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歡死於自由
家裡有客人來,我們第一個要介紹的家庭成員是歡歡。我們把歡歡推到客人面前,「歡歡,和客人握握手。」歡歡就伸出一隻手讓客人握,客人開心得直笑。這時候,歡歡會激動得雙目發光,他明白這是客人對他的讚賞。握手只是歡歡的一般性禮節,他待客人的最高禮節是親吻。除主人外,歡歡一般只親吻孩子。那時候朋友常帶女兒宋稚波來我們家,宋稚波的一雙小腳剛邁進屋,歡歡就很紳士地迎上去,伸出雙臂摟住宋稚波的脖子,不住地在她小臉上親吻。我們在客廳和客人交談時,他會安安靜靜地坐在我們身後。劉勝利太喜愛歡歡了,歡歡一出家門他就緊張,因為歡歡的哥哥臭老咪就曾經被人偷走過。為了不讓歡歡步臭老咪後塵,劉勝利就把他拴在家裡。他的脖子上拴著根2米長的繩子,繩子的另一頭拴在緊挨著客廳的廚房大碗櫥的櫥腳上。我們和客人所坐的沙發離碗櫥有2米來遠,歡歡拖著繩子可以走進客廳,坐在我們身後,但無法靠近我們,他只有伸出手才可以夠到我們。歡歡常常是我們和客人談話的內容之一,有時候說到「歡歡」兩個字時,歡歡會別過臉目視著我們「嗯——」一聲,口氣與目光的意思十分明確:在講我什麼?客人奇怪死了,他怎麼知道是在講他?歡歡的身子始終無法貼近我們。我們與客人交談的時間一長,而沒去和他說幾句,或是去拍拍他,他覺得自己受冷落了,就一次次地探過身,手伸得長長的拽我們的肩膀。我們回過頭說:「歡歡是個乖孩子,不要吵,一邊好好獃著。」歡歡眯眯眼,很無奈地坐下。過了一陣子,他又躁動不安了。他又欠起身,用手來拽我們的肩膀。這時候客人就笑了,說:「你們家歡歡真像人一樣」。我們說:「歡歡就是人,他是不會說話的人,但是他聽得懂我們在說什麼,我們家裡的事情他心裡都清楚,歡歡,你說是不是?」我們問歡歡,歡歡卻是掉頭看客人,目光明白無誤地告訴客人:是真的。這時候他的神情溫和平靜而愉悅。如果我們訓斥他了,他會顯得十分的沮喪,目光黯淡地坐著,久久不發一言。我們家一進門就是廚房,說是廚房,其實只是一個過道間,只有三四個平米。歡歡一年到頭像狗一樣地被拴在門背後,他也像狗一樣地履行著自己的職責。鄰居從我們家門前走廊上經過,他不叫,但是只要有陌生人的腳步一停在我們家門口,他就狗一樣不住地叫。特別是家裡人,我們還在樓下,他已經知道了,那叫聲也不一樣。只要聽見歡歡激動的叫聲,就知道劉勝利已經在樓下了,果然不出一分鐘,響起了開門聲。平常的日子裡,我下班一進門,早已候在門后的歡歡會像狗一樣地撲躍過來,我彎下腰,歡歡便用雙手摟著我的脖子,他濕漉漉的嘴和鼻子在我的臉上、脖子上不住地蹭著,他蹭得很認真、很用力。這就是歡歡的親吻,他愛主人的方式就是吻主人。沒見過哪只草貓會吻人的。真是奇怪,洋人慣於親吻,這洋貓也會親吻,中西文化的差異在動物身上都表現得如此分明。特別是我出差回來,歡歡對我親熱得無以復加,總是要我三番五次地說「好了好了」,他的嘴才離開我的臉。有時候我實在不忍心他一天到晚地拴著,便替他解開繩套,拍拍他的腦袋說:「出去玩一會兒吧,早點回來,不要讓我為難。」我當時這樣說有些自已騙自己的味道,歡歡能聽懂我說的嗎?反正我是作好挨罵的準備的。