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一生的愛
在我三歲的時候,他便離開了,我剛剛懂事,還不知道生老病死的憂傷,但卻清楚地記得母親一直抱著我,眉頭掛滿了愁緒。我想,一個十八九歲的女人是不會對七十好幾的老頭子產生所謂的愛情的,她擔心的,該是自己和我的前程。
果然,在父親死後,我們的生活一落千丈。母親成了這裡最不受待見的人,她變得小心翼翼,連我也跟著極度小心。在我的記憶里,母親對我的全部教育就是隱忍,她以為忍了就能活下去。
所以,從父親離開后,我便不斷地被人欺負。我反抗過,那些父親的孫子跟我差不多大,他們把我當大馬騎,用鞭子抽我,我抽了回去。然而,結果總會是母親受到重罰。
在外風光亮麗的母親,在家裡連傭人都不服。我終於學會了隱忍,但這種隱忍跟母親不同,我忍著等自己長大再報仇。
上天,連長大的機會都不給我。
接下來,我經達了母親被強J,我們被趕出代家的事情。為了不讓母親的醜事影響到他們,代家人把我們送去了美國。離開的時候,我已經十歲了,懂得了很多人事道理,我和母親都很開心,以為終於離開了牢籠,可以開始新生活了。
然而,這隻不過是痛苦的開端。
母親到美國后沒多久就離奇死了,結果是自殺。我知道,母親是不會自殺的,如果要尋短見,她早在被輪J時就死了。而且她說過,我是她的希望,她一定要陪著我長大。
她死後,連同身上的錢都不知所蹤。
沒有人管我,我成了孤兒,流離在美國那些黑暗的街頭,等待著隨時的傷害,甚至死亡。一群流氓到來,對我拳打腳踢,異常兇猛而且沒有理由。
許多年後,當我有能力時,才一點點查清楚,這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哥哥,代寧峰所為,當然,還有他的兒子代名權也是幫凶。
我的哥哥代寧峰足足比我大了五十歲,他的兒子也比我大了好幾輪,足夠做我的父親。他們怕我瓜分財產,所以派人輪了我的母親,把我們趕得遠遠的后又趁機弄死了她,他們原本是想連我也打死的。
不過,命運捉弄人,我終究沒有死。
我想復仇。
在無數個夜裡,我擰著拳頭髮誓,要把代家人加在我和母親身上的痛苦加倍奉還。我跟著救我的乾爹學習經商,比他還要狠辣無情,而加上我有極為精明的大腦,所以很取得了成績,成了那一塊的新秀,並且為乾爹去掉了許多的對手。
在這個過程中,我也收穫了愛情——蘇沫。
對於蘇沫,無所謂愛與不愛。因為相同的命運,又因為她救過我,所以娶她變成了理所當然的事情。在這之前,我從來不相信愛情,也不想談戀愛。我的世界里只有工作和……復仇。
二十多歲的年紀,我終於回到了祖國,終於有足夠的能力施行自己的復仇大計。趁著世代集團發生財務危機,我回到了代家。對於我的回歸,代寧峰和代名權是又喜又憂,喜的是,有人幫他們了,憂的是,他們怕我報復。
但我表現得對於他們所做的事毫不知情,他們終於放下了戒心,接受了我。而在這個時候,有人卻向我表白了。
我長得不錯,外人常用英俊、俊美等詞來形容我,走過街頭,女孩們會百分之百為我回頭。所以,向我表白的人也不會少。
但,那種表白的方式卻是我從來沒有經歷過的,簡直可以稱之為奇葩。
這是我和余冉的初識。
那天車子開進小區時,蔣正國噗嗤一聲笑出來,驚擾了正在工作的我。抬頭時,我看到一個扎著馬尾,穿著普通T恤和牛仔褲的女孩子胸前掛了一塊大牌子帶著幾分狼狽站在小區門口。
胸前的牌子上寫著:代寧澤,我愛你。
「你行情不錯啊,都有人追到這裡來了。不過,這是哪國的求愛的方式啊,太奇葩了吧。」蔣正國在我面前一直恭恭敬敬的,在那一刻竟也開起玩笑來。
我只淡淡看了一眼,不置可否,連那女孩的臉都未曾正眼去瞧。跟我打交道的生意動轍千萬,在我看來,她這種求愛方式簡直幼稚,幼稚到無可救藥。
所以,這件事並未在我心裡留下任何痕迹。
余冉在小區里連站了三天,成了小區里最大的笑話。如果不是蔣正國告訴我,代嬌嬌的男友跟這個女人認識,甚至來找過她,我依然不會關注她。
