的臀形。所有大人在解釋他們為什麼要打小孩屁股的時候,都會說:「屁股肉多,打著不疼。」但是,打屁股的惟一真實的原因是比其他方式更羞辱人。在古代,打屁股其實算是嚴重的懲罰。電視劇里——我每次都拿電視劇做例子,顯得我的娛樂生活異常惡俗——老是出現的對話:「大膽!拉下去打幾十大板!」、「大人,不要啊,不要啊!」說的就是用板子打屁股。跟現在打屁股者不一樣的是,古代負責打屁股的人不叫罵,他們都是一群擁有特殊技藝的人,事先要在豆腐上做刻苦練習。他們不能把屁股打成各種形狀,但是他們能根據所收紅包的多少把屁股打成不同的程度。可以打得看上去很嚴重,其實沒有打到裡面;也可以打得從外面看只是紅一點點,但內臟都打傷了。在古代,被打了屁股是一定要治療的。一般的傷,用點兒金瘡葯什麼的。特別嚴重的,就要進行移植手術了,方法是把屁股上的爛肉挖出來,然後把新鮮的羊肉弄爛填在裡面,等著羊肉和自己的肉長到一起——又不是我發明的,我也是聽說,不要罵我荒謬。我覺得這是一樁不壞的發明,餓極的時候,可以從自己屁股上剜一塊肉煮湯喝,反正是羊肉。說到荒謬,鄭板橋寫了一篇文章,提倡廢除打屁股制。這本來是好話,不過他語氣變態,先狠狠地誇了屁股一頓:「細肌豐肉,堆雪之臀,肥鵝之股。」林語堂說:「中國社會只有兩種階級:踢人家屁股者,及預備屁股給人家踢者。」找到這名言我很高興,因為把「踢」改成「打」,我這篇文章就勝利結尾了。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打屁股是超級變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