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七年前的可怕夜晚

4.七年前的可怕夜晚

儘管李平非常不願意再提起7年前發生的血案,但是在我的追問下,她還是有選擇的給我講述了那個可怕的夜晚發生的片斷。他們殺的是一個復轉軍人,四十多歲。他有家,有孩子。那是1995年5月的一天。李平說,晚上10點多,她和男友還有另外兩個朋友在北京德勝門附近打了一輛計程車。他們幾人上車后不久便與司機發生了爭執,後來計程車停下,幾個男孩兒把司機從車上拉下來暴打。當時有很多人圍觀。司機被打倒在地,不能動彈。打人者揚長而去,同時把夏利計程車開走了。事發整個過程李平都在現場,具體她都做了什麼她自己不說,沒人能夠知道。李平對我說,他們剛上車不久就跟司機發生口角,最後下車大打出手。打人的時候有好多人圍觀,她站在外邊沒有敢看。還說,當時,她並不知道男友和那幾個男孩兒事先預謀搶劫計程車的事。在接到判決書的之前,她都還蒙在鼓裡。事發后,李平直接回家。因為案發地與她的家只有幾百米的距離。她說當時她真的以為是一般的打架鬥毆,而且她不知道被打的那個人死了。李平的判決書上關於案情的敘述是這樣的: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某某、某某某、李平及某某某共同預謀搶劫計程車,遂於1995年5月16日22時許,在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附近,由被告人李平截車,共同騙乘北京某出租汽車公司司機高某(男,46歲)駕駛的夏利計程車。當車行至朝陽區三間房某某樓附近時,被告人李平讓司機停車,被告人某某、某某某及某某某將高某拽下汽車,對其毆打。后被告人某某某分別持匕首猛刺高的背部、腰部數刀,搶走高駕駛的計程車(價值人民幣5萬元)及人民幣數十元、手持電話等物品。……,……被告人等作案后,駕乘贓車逃竄,當行至本市通縣宋庄附近時,因該車熄火,即棄車倉皇潛逃。后三被告人被查獲歸案。法院認為,李平在共同實施搶劫中,積极參与預謀,並按預謀分工騙租汽車,令司機停車,以致造成被害人在搶劫中被某某等人刺殺身亡的嚴重後果,李平在共同實施搶劫犯罪中,亦起重要作用,其所犯罪行,情節、後果均特別嚴重……,……案發時李平心裡想些什麼,她不願意說。而且在事情過去七八之後,再去回憶,當時的感覺未必還是那麼清楚。我想,也許李平向我描述的是她現在的感覺,是她對那件事發生以後的思索,至少是沉澱之後的感受。肯定與當時的實際狀態有出入,就如同她自己的供述一直與法院的認定有出入一樣。李平在為自己辯護,或許是出於一種本能,應該在情理允許的範圍之內。一位跟李平在一起很長時間的罪犯對我說,李平無意中流露,當時她是知道男友搶劫計程車的,她只是說當時她不知道男友家裡條件那麼好,他為什麼要去干那事。而據另外一名曾與李平同等重罪的女犯則告訴我,李平在作案之後,跟她的男友一起去了外地,目的是逃避警方的追捕。李平曾經跟這名女犯說,在外地,當時他們身上所帶的錢全都花光了,她突然非常想念她的父親。她的男友不讓她給任何人打電話,為了「安全」。那時候他們已經知道公安部門在抓捕他們。可那天李平心裡非常難受,於是她背著男友,偷偷地給父親打了一個電話。父親對她說:「不管你做了什麼,你都要先回家。爸爸會想辦法幫助你。」李平當時同意了,並和父親約好了在丰台火車站見面。李平如約上了火車,但是,當火車經過丰台站的時候,她突然改變了主意。她躲在車窗旁邊,遠遠地看到了父親。但最終她沒有下車。李平說,當時她之所以沒有下車,就是因為她擔心公安部門會埋伏在周圍,如果被警方抓住,她覺得她會立即失去男友。男友故意殺人,肯定是死罪的,她心裡非常明白這一點。眼看著父親在站台上焦急的找她,但是她把自己藏了起來。李平說當時看著父親那份著急的樣子,她的心真是都要碎了。我無法判斷李平所述的基本事實,為什麼會與司法部門的調查有那麼大的出入!她喜歡男友,當時的情感狀態是男友讓她做什麼她都不會拒絕。19歲少女在情網中是沒有智商可言的,李平是否屬於這種?我也無法判斷。雖然她跟我說:「即使不出事,他們也不會再交往下去了。」但那是她確切的知道男友很多事情都欺騙了她之後,她對我說的話。據一位已經出獄,當時和李平在看守所同一個「號」里生活了將近一年的女犯說:「在那之前,李平一直對那個男孩兒報有幻想,直到最後判決書到了,她才真的相信是男友第一個出賣了她。因為,如果她的男友不說,當時真的沒有人知道李平在那件事情上做了什麼。可是在公安抓獲李平之前,案發當時的細節基本都清楚了。警察從李平的嘴裡沒有得到任何證據。」顯然李平沒有講自己當時的所為,包括她招手打車。一切都是她深愛著的,並一直努力保護著的男友供出的。事發后,約有半年的時間,李平說她的男友沒有再找她。警方全力以赴地偵查案件時,李平說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經出事了。10月,已經幾個月沒有聯繫的男友給她打電話,讓她到他的家裡去一下。接到電話,她什麼都沒想,立刻就去了他家。其實那時候他已經被警察抓到了。警察是讓男友把她引出來。這個細節李平一直不願意承認,她不敢正視。雖然是男友出賣了她,但是到了看守所之後,李平還是企圖保護男友。在她得知男友被判死刑之後,她在看守所難過地哭了好幾天。李平說:「剛進看守所的時候,我還想,我和他應該是同進共退,把這一關闖過去。但是後來我知道了他的一些情況。其實,即使不進來,我和他也不會再來往了。」「當時我真的是挺虛榮的,他剛從國外回來,長相又比較帥。人的虛榮心真的挺致命的。」李平跟我說這一席話的時候,臉上充滿了哀傷。1996年10月17日,李平因犯搶劫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與此同時,她的男友被判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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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罪犯獄中生存狀態紀實:獄中白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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