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故事,就是故去的人的事【下】
她惱羞成怒,這是意料之中的事,電話里不斷傳來她的罵聲,她應該換了個安靜的地方,沒有壓低聲音,罵聲還是和從前一樣洪亮,竟然有些懷念。
等她罵完,我告訴她,我和曉宇可以永遠不再打擾她的生活,除了來醫院,只要她再替我辦三件事。
這已然成為一筆交易。
我告訴她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讓那個人坐牢,不論用什麼方法,只要把我的父親送進監獄!
第二件事,替那個人還掉高利貸,如果那個人坐牢,追債人一定會把他所有的債務算到我的頭上;
第三件事,我要她給我和曉宇一筆錢,足夠重新獨立生活;
此後,我們便斷絕母女關係,永遠不再打擾彼此的生活!
她答應了我的要求。
只是,從今以後,我和曉宇就真的沒有家了。
我把手機還給紀青言,我不知道他有沒有聽到我和我媽的對話,他並不顯露出對某件事懷有揣測。
我告訴他,我媽會來醫院接我們並且替曉宇簽字,他也並沒有多問,我向他道謝,謝謝他讓我們上車。
我感謝他,並不只是因為他讓我們上了車,更感謝他對我個人隱私的尊重,感謝他沒有因為自己是成年人就站在拯救者的角度把我當作小孩子去審判,而是給了我同等的個人空間。
畢竟,在這個現實的世界里獲得尊重本身就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紀青言接到一通電話不得不離開,走之前他掏空錢包,把所有現金都給了我,總共是七百五十二塊。
他的車消失在黑夜裡,我低頭展開他走前塞給我的紙條,上面寫著他所有的聯繫方式。
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有人可以沒有任何目的地對一個人好,並且不求回報。
長久以來,第一次覺得心安,可是他一走,孤獨和不安又席捲而來,直到護士將他遺落在登記處的身份證交給我時,我心中的不安才被填平,那時我便知道,他不可能成為我生命中的過客。
一記悶雷震響,我猛然從夢中驚醒,迅速查看手機,手機屏幕顯示:2016年7月9日,20:40。
我長舒一口氣,整個背都汗濕了。
嘩啦啦啦—
窗外突然下起了暴雨,一如九年前的那個雨夜一樣。
我起身走到窗邊,望著窗外無邊的黑暗,久久佇立。
實際上,在曾經的悲傷面前,我是個忘性很大的人,因為需要活著,之所以沒有忘記那一天,是因為遇見了紀青言。
他對我而言,大抵是絕境里的希望,是黑暗中那一束光,是置身汪洋中的那根浮木,是我心中烙下的一粒硃砂。
我腦海中不斷盤旋著白語那日對我說的話,「我從沒見紀青言碰過任何女人,你是唯一一個,所以,如果你想留在他身邊,我可以幫你。」
我想過許多種假設和可能,或許白語只是想羞辱我,又或者是想要試探我,可是最終,我還是撥通了她的電話。
如果這註定會是一場博弈,那麼,在博弈結束之前,我想要留在紀青言的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