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倫・金斯堡(1)
一艾倫得意地對我說:「看,我這件西服五塊錢,皮鞋三塊,襯衣兩塊,領帶一塊,都是二手貨,只有我的詩是一手的。」提起艾倫·金斯堡,在美國幾乎家喻戶曉。這位美國的「垮掉一代」之父,自五十年代因朗誦他的長詩《嚎叫》一舉成名,成為反主流文化的英雄。他在六十到七十年代席捲美國的反越戰抗議浪潮和左翼造反運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沒有他,這半個世紀的美國歷史就會像一本缺頁的書,難以卒讀。我和艾倫是一九八三年認識的,當時他隨美國作家代表團第一次到中國訪問。在我的英譯者杜博妮的安排下,我們在他下榻的旅館見面,在場的還有他的親密戰友蓋瑞·施耐德(GarySnyder)。我對那次見面的印象並不太好:他們對中國的當代詩歌所知甚少,讓他們感興趣的似乎只是我的異類色彩。再次見到艾倫是五年以後,我到紐約參加由他組織的中國詩歌節。剛到艾倫就請我和我妻子邵飛在一家日本餐館吃晚飯。作陪的一位中國朋友用中文對我說:「宰他丫的,這個猶太小器鬼。」我不知他和艾倫有什麼過節。對我,艾倫彬彬有禮,慷慨付賬,並送給我一條二手的領帶作紀念。但在席間他明顯地忽視了邵飛。都知道他是個同性戀,誰也沒在意。贊助那次詩歌節的是紐約的襪子大王——一個肥胖而傲慢的老女人,動作遲緩,但挺有派頭。據說艾倫的很多活動經費都是她從襪子里變出來的。艾倫總是亦步亦趨、點頭哈腰地跟在老太太身後,像個貼身僕人,不時朝我擠擠眼。我真沒想到,這傢伙竟有這般能屈能伸的本事。此後見面機會多了,開始熟悉起來。九○年夏天,我們在漢城舉辦的世界詩歌大會上相遇。艾倫總是衣冠楚楚(雖然都是二手貨),跟那些南朝鮮的官員們談釋放政治犯,談人權。讓組織者既頭疼又沒轍:他太有名了。在官方的宴會上,大小官員都慕名而來,跟他合影留念。艾倫總是拉上我,躲都躲不開。有一回,一個地位顯赫的官員,突然發現我正和他們分享榮耀,馬上把我推開。我從來沒見過艾倫發這麼大的脾氣,他對著那個官員跳著腳大罵:「你這個狗娘養的!你他媽知道嗎?這是我的好朋友!中國詩人!」官員只好賠理道歉,硬拉著我一起照相,讓我哭笑不得。再碰上這樣的場合,我盡量躲他遠點兒。我問艾倫為什麼總是打領帶。他的理由很簡單:其一,他得和那些政客們談人權;再者呢,他狼狽地一笑,說:「不打領帶,我男朋友的父母就會不喜歡我。」在漢城,會開得無聊,我們倆常出去閑逛。他拿著微型照相機,像個間諜似的到處偷拍。一會兒對著路人的腳步,一會兒對著樹梢的烏鴉,一會兒對著小販做廣告的粘滿蟑螂的膠紙。走累了,我們在路邊的草地上歇腳,他教我打坐。他信喇嘛教,最大的願望是有一天能去西藏。餓了,鑽進一家小飯館,我們隨意點些可口的小吃。渴了,想喝杯茶,卻怎麼也說不清楚。我乾脆用食指在案板上寫下來,有不少朝鮮人懂漢字。老闆似乎明白了,連忙去打電話。我們慌忙攔住:喝茶幹嗎打電話?莫非誤以為我們要找妓女?但實在是太渴了,我們又去比劃,作飲茶狀。老闆又拿起電話,嚇得我們撒腿就跑。晚上,我們來到漢城市中心的夜總會。這裡的陪舞女郎纏著艾倫不放。沒呆上十分鐘,他死活拉著我出來,說:「我應該告訴她們,我是個同性戀。」我們迎面碰上一群美國留學生。他們一眼就認出了艾倫:「嗨!你是金斯堡?」「我是,」艾倫馬上問,「這附近有沒有同性戀俱樂部?」眾人大笑。其中一個小夥子為他指路。但我聲明絕不進去,艾倫在門外轉了一圈,只好作罷。艾倫很念舊。在紐約他那狹小的公寓里,他給我放當年和《在路上》的作者克盧雅克(kerouac)一起喝酒聊天的錄音,臉上露出悲哀。他講起克盧雅克,講起友誼、爭吵和死亡。他嘆息道:「我那麼多朋友都死了,死於酗酒、吸毒。」我告訴他,我們青年時代為《在路上》著魔,甚至有人能大段大段地背誦。讓我感動的是,艾倫和死者和平共處,似乎繼續著多年前的交談。我甚至可以想象,他獨坐家中,反覆聽著錄音帶,看暮色爬進窗戶。前車之鑒,艾倫不吸煙不喝酒,除了偶爾有個把男朋友,他過著近乎清教徒的生活。但他是個真正的工作狂。他最忙的時候雇了三個半秘書。他們忙得四腳朝天,給艾倫安排活動。艾倫反過來對我說:「我得拚命干,要不然誰來養活他們?」這純粹是資本家的邏輯。艾倫告訴我,他是布魯克林學院的終身教授,薪水不錯,占他全部收入的三分之一,另外版稅和朗誦費佔三分之一,還有三分之一來自他的攝影作品。和他混得最久的秘書鮑勃(Bob)跟我抱怨:「我是艾倫的腦子。他滿世界應承,自己什麼也記不住。最後都得我來收拾。」從艾倫朗誦中,仍能看到他年輕時驕傲和野蠻的力量。他的詩是為了朗誦的,不是為了看的。有一次在新澤西的詩歌節上,艾倫和我一起朗誦。他讀我的詩的英文翻譯。他事先圈圈點點,改動詞序。上了台,他就像瘋狂的火車頭一樣吼叫著,向瘋狂的聽眾奔去,把我孤單單地拋在那裡。以後我再也不敢請他幫我讀詩了。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