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力的辯護背後(1)
莫言對自己的「走極端」、「寫極致」、「審丑」、「非理性」等非議是這樣辯解的:我很不願讓自己的思維納入「理性」的軌道,但長久不「理性」又有被人猜測為「精神變態」的危險,我不得不按照批評家們的教導來「理性」、來「節制」,果然是把「狂氣」和「雄風」收斂了。我多麼願意成為一個被文學權威們視為掌上明珠的、不異端的好作家……但到底不行,正所謂「烏鴉叫不出畫眉聲」。當代中國,除了農民意識還有什麼別的更先進的意識么?既然沒有,那麼,農民意識中那些正面的、比較可貴的一面,就變成了我們作家、起碼是我個人賴以生存的重要的精神支柱。這種東西我在《紅高粱》里得到比較充分的發揮……我痛恨天下地上的一切神靈。在我們這個很獨特的社會裡,我們一味地歌頌真善美,(但它們)能不能準確地表現出我們社會的面貌來?有人說我是現代派作家……我認為我是一個最現實的作家。我所有的作品都充滿了非常濃郁的現實主義的氣息……每個人身上都潛藏著很多獸性。我為什麼覺得應該把丑寫得淋漓盡致呢?就是為了張揚個性。我們曾經有過長期的造神運動……現在,我們的思想解放運動一個最起碼的低層次上的起點,就是敢褻瀆所有的神靈,打破一切價值和標準。而任何道德價值都是歷史的產物,有它進步的一面,也有它缺陷的一面,所以我們對所有的道德價值都要重新評價……作家應該……從全人類的高度上來拯救人類,從文化心理上來療救我們的民族,這是非常艱巨的任務,從魯迅以來一直在做這個工作,不斷地暴露我們民族性格中那種懦弱的、軟弱的、黑暗的一面。我覺得魯迅最缺少的是宏揚我們民族意識裡面光明的一面。一味地解剖,一味地否定,社會是沒有希望的……我們民族之所以還有希望,在中國發展的惟一健全的意識里恰恰是農民意識,我們不把農民意識光明的一面弘揚起來,那社會是沒有發展前途的。這裡面有幾層意思。除了對人所批評的要「理性」「節制」莫言頗感無能為力,不得不耍賴皮,玩一個「我就這樣了,你能怎麼的」以外,其他理由都有它自身的道理。針對其中的有些道理,我們不妨來分析分析,看看它們究竟能不能說得通,成不成立。首先,農民意識中「光明的一面」包括哪些內容?如果猜測不錯,那還是《紅高粱》里寫到過的「張揚個性」或「酒神精神」。單單發揚了它們就夠嗎?它們就不是「神靈」、不是「價值」嗎?既然你要「打破一切價值和標準」以及「神靈」,那麼,憑什麼你不對它們「重新評價」?可能莫言會說,我已經評價過了,認為就這兩個好,其它都不行。這樣肯定會不會以偏概全了呢?二者一定又不能獨立存在,總要直接附會在某個人身上,從而間接附會於環境、社會等外部系統上。那麼,這系統是什麼?系統內部有哪些組成元素?這些元素麵臨著一個不僅有待「重新評價」的問題,而且面臨一個「重新組合」的問題,而「重新評價」、「重新組合」后,你能保得住它們不是新的「神靈」嗎?誰能說你的評價一定正確呢?舉個例子:作為中**隊培養出來的優秀作家,莫言對戰爭的「評價」就有待商榷。他再三再四地強調:「戰爭中的罪惡應該由發動戰爭的人來負責,戰爭引起的麻煩應該由政治家解決。至於人民,不應該負任何責任,因為大家都是受害者。」如果因「大家都是受害者」而不必負責,那麼,即使是發動戰爭的人,那也可能不要負責的,他們並不能完全左右得了局勢,成為「受害人」,像希特勒,後來被自己挑起的侵略戰消滅,在他是始料未及的,更不是他願意看見的。何況還有那些專會打著「人民」旗號,鼓吹戰爭、號召戰爭的政界痞子與流氓呢?不單戰爭,「文革」或不少政治運動里的中國人,都深受「運動」之害,多數都有所參與,害過人,也為人所害,甚至不少知識精英都充當過「槍手」,整倒別人後,復被人整倒,那麼誰來負責?面對種種惡勢力,有時即使你保持沉默,都意味著犯罪。高爾基、羅素、薩特等人,都被他們的政府視為過「敵人」,不再當作「人民」來對待,但他們不僅沒有沉默下去,還為自由的事業抗爭、抗議,其精神火炬光照千秋。我國當代史上,著名的作家們,何曾見諸言行?那是特別令人慚愧的。為莫言敬服的巴金老人,不是也等到大家都能說話后,才站出來公開憤怒和懺悔的嗎?說實在的,他的懺悔都沒有多少思想,很浮皮潦草,缺乏必要的深度,比起高爾基、帕斯捷爾納克、索爾仁尼琴他們的不能說時猶說之,說了還能一針見血,誰是真正的精神與思想巨人呢?莫言卻是連巴老那樣的勇氣和思想都沒有,只「痛恨所有的神靈」,猶如文革時的「對敵人要像秋風掃落葉」一樣,目標太抽象,太空泛,差不多等於無所指,或「我想說誰就是誰」了。回過頭來,我們會發現,他的「張揚個性」或「酒神精神」,都是西來名詞,在我們本土上向來缺乏。《紅高粱》中「我奶奶」和余司令身上,嚴格說也都不具備這樣的精神,他們表露出來的,只是我國歷史上司空見慣的「遊民」或「流民」血統的反映,傳達的也是一種「遊民文化」、「遊民精神」,與現代意義上的「張揚個性」或「酒神精神」,差了十萬八千里。前者奉行「有奶便是娘」,只要目的、不問手段的「流氓」策略。後者卻嚴格規定了道德、法律的底線,奉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原則,在此基礎上,張揚自我,「拯救」自我。莫言混亂了人類必須遵守的必要底線,輕率地以為只要是「打破一切」的,就都是好的,實際上就為流氓們的橫行霸道,開了一道口子。而余司令那樣的土匪猖獗猖狂、無法無天,在他眼裡,也就成了「張揚個性」和「酒神精神」的最佳代表。可見得莫言的理性思維能力有多簡單、有害。對於這樣一位缺乏現代人理性意識或覺悟的作家,我們不能聽見他喊著什麼,就以為一定真是個什麼。他喊著的有時並非所指。這究竟是他的能力原因造成的,還是他的口是心非呢?就我看來,他不是那種口是心非的人,起碼四十多歲后不太是了,因此只能是能力上的原因。他受的教育及其閱讀、閱歷,還未能幫他確立真正意義上的現代人精神。既然這樣,那麼我們還能期待他提出什麼「理想主義」來呢?諾貝爾曾留下遺願,說自己的文學獎應贈給「文學家,他曾在文學園地里,產生富有理想主義的最傑出的作品」。從這方面說,莫言的「理想主義」究竟在哪裡呢?他的生命力和所謂「酒神精神」,都是些提不起來的零碎。而面對真正的歷史問題時,他卻迴避了,「躲」起來了,「藏」起來了,「掖」起來了,連親身經歷過的「文革」都不敢正面寫、正面碰了,不約而同地與其他「作家」一道,「畫地為牢」,圈定了能寫的範圍。這興許說得有點苛刻,但長期物質、精神上的赤貧狀態,確乎使他整個人,還更多地停留在較低層次的追求水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