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他鄉遇故知(3)
「1998年我們北大校慶,我才聽老同學說起她,你絕對想不到,她跟她丈夫叛逃了。」「怎麼會?」「因為她丈夫涉及多起經濟犯罪。現在,他們應該在中美洲的哪個小國家,永遠不能回中國了。」「覺得內疚了?」「也不是,聽說她丈夫在外面很花,她也知道,可還是跟他走了。」「女人對待婚姻的態度很奇怪,是嗎?」「不是奇怪,只是以前我不懂,而你,李越,你到現在還沒有懂。」「我?」李越點自己的鼻子。「李越,」李然臉上有一種嘲笑的意味,「不用很愛一個人就可以維持一個婚姻的。」——「可是如果你愛她,」他臉上嘲笑的意味不見了,「即使你明明知道會傷害她,你都沒有權利放棄。」李然在追悔。但當他真的再次見到她時,他還是放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