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審三年洵美還
1961年,我接到小燕來電報叫我去上海看守所接洵美回家。我高興得心跳,馬上就準備動身。叫小紅到單位里去借了些錢,因為賣東西也來勿及的。小羅這時尚在初中讀書,小多去武漢畢業實習了,好在小紅在家,家裡的事姊弟倆還可以應付,我也不能管他們了,只好以後多通信了。洵美去了將近三年,經審查,無罪釋放。夫妻才得見面,而家已經沒有了!只好住在大兒子那裡。是我到第一看守所接他的,辦理手續的是閔同志。可憐他的身體真所謂骨瘦如柴皮包骨,皮膚白得像洋人,腿沒有勁,幸好三輪車夫好心腸,背了他上樓。總算他沒有被定什麼罪。能回來就好,我們不怨天、不怨地,只怨自己不會做人。詩人有的是時間,不是正好可以做詩么!可當時見不到一片廢紙一支禿筆,詩意肅然。回來時衣袋中僅有三支竹片磨成的挖耳簽。那是在廁所勞動時揀來的竹片磨成的,可見他的耐心更勝過那時捕小老鼠的修養!我一定要把他的身體養好。當然只有在飲食上多給營養,我便住在上海,放棄了對南京小兒子的照管。小兒子吃飯在外面,自己管理上學的一切,飲食冷熱不調和,得了胃病。究竟年紀小,不會保護身體。而洵美得到各方面的調養,身體好多了。受冷氣喘病仍要發,這個病始終治不好,不過人倒是胖起來了,可還是走不動路。幸得上面照顧,又安排在文藝出版社為特約翻譯,生活費就是預支稿費。幾個月後洵美看到自己生活有了保障,住在兒子家,料理家務可以找人幫忙,精神也有恢復,想到我戶口遷南京后再也遷不回上海等等因素,他叫我還是回南京吧!不過說好每年兩次小羅放寒、暑假時我都要帶著小羅一起回上海,這樣我才又回到了南京。〔編者:關於家父三年受審的情況,復旦大學教授賈植芳先生著作《獄里獄外》一書中寫有《獄友邵洵美》一章。另外賈植芳先生在《上海灘》中也將與家父獄中邂逅寫成專文發表。尤其是賈老不負家父重託,闡明了家父對文壇上有關的幾件事的真相之看法,對我們家屬意義尤為重大,在此表示誠摯的謝意和敬意。有人問起家父三年受審的事,家母在給《浙江文史資料》的文章中是這樣回答的:「洵美1958至1962年之間的歷史我不知何從寫出,總覺得上面有了一層蒙塵,所以只好將洵美這段光陰縮短了。1985年2月26日,吹來一陣春風,把我家蒙受多年的塵灰拂去了。這給洵美賦予了新的生命。笑吧!洵美。」「春風」是指上海市公安局平反決定書,編號為(85)滬公落辦字第26811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