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姐姐導致東窗事發<font co…
因為連續幾天她都沒有回家,她姐姐給學校打電話詢問原由,杜月攜巨款逃走案終於東窗事發。學校領導發現用於打疫苗的錢不翼而飛之後,立即向檢察院報了案。並提供了嫌疑人杜月的所有資料和近況。此時,杜月已經到了深圳。除了給一個特別要好的同學孫興打了電話,她沒有與其他任何人聯繫。孫興是她大學時候最好的同學,在當地醫療界已經小有名氣。上學的時候,孫興有點喜歡杜月,但是,他並沒有對杜月表示過,兩人一直保持著看似情人又不是情人、時而親近時而疏遠、明顯超出普通同學關係的、相對友好的同學關係。她對孫興說:「我辭了職,不想在北京呆了,打算在深圳發展。」孫興說:「你一個女人,放著穩定的工作不幹,幸福的日子不過,到這兒來受罪,你真是有毛病。」杜月笑笑:「我過夠了,出來闖闖。」她沒有跟孫興說明任何情況,包括自己的婚姻狀態。她要把一個陌生的自己帶到那裡,做一個誰都不認識的陌生人。在孫興的幫助下,杜月在深圳租了一套房子。而在那之後,她便自己到大街上去閑逛,基本上不再與孫興聯繫。潛意識中,她知道總有一天她所做的一切會被發現,她不願意牽連孫興。經過近一個月的熟悉和適應,杜月決定在深圳做點生意。她結識了幾個朋友,和這幾個朋友合夥接手了一家大排檔。大排檔原是一個山東人在經營,因老家有急事著急轉手,杜月當時只用了7萬塊錢就買下了那家原本生意紅火的大排檔。由於地段比較好,大排檔的生意挺火爆,她作為管理者之一,非常辛苦和勞累。大排檔開了大約有四個多月,她決定不幹了。不是因為效益不好,而是因為她覺得那個行當太累了。每天半夜起床,然後一整天都沒有空閑,她覺得那段時間自己就像是一部機器,天天一個程序不停地轉,連喘口氣的時間都沒有,更談不上有什麼休閑和娛樂。大排檔停業之後,杜月很快又和朋友聯手開了一家公司。這個公司主要是和當地的人事部門合作,搞職業介紹。這個行業幾近無本獲利,錢來的相當快,加上她原來貪污的28萬,她拿去炒股票,效益相當不錯。如果當時杜月的腦子稍微清醒一點,在生意最火最順的時候,拿出一筆錢還給學校是不費吹灰之力的,那樣她無論如何也走不到今天。從個性來說,杜月不是一個喜好熱鬧的人,她生性喜歡清靜,雖然表面看上去她並不安靜。在深圳那麼長時間,她幾乎沒逛過街。這一點,檢察院的人在找她的時候,很是走了一些彎路。他們幾乎找遍了深圳的商店和歌舞廳,而那些地方杜月很少去。不到萬不得已、實在沒有辦法拒絕的情況下,杜月是絕對不會去那種地方的。離開北京以後,她異常喜歡清靜,她想自己一個人清清靜靜的呆一段時間。然而,她北京一個非常要好的朋友給她的一個電話,打亂了她自己嚮往的那種寧靜生活。那位同學對她說:「你們學校把你報到檢察院了,說你捲走了學生的錢幾十萬,是真的嗎?」她一下愣住了,一句話沒說就掛斷了電話。是的,幾個月的時間,忙忙亂亂,杜月幾乎把自己做過的那件可怕的事淡忘了。整整5個月,她真的很少想起來。她知道這事遲早會被發現,她希望不被發現,同時又深知不可能不被發現,不被發現只是她一箱情願的僥倖幻想。5個月的時間,她有足夠的時間去想辦法平息此事,或者去投案自首,把錢還回去;或者想辦法逃脫,給自己找一個司法部門永遠也找不到的小地方,隱姓埋名的過一種新的生活。遺憾的是,她什麼也沒做。她彷彿把那件事給忘記了似的,不,是她自己不願意去想那件事。那是一件令她什麼時候想起來都臉紅心跳、渾身顫抖的事。放下同學的電話,杜月的心裡一陣慌亂,她心亂到了極點,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經過一天一夜的反覆思考,她決定委託自己最信任的一位朋友,通過關係到檢察院了解一下有關案件的情況,她想知道自己的事究竟有多重。如果可能,她希望通過這個朋友與檢察院相關人士的私下交情,悄悄地把錢退回學校。之後她一切從頭再來。她以為把錢還回去自己就沒有事了,殊不知,事情的性質已經完全不像她想象的那麼簡單。這位朋友按著杜月的要求,私下到檢察院了解了有關情況。得回的確切信息:已經正式立案的事無法改變。如果她把錢退還回來,最多是檢察院在起訴后,法院量刑時從輕判決,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不存在,只是一個刑期長短的問題。這位朋友還告訴杜月,檢察院已經在全國範圍內發出了通緝令。可惜這個時候的杜月,已經完全搞不清楚自己了,她錯誤的以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是迫不得已,不是完全自己主觀想做的,是學校把她「逼」到了那份上,她覺得自己的行為是有原因的。所以,原本想主動與檢察院取得聯繫的她,放棄了自己唯一一次為自己減輕罪過的機會。爽性一不做二不休,錢我不還了,你愛怎麼著就怎麼著吧!已經愚蠢過一回的杜月,再次做出了一個愚蠢的決定。「順其自然吧。」她對自己說,如果檢察院能抓住她,她就認了。如果抓不著,她打算就那樣在深圳特區「飄」下去,不再回北京,不再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