代嬌嬌,我侄子代名權的女兒,獨生女。輩份太高,就是麻煩,連侄孫女都跟我差不了幾歲。這個代嬌嬌也曾在我身上騎過大馬,嬌縱得厲害,我對她並沒有好感。當然,像那種嬌嬌千金也不會對我勾成威脅,所以我從來不理會她。
出於對代嬌嬌的忽視,我依然沒有對余冉產生多大的印象。只是讓蔣正國去查了一下她的情況。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這個傻女人為了代嬌嬌的男朋友拋棄自己的父母,連學都不上,在人家家裡一呆就是五年。供男友上了五年學也就算了,還在人家家裡做了五年的免費保姆。
對於這個女人,我只有一個評價——蠢。
請原諒我的膚淺,一個不懂愛的人是不會理解一個專情的人做出來的這些事的。
之後,我源源不斷地從蔣正國那裡知道關於她的事情。被男友拋棄,被男友的母親嫌棄,被前男友的現任女友欺負。哦,對了,她還把自己留著準備和准男友結婚的錢給了偵探公司,讓人查代家的人脈,最終查到了我。
我不知道她為什麼偏偏選中我。代名權好色,在他那裡更好下手。
三天後,她消失了,我以為終於消停了。卻沒想到,她突然之間變成了清潔工,出現在我住的屋子的樓道里。她每天做的事情就是等我出門,然後向我告白,而後等我進門,繼續向我告白。
她有一對澄明的眼睛,告白時微微眨動。我見過的人很多,也會點心理學,這種閃爍不定的眼神告訴我,她心裡有鬼,並不是真的想要跟我談戀愛。
這個女人想幹什麼?
我決定利用這個女人是一次偶然。
那天,我像往常一樣回歸代家。代寧峰和代名權依然披著友好的面具對我客客氣氣,熱情得不行,代嬌嬌依然對我冷眼相待,沒把我看在眼裡,而跟她在一起的那個男人,帶著幾份拘謹落在代嬌嬌的身後,對我還算客氣。
因為一點點小事,代嬌嬌憤怒不已,那個叫方子俊的男人不失所措,而代名權更是急著過來哄他的寶貝女兒。而後我聽說,代嬌嬌患了狂燥症,這樣的人最容易激怒。
雖然代家出現在問題,但根基深厚,並不是那麼好對付的,但如果利用代嬌嬌的病……
我已經有了一個很好的計策。
而我更知道,如果把余冉這個方子俊的舊情人帶回來,代嬌嬌一定會惡到死,狂燥不止的。我要利用她的狂燥牽扯代名權,最終把這個家裡的所有人都毀掉。
於是,我終於決定給余冉一個機會。
恰逢蔣正國找不到女伴。
那並不是個非女伴不可的場合,但我還是讓蔣正國當著她的面打了電話。余冉果然中招。我故作嫌棄,她閃著晶亮的眼睛向我介紹自己:「我的個頭不矮,一米六八,上大學的時候學過模特,知道怎麼走路優雅好看。別看我現在灰頭土臉的,一畫妝保准沒錯。」
多麼上不了檯面的自我介紹!這個女孩實在是普通得讓人沒得挑。坦白說,跟我接觸的女孩之中,她是條件最差的,沒有之一。
她的特長是會喝酒。這是我聽過的最奇特的特長,我的第一反應是,無論多想激怒代嬌嬌,我都要把PASS掉!
但她的眼睛卻晶亮得讓人心動,她的眼裡染滿了倔強。鬼使神差地,我帶去了會所。
她並不會喝酒,才一杯臉就紅了,指頭抖個不停。我卻並沒有叫停,想看看她到底能把自己喝成什麼樣子。她也不求人,一杯接一杯地喝,生怕喝慢了會被我趕走似的。我看到她幾乎用命在賭,賭我讓她做我的女朋友。
對,她做我女伴陪酒的條件只有一個,做我女朋友。
在陰誨不明的燈光下,看著她,我彷彿看到了當年的自己。我也曾那樣地努力,想要賭贏。不知道為什麼,我竟莫名心悸了。
但我並不會因為這個原因就接受這個女孩子。因為在我心裡,她還貼著蠢女人的標籤。我需要人激怒代嬌嬌,但並不是蠢女人,在沒有十足的把握之前,我不會輕易下決心。
所以,那天我只給了她錢。
我能看到她接到錢時的那份失落,但我不是聖人,不可能讓每個人都滿意。
後來,我還是決定一試,想知道她在代嬌嬌那裡到底能起到怎樣爆發性的作用。所以,我讓蔣正國去找她。蔣正國後來抱回一個醉熏熏的女人回來,她就在我們家斜對面的樓頂上抽煙。
蔣正國說,她喝得差點從樓上跌下去。
於是,我借故表示,同意她做我的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