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真理在拳頭1
妹妹李茵反應最快,畢竟這是自己唯一的親人。她一聽這話,知道二哥是真的活過來了,一下子哭著跑上來抱住李燧:「二哥!你……你回來就好了……」
看見已經死了的二哥突然又活了過來,她極度地驚喜,大哭起來!
「我沒事!小妹,有二哥在,你萬事無憂!」李燧輕輕拍著李茵的肩膀。
這個妹妹,比自己前世的年齡小了十三歲呢!幸好自己活了過來,否則她一個弱女子,該如何生存呢?
眾人看見李燧說話,知道他的確是復活了,便紛紛圍了過來。
「二郎,坐這裡!」鄰居王嬸趕緊笑著把凳子讓給了他。
「王嬸兒,您老請坐!」李燧忙讓王嬸兒坐下。
「二郎,你沒事可太好了!」
「看來李家還是沒有絕後啊!」
「……」
眾人議論紛紛,臉色十分驚喜。不過那李思的臉色卻變得非常難看,他心裡有些惶恐。
完了!這二郎活了過來,自己的生意怕是要完蛋。
這時,大舅走了過來:「二郎,你還不知道吧?剛才你四爺爺已經把茵兒許給本縣縣丞的二郎沈辛為妾了,沈辛馬上要過來送聘禮。」
什麼?把我妹妹嫁給那個欺男霸女的惡少為妾?開什麼玩笑?李燧臉色變得非常難看!
只見他瞬間黑著臉幾步跨到李思面前,說道:「四爺爺,那沈二郎是個惡少,妹妹豈能嫁給他?這門親事斷然不成!」
他語氣斬釘截鐵,完全沒有絲毫商量的餘地。他妹妹李茵一聽這話,頓時笑開了花:「二哥,我才不要嫁給那個惡少呢!」
「小妹,你放心,只要有哥在,這世上沒有任何人再敢欺負你!」李燧轉身微笑道。
「謝謝二哥!」李茵心裡感到無比溫暖。這十幾天來,家裡的頂樑柱大哥大嫂去世,二哥躺在床上一直昏迷不醒,自己像處於地獄一般,徹夜難眠。
要不是想著二哥能夠醒過來,自己上吊的心都有。如今可好了,二哥不但沒死,活過來似乎性情大變,比當衙役的大哥還要硬氣無比,簡直像換了個人。
李思一聽,不禁一愣!這個往日頗為斯文的侄孫子,今天說話怎麼硬起來了?
不過李二郎畢竟是自家人,他不好明著對抗。
只見李思淡淡地說道:「二郎,你家被海盜洗劫一空,上次安葬你哥嫂和你兩個侄兒的費用,還包括你這十幾天的醫療費用,可都是我墊付的,總共將近五貫錢呢!
我以為你死了,才替你做主把你妹妹許給沈二郎的。這也是為了你妹妹好,同時也是為了你有一口好棺材!
再說了,那契約你妹妹本人也已經簽字了,親戚們都在上面簽字畫押做了證,怎好反悔?」
他心裡其實非常害怕李燧反悔,畢竟李燧已經成年,大哥李炎死後,按照律令和習俗,當然是李燧管著李茵,還輪不到他。所以他便把契約搬了出來。
李燧一聽,也冷笑一聲:「某沒有簽字畫押,那契約不作數!至於欠四爺爺的五貫錢,某現在還給四爺爺就是!」
說罷,他把剛才從海盜身上搜來的錢袋子取下,把欠的錢數給了四爺爺!
李思一看,不禁驚訝得目瞪口呆!李燧一夕之間如何有這許多錢?
正在他驚愕之時,遠處馬蹄聲響起,幾匹馬捲起一股煙塵急速而來。
「定然是沈二郎來了!」有人說道。
李燧一聽,不由得眉頭一皺。他心想,今日見見這個沈二郎也好,此人一貫欺男霸女,今日自己可得給他一點教訓,讓其長點記性。
一共是四匹馬,轉眼間就到了壩子裡面。李燧冷眼一看,卻是本鄉鄉正李子才和沈縣丞的二兒子沈辛,以及沈辛的兩個手下。
那二人身高五尺六七,滿身橫肉,青筋暴露,一看就是練家子的高手!
有些人認得的,看著兩個人都不由得心驚肉跳。
那黑胖的三十歲男子叫張貴,練過鐵砂掌。另外一個二十二三歲的男子名叫吳四,腰裡面一根三節棍使得出神入化,在句章縣少有對手。
沈辛就是靠著這兩個打手及他父親的名號,在句章縣胡作非為,無法無天,無人敢惹。
……
那李子才是江南本地李家,與李燧出身的趙郡李氏並非一宗。
李燧對於沈辛當然沒什麼好感,不過對李子才,他很是敬重。此人辦事公道,很受人尊敬。
那些人看著李燧活了過來,自然也非常吃驚。李燧上前給李子才行禮:「晚輩李燧見過鄉正!」
「免禮!二郎沒事就好!今後也要多多提防海盜侵擾和襲擊。」李子才道。
「鄉正放心,有朝一日,某必定將那高吉甫的人頭提來祭奠大哥大嫂和鄉親們。」李燧冷冷地說道。
「這大話誰不會說?那高吉甫手下幾千人,海船幾十艘,臨海鎮的正規士兵幾百人都難以將其剿滅,你如何能行?」旁邊沈辛聽得李燧的大話,很不以為然。
「能與不能,屆時便知,何來你在此處亂出狗語?」李燧冷笑道。他對這個沈二郎可是沒什麼好感,何況他又想搶自己的妹妹為妾。
李燧此言一出,旁邊的所有人都勃然變色,就是李子才也不由得嘆服:自己怎麼以前沒看出來,這個李二郎竟然有如此魄力?居然敢罵沈二郎!
那沈辛一聽,氣得不行:「你……好……」。
他當即就想翻臉,讓兩個手下教訓教訓這個李燧。不過想到即將取得如水的美人,他又心裡無比高興。於是他忍住怒氣說道:
「李二郎,我不與你呈口舌之爭。我今日來,是想問你,你妹妹何日送到我家呀?這三十貫錢聘禮我可是帶來了!」
「誰稀罕你的臭錢?我實話告訴你,那契約沒有我簽字,是無效的。
你立即滾,此處不歡迎你!」李燧說完,便又領李子才在一旁就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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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要說一下隋帝楊廣時期的鄉村管理制度。當時執行的是「五家為保,五保為閭,四閭為里,五里為鄉」的制度,這樣便於對基層百姓進行嚴密的控制。
保長、閭長是兼任,主要職責是監督,也幫助督稅,可以免除部分徭役。
里長和鄉正(鄉長)是專職,相當於國家辦事人員,免除課役(課役:租稅和勞役),有一定經濟收入。
當然,鄉正待遇自然更高,與縣裡的主辦法佐、戶佐一般,一年有將近十貫錢收入。里長稍低一些,大約少一貫多錢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