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應外合的苦肉計英雄
1102年十一月二十七陰天,有小雪今天上午,本來我是憋著一股子勁要再大顯身手一回的,可宋江非要汲取上次攻打曾頭市的丟人經驗,決定智取……以這些人的智商,怎麼智取啊?這不是明擺著抽自己的臉嗎?不過事在人為,還真叫他們想出來個辦法。宋江下令,讓我和張青、王矮虎、李逵、凌振等人裝扮成農民和農婦,假裝成賣菜的混進城裡去,再由時遷偽裝成耍猴子的(當然,扮演耍猴人的是杜遷和宋萬,時遷只能扮猴子),混進去之後準備放火。MD,我每次假裝的都是這類角色,不是農民就是伙夫,看看人家扈三娘,每次都是裝扮成明星或者歌手,最次也是二奶和金絲雀。不過怎麼著也比顧大嫂強,她每次扮演的都是掃廁所的大嬸,嘻嘻。晚上七點,我們準時進城,沒想到他們都混進去了,門衛就把我一個人給攔住了,非要查我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兒,說是懷疑我是搞傳銷的,KAO,我哪兒能看得出像是個搞傳銷的?!簡直是侮辱人——你可以侮辱梁山,但不可以侮辱我!當下我就大怒,一巴掌打掉了他的三枚本來就已經鬆動的牙齒,這下可壞了,頓時來了一大幫人把我抓進了班房,說我襲警,犯了大名府最嚴重的治安和紀律問題,還派人24小時專門看著我,TNND。不過弄拙成巧的是,正是因為我被抓了進去,吸引了大批的警力和防護力量,梁山的大部隊才能順利地全部一個不剩地混了進去。最後,我在半夜十二點的時候透過開滿蘑菇的監獄窗戶,看到了滿天的焰火,我知道,那是組織上的暗號,又過了一個時辰,我被解珍和解寶兩位兄弟救了出去,出去后,宋江竟然笑眯眯地等候在監獄門口,給我發了面偌大的旌旗,上面用宋體五號粗字寫著:「獎給孫二娘--裡應外合的苦肉計英雄」!我又稀里糊塗地成了一次英雄,這年頭兒,難道英雄也得靠運氣和時機嗎?據說,我的這好幾次事迹還被編成了電影,搬上了屏幕,名字就叫作--《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