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速度原則:容忍必要的混亂(5)

優先速度原則:容忍必要的混亂(5)

為什麼會這樣?跨國企業,尤其是有能力紮根中國市場的巨型跨國企業,它們的規模很大,動不動就是幾百億美元,甚至上千億美元的年銷售規模。它們首先要追求的是不能出錯。一旦出錯,那怕一點點暫時性、方向性的錯誤,其損失的絕對值都是非常巨大的,所以跨國企業的運作特點是「理性」,在理性的基礎上求得發展。而我們中國企業在新產品推出時,不可能像它們一樣,明明市場機會就在眼前,還要花上一年時間研究,我們只要對總體行業、市場需求、產品性能等基本判斷正確就行了,要以抓住市場機會為出發點,快速決策。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異,因為我們的企業規模小,需要講求速度。如果規模很小,又不追求高速度,什麼時候才可能追上人家?「大旗模式」的運作在前進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些混亂,中國企業為了獲得前進的速度必須容忍一定的混亂,這是高速前進隊伍必須承受的代價。我們必須接受前進的混亂來拒絕規範的緩慢。不能因為前進中出現相應的混亂就害怕,而拒絕高速度的成長。沒有速度,中國企業的競爭力就是一句空話!在風險中求得速度,在速度中降低風險作為營銷諮詢顧問,我曾參與過一個企業集團的董事會議。董事會提出加強企業的制度管理,比如合同簽訂程序管理,比如付款程序管理,比如人事管理……以前的一些反面事例給了企業教訓,比如有些簽訂的合同有漏洞,有些人離開公司時帶走了企業的文件等。集團聘任新總經理,毫無選擇地執行董事會的要求。這位總經理找我溝通:「對我的許可權要加以控制?董事會不信任我?」我說:「信任是需要有條件的,在條件具備時,才會有真正的信任。」沒有無條件的信任,這就好比你家請了一個保姆,如果你家的錢隨手亂放,這地方500元,那地方600元,你甚至自己都不清楚家中有多少放錢的地方,你就不會真正信任保姆。你不信任保姆的原因,是你自己對錢的管理太差,你心中沒底。你懷疑保姆面對到處都是,且沒有數的錢,會不動心?相反地,如果你將錢存放得井井有條,大錢存到銀行中,小錢放到抽屜里鎖好,你對保姆還有什麼不放心的呢?信任是有條件的。我用這種方式說服總經理接受董事會的決議。但是,一段時間之後,我發現企業的整體運作速度減緩,效率大大降低。每一件事的決策流程太長。比如一個合同的簽訂,要經過10多個人的層層審批;而簽字的領導不是這個不在,就是那個出差,一個合同要最終簽訂下來至少一個星期。有一個合同的簽訂竟用了一個月,原因是負責蓋章的人休假了。合同簽訂后,你想撥付一筆錢,又得找齊10個領導簽字。對辦具體事情的人來說,要找齊近20個人次審批,每一件實質性工作的推進速度大大減慢了。每個環節的審批從理論上都是必須的,比如財務部的領導、總辦、檔案管理處等。沒有法律部的意見,合同的法律性被質疑;沒有財務部的同意,誰給你準備錢?沒有總辦的簽批誰給你蓋章?沒有檔案處的簽批誰給你存檔?……更要命的是,不論合同大小,哪怕1萬元的合同一律要走程序。企業的運作效率就可想而知了。我發現,實行嚴格的流程管理后,沒有出現過任何大的合同紕漏和付款差錯,達到了董事會的經營安全的目的。但企業效率出現了低下的狀況,整個企業的競爭力大為減低。比如,競爭對手開展了大規模的地面促銷,我們的市場份額被快速地吞噬。市場急需促銷支持,方案報上后,等所有領導簽完字已是20天後的事情了,競爭對手早已穩固了市場地位。銷售經理即使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也不能馬上得到費用。  [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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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血的財富爭奪戰――軟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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