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頑童時代》第二十五章(3)
我再三給哥哥保證今後絕不叫肚子餓,懇求哥哥千萬別輟學。紅房子我們這一代,個個自視人中龍鳳,當不當得成英雄只好看戰爭機會,但大學的門,是人人都瞅准要進的。哥若初中都不能畢業,父母親不知會氣成什麼樣。哥不肯。我就說:「你走了,你的塔吉雅娜就沒有饅頭吃了。」哥說他已想好,一去餐廳就拚命干,一轉成學徒,就向領導提出每隔一天吃兩頓,將定量省給她吃。我痛苦極了,哭著說:「不讀書,你就寫不出詩,當不成詩人了啊,哥哥!
」哥哥就牽起他的衣襟給我擦淚。過了一會兒,他輕輕說:「想當詩人,最要緊的是要有詩人的氣質;眼睜睜看著親人受苦還無動於衷的人,哪裡會寫得出好詩,哪裡還像個男子漢大丈夫!
」於是我的小哥哥,就挾著他的詩人氣質昂昂藏藏出門去。爸爸見了哥哥留的信氣得暴跳如雷,說:「胡鬧!
胡鬧!
這混賬兒子太胡鬧!
抓回來斃了他!」我就「咚」的一聲,直挺挺跪在爸爸面前直挺挺說:「爸爸,請您不要這樣對哥哥。哥哥出走的原因也有我一份,要斃您就斃我吧。」就索性把哥哥的話來一句一句學給他聽,越學就越覺得哥哥好,覺得拼著被父親斃了也不能讓他枉判了兄長的人品。最後,乾脆自己判定說:「我四哥,他有一顆金子般的心。他是我做人的榜樣。」說完,淚水就不停往下淌。爸爸看著這個從小就到處闖禍的女兒,卻並不再發怒,只是拉起來問道:「那個飯館在什麼地方?」我搖搖頭。父親就很耐心地說,國家是困難,但困難總會過去的。紅房子的人家再艱難,也比尋常百姓的日子好過得多。說國家要建設,急需有文化有知識的生力軍,哥哥沒有權力逃避讀書的責任。再說,全家不會有任何人贊成哥哥的選擇。爸說我們兄弟姐妹是軍人的後代,他一點也不懷疑他的孩子會意志堅強相關相愛地走出困境,要我快說出哥在哪裡,好趁哥還沒正式上工,找將回來讀書。近近地,我看見父親也瘦得很厲害,臉上手上,每一處稜角都顯得太過鋒銳。可是我真不知道哥哥跑哪兒去了。三個月後,哥哥有信來了,厚厚的,寫了五張紙。父親閱畢,低聲罵了句「混賬兒子!
」信扔到一邊。過一會兒,點燃板煙絲,又重新拿起那封信,看得很慢。煙斗被吸得絲絲響,那朵紅光明明暗暗,就像父親眼中的怒火。我叫妹妹去偷看。她鑽進爸爸臂彎又跑回來,搖搖頭悄悄說:「四哥的信像天書,我只看得明白『親愛的爸爸』和『親愛的媽媽』幾個字。」唉,我小哥哥的字跟他的普通話一樣令人頭疼——不過這一點也不影響他寫信回家,居然他就天天寫。起初父親每讀一封就罵一句「混賬兒子」,後來漸漸不罵,後來全家出發到哥哥的宿舍吃團圓飯。我拚命吃,吃了很多肉很多飯,回家又喝了很多水。那年頭,無論哪個飯館哪個家,誰燒的菜都重重下鹽,因為菜做咸了不僅耐吃,而且吃完口渴了多灌些水到腸里胃裡,就不會那麼快又空得發慌。但我那天實在吃得太多也喝得太多,就別說躺,連坐著都難受,於是深更夜半赤了腳,在兩邊樓梯一層到三層左上右落來回折騰,心想下次可再不要這般貪吃了。但每到下次,我又將自己撐得坐立不安。哥哥去的那個飯館在重慶聞名遐邇,叫「冠生園」。是公私合營前上海老闆在解放碑開的一間分店,所以菜式都很有傳統的淮揚風味。然而冠生園最獲盛譽的還是點心,尤其綠豆糕。我四哥才進去一百多個日子,人就長好了:不但皮帶少扣了兩個眼兒,就臉上都開始有了紅暈;但他很快又把自己折磨瘦了。我發現他那雙瘦得變大了的眼裡有一抹久久融化不去的傷痛——因為紅房子的塔吉雅娜不肯低下那顆驕傲的頭,走進冠生園那間排列著雙層架子床的集體宿舍。她原封不動,讓我將附著長詩的那盒綠豆糕拎走,說:「我要的是你哥哥的詩,不是冠生園的肉。」我指指那封她那纖纖素手拆都不屑拆的信,雖然按哥吩咐一言不發,但心中已是忿忿。她伸出一根細長流暢的食指在信封上徐徐滑過,嘆息道:「你哥哥從前充滿詩人的氣質,想不到現在落得跟下里巴人為伍……。」我聽出她的音調已經含了濃濃的苦澀,還有沉甸甸的惋惜在那雙長長的、杏形的眼睛眈眈留連,就知道自己是什麼話都不可以說的了。……糧食更緊張了,冠生園的職工再不可以領家屬回宿舍吃飯。四哥說,他當廚工的使命徹底完成了。他決定去新疆,因為新疆與蘇聯接壤,更靠近普希金的故園。當時王震主管的新疆軍區建設兵團來四川招人,哥哥帶我去看。招兵旗下圍著一大群年輕人。招兵的軍官皮膚色調厚重如熟銅,又沉穩又幽默正介紹著新疆,說的是戈壁如何廣漠草原如何美麗,說墾荒如何艱辛戰士如何優秀,說祖國多麼需要,說前景多麼美好……。四哥報了名,去農一師所在的阿克蘇。他認為那種嚴酷遼闊能使生命變得壯麗的地方才是養育詩人的搖籃,他要去那兒開創事業,去那兒尋找愛情,說只有讓西北的太陽曬過西北的大風吹過的姑娘,才足以完全領略一個詩人的情懷。我們把那個月全家的肉票油票糖票副食品票變成一桌盛筵,父親為四哥把酒送行,稱讚他「好男兒志在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