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我忘不了他
下午兩個人回了一趟母校,追憶往昔,那些青春歲月,現在依然歷歷在目。
遊盪在校園裡,白辰指著一處犄角旮旯,眼睛一亮,「就是那兒,當時你被一群女的欺負,小爺上去就是一通暴揍!小小年紀就有行俠仗義的精神,英雄救美,酷斃了有沒有?」
林未翻個白眼,「得了吧,不知道是誰,被人一刀差點捅穿腸子,還吹牛呢。」
白辰憤憤道:「那是丫的使陰招,要不然我能讓他差點給廢了?」
「不過你當時也夠猛,一板磚就給我報仇了!」他說著摟上林未的脖頸,圈進自己的懷裡。
那麼血腥的場面,那麼沉痛的歲月,如今說起來,竟然少了些痛楚,多了些輕鬆。
兩個人對視一眼,皆不約而同地笑了出來。
林未在家憋了三天,著實悶壞了,拉著白辰就進了C市最熱鬧的迪廳,進去就是一通群魔亂舞,以前言靳從不讓她踏足這些娛樂場所,現在沒人管她了,徹底放縱的沒邊了……
身體隨著音樂的節奏上下擺動著,她和白辰滑進了舞池就成了兩個瘋子,面對面地開始尬舞。
比起言靳讓她一想起來就覺得心口痛,白辰會讓她有種無比輕鬆自在的感覺。
當年她親自設計了自己的「死亡」,實則沒有墜入懸崖,而是施了個障眼法,讓大家誤以為她掉下懸崖了,不過這麼一折騰,她也受了重傷,被小鎮上的一對夫婦救了,她被帶進一家小診所,結果好巧不巧的,恰好遇到了因為登山受傷在診所療養的白辰,就這麼重逢了。
白辰是她的初中同學,那時候她性子孤僻,大家都孤立她不願意跟她玩,白辰是轉校生,一進班只有她旁邊的座位是空著的,兩個人不尷不尬地成了同桌,他性格傲嬌,但是人很單純,也不知是不是真的天生就有行俠仗義的心,看不慣她被人欺負,所以就保護她,處處維護她。
那時白辰是學校的風雲人物,模樣好,性格好,家世好,學習好,打球也好,簡直是個五好學生,女生們私底下沒少談論他,都視他為暗戀對象,而和白辰同桌的她,成了人民公敵。
事情的起因源自白辰大庭廣眾之下對她的一番告白,據說當時的情形是這樣的——
某校花:「白辰,我喜歡你,你做我男朋友吧。」
「走開,別擋道。」
「幹嘛不理人啊,你怎麼就喜歡和林未這樣的人混在一起呢?」
「……林未怎麼了?哪樣啊?在我看來,你連她的一截小指頭都比不上。」
就因白辰這一句話,當天下午她就被一群女生圍追堵截了,現在想來,絕對是場無妄之災。
……
跳完了舞,兩個人在大排檔胡亂吃了一通,白辰是個挺接地氣的富二代,沒有那些驕縱之氣。
林未點了瓶冰啤酒,剛給自己倒上,白辰的杯子就遞到了她的眼前,「我也要。」
「又忘記醫生的囑咐了,就你那脆弱的小脾臟,受不了這冰涼的東西,不準喝。」林未道。
白辰氣得悶哼一聲,只好配著溫水吃串,牙齒咬得嘎吱作響,毫不設防地暴露自己孩子心性。
兩個人吃得挺開心,時隔三年了,林未已經不怕別人認出她來,一來是大家將她遺忘得差不多了,二來她現在的形象和以往差別太大,即便真的有人認出,她也可以笑著說「認錯人了」。
昏黃的路燈下,白辰盯了她半響,格外深沉地問道:「你這次回來,是不是想和他和好?」
林未正望著不遠處的一家三口出神,冷不丁地被提問,反射弧有些長,「啊……你說什麼?」
「我問你,這次回來是不是為了言靳?」白辰收起了平時的弔兒郎當,問的認真。
幽暗的燈光下,林未的眼睛里忽明忽暗,沉默半響,她啞啞的嗓音道:「我忘不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