因為劉勝利怕歡歡跑出去弄丟了,再三關照我不要放歡歡出去。可是萬萬沒有想到,劉勝利5點鐘下班到家,歡歡居然在5點少5分跑到我面前,乖乖地把腦袋伸進繩索里。「歡歡,你可真是只好貓啊。」我激動地衝到家門口,對在走廊上燒飯的鄰居大喊大叫:「我叫歡歡5點鐘回來,歡歡就5點鐘回來,你們說奇怪不奇怪?」頭一次我以為是偶然的巧合,但如此幾次,使我不得不相信貓也和人一樣,有生物鐘。而且長期與主人生活在一起,他們知道主人的生活規律並懂得我們說話的一些大致的意思。那時候,每每有朋友到我們家,我和劉勝利都會眉飛色舞地把這些故事講給他們聽。有時候我想,要掙脫繩索對他來說是輕而易舉的事,從生物學的進化論上看,歡歡已經能運用工具。黑貓來犯之時,他只消一掌就能把繩套撩落,或是在門口的水泥牆角「刷刷」兩下,就能把繩子磨斷。動物應該比人更崇尚自由,人被各種各樣的法律、制度乃至各種種樣約定俗成的東西束縛著,而歡歡呢?歡歡又是被什麼束縛著呢?我想他只是愛他的主人,不想惹主人生氣。一年四季,從春到秋,從冬到夏,歡歡基本上都是被拴著的。屋外有藍天白雲,有草木蔥蘢,有炊煙繚繞,而歡歡只能坐牢一樣地坐在他那不足4平米的廚房兼過道。那年寒假,劉勝利去上海老家。一場大雪把昔日的世界變得面目全非,歡歡的戰場此時已經是滿目瑩白。那天早上,我和歡歡在屋裡圍著火爐烤火。歡歡陪我烤了一會火,跳到寫字檯上,蹲在窗邊,神往地看著窗外。我跟著到寫字檯邊,抱著他,看著窗外瑩白的世界——那是他心神嚮往的自由世界啊。那裡有他的戰場,有他的愛情,有他縱情奔跑的街巷。在月黑風高的夜晚,他曾經像獨遊俠一樣地昂立屋頂、遊盪在黑夜之中。可是現在,這一窗之隔隔斷了他的自由。我又於心不忍了,反正劉勝利也不在家,我放他出去玩玩。「歡歡,想出去嗎?你想出去的話就出去吧。」我打開窗,拍拍歡歡的腦袋:「去玩一會吧。」可是,在歡歡跳出窗外的一剎那,我心中突然掠過一絲不安,那是一種不祥之兆。我想這是歡歡留給我的最後告別。可我當時沒有引起重視,就像是一陣陰冷的風在瞬間吹過,什麼痕迹也沒有留下。只是在歡歡該回來的時候沒回來時,我才後悔,才想起那瞬間的不安。沒料到歡歡這一去就再也沒有回來。我們找了他一星期,沒找到。有鄰居告訴我們:歡歡死了,被人扔進了城河。我們一直認為他是在外面患了感冒回不來,凍死在外面的。而事實上,歡歡是被附近的一個老頭毒死的。有一隻黃貓偷吃了老頭的魚,老頭就用一條魚為誘餌,想毒死黃貓,可是卻偏偏毒死了歡歡。吃魚是貓的天性,就像是人要吃飯。偷吃了人家的魚,就算是過錯,也不至於以命相抵。不管是歡歡還是黃貓,誰都沒有理由剝奪他們生存的權利。而這個風燭殘年的老人,就這樣殘忍地扼殺了一個朝氣蓬勃的生命。有一個多月的時間裡,劉勝利每天沿著城河找歡歡,想把他找回來埋了。他出錢請清理城河垃圾的清潔工,請他們幫著找歡歡的屍體,但是沒找到。在很長的時間裡,劉勝利無數次地譴責我,說我害死了歡歡,並說歡歡居然連夢都不託一個。我說他只是不願勾起你的傷心。可我夢見了歡歡,他在美政橋的巷子里歡快地奔跑著。後悔之餘,我唯一聊以自慰的是:歡歡死於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