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東向東,再向東》之創世記(13)

《向東向東,再向東》之創世記(13)

以掃外遷的原因成立:一則是發生了「大飢荒」,二是家族太大需要不停地分家再分家,另外,還可以為共同的老家族開拓殖民地。幾者我們在《聖經》中都看到了痕迹。通過《聖經》我們看出,他們每一次分家重新建立殖民地,總喜歡向東,而不是向西。我想這個方向的挑選是有其特殊原因的。一,他們崇拜太陽,那是太陽升起的地方;二,知識限制使古代人「東尊西卑」,有太陽的地方有光明,太陽落山的地方不知道是不是一片黑暗呢,更何況那會是一種不吉利。所以他們的遷徙之路就向東向東、再向東。並且這一逐步向東的積累,在世界文明發展史上表現得非常清晰,次第晚近,世界歷史地理圖上幾乎一目了然。由於種種原因,人們首選距離故土近的地方居家落根,一旦被驅逐遷徙就會如喪考妣,只有不得已的才到遙遠的地方去,當然隨著近距離的殖民飽和,人們越到後來就只能到更遠地方去,而美洲是距離中東最遠的「東方」。這或許就是為什麼美洲文明發展最晚的秘密。另外,我在某些資料處偶然看到這樣一個古埃及人的信念:西方屬於死亡之地。這就是他們避諱向西的原因所在。並且,不僅古代印度人有西天就是死亡的代稱,中國人一樣如此,比如馬王堆T型帛畫的方位,是古埃及人開創了這個「西天」的稱謂嗎?當我發現下面這段文字后簡直有點喜出望外的感覺,在一本叫《**爾·烏》(PopulVuh)的瑪雅文獻中,瑪雅首領通常接受加冕的時候會唱著這樣的詩歌:「我們去向日出的地方,我們的父輩來自那裡」。看來他們的祖先真的曾經越過海洋,然後來到日出的地方①。不過從后一句語焉不詳的詩句中,我真得說它起碼有三個解釋:一,「走向日出的地方」是個傳統與他們祖先曾經有過的舉動,可以認為就是我說的人類一直從中東附近向東走去;二,假如一直「去向日出的地方」,則可以到達父輩們生活的地方——那裡依舊是越過大西洋的北非、中東地區——這隻表明他們清楚了解父輩的方位,不表明他們父輩直接從北非、中東越過大西洋西去到達美洲地區;三,他們的父輩就是直接越過「狹窄的」大西洋到達美洲的,所以他們才知道父輩來自「日出的地方」。我想我是不能排除在後期曾經有人從北非越過大西洋來到美洲的可能性,並且他們了解到地球是圓的這一概念。但我強調:最先的主流首先是從中國越境而至美洲。一般認為亞伯拉罕生活在4000年前,美洲成型的文明也多在這個時段之後才開始,2000年前左右達到輝煌頂點。亞伯拉罕的子孫成群結對地來到美洲開拓新的天地合情合理。父輩們告訴他們目的地就是日出的地方,假如他們有環球的概念,那麼他們還可以被告知:不斷向日出地方走去就能重新回到故鄉。《聖經》一直強調以掃有「紅皮膚」、「多毛」的生理特徵,這是不是在暗示我們那正是美洲的紅土,美洲的荒蕪呢?據說瑪雅人一點也不多毛。但是瑪雅人有拔毛的通行習慣。是因為當初「多毛」受到驅逐使以掃的後代以不斷拔毛才發展為今天不多毛的這一現狀呢,還是他們本來就不多毛,這是個疑問。假如一個民族一直保留拔毛的習慣,4000年後多毛者的後代還會多毛嗎?這是個專業生物學問題,我回答不了。不過我有幾個推測以說明「多毛」問題:一,數千年的生活環境改變了他們的生理特徵。全球人類生理特徵以經度方位從歐洲到近東、到遠東有順序地在眼睛、毛髮顏色、鼻子高低方面呈明顯的群體漸變,另外緯度方面則展示了膚色深淺差異,顯示出地理可能對人種生理特徵的影響力;二,最初西班牙傳教士到達美洲之後故意對瑪雅人的上層精英進行**滅絕,瑪雅人中間「多毛」而鼻子高大的人種很可能正是瑪雅人中的高等級被消滅人群。以上兩個原因都有可能導致我們今天在瑪雅人那裡看不到「多毛」人的存在。「多毛」的生理特徵的提出確實很有意思。撇開膚色不談,就今天「多毛」和「少毛」而言,人類的差別真的很大,幾乎可以分為「多毛人」和「少毛人」兩類,即便在中國也有這個分別,並且和男女無關,有的男性皮膚光滑無毛,有的身為女性卻毛髮發達。但總體看西方人毛髮比亞洲人毛髮濃密一些。《聖經》里對以掃「多毛」的提出,說明了確實在亞伯拉罕家族中間也存在著「毛髮」方面的差別:既然有人(以掃)是「多毛」的,就暗示出有人(雅各)是相對少毛的。「多毛」算不算是一種生理缺陷呢?據說中東地區有為王必須完美的傳統,即便有一點身體的缺陷或者外傷損害都會有剝奪王位繼承的危險。後來為什麼中國人有「髮膚受之於父母」而不可隨意而為等,可能與此有關。在有眾多禁忌的古代社會,以掃以某種不名譽(比如他喜歡外出活動受有外傷,或者乾脆因為「多毛」等)而自認失去王位繼承權,不得不主動離開中東也是有可能的,給他的選擇只是比如「你願意以什麼樣的語言在家譜中表述你的離開」,而他也完全可以回答說:「我少年無知以紅豆湯出賣過我的長子權。」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過這樣一個事實,中國傳統審美中非常注重人的外表,王侯將相經常把外貌與品德聯繫起來對待,似乎面貌醜陋幾乎等同於不道德。中國人一直到今天都比較歧視外貌不美的人,但是西方人在基督教化下基本上割除了這種狹隘的觀念,把「人人平等」也貫徹進面貌判斷方面。據說摩西就是一個面貌出眾的男人,但不幸此人舌頭似乎受到過傷害,這個損害很可能導致了他的一些命運的改變也未可知。《聖經》中雅各從舅舅家逃跑進入迦南后不久,兩兄弟再次相遇。我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不久以掃就帶著家人乖乖離開了,他把家園故土留給了雅各(以色列)。這裡肯定存在一些我們還不知道的古代政治秘密,原因不會是「紅豆湯」之類的生活瑣事,那只是個隱晦的表達方式而已。並且請注意雅各更名的時間發生在他離開舅舅家回到迦南的途中,這個細節不是沒有意義的。在古埃及更名一般意味著一個新的法老開始掌握政權。《聖經》說:「以掃就是以東」。後來命名的「以東」地理方位就在紅海灣的盡頭北岸區域。我想這裡很可能留下了以掃的根,但主要人員卻離開了。並且那肯定是個數十萬的大軍,並且他們一部分人乘船從紅海離開。兩兄弟的母親利百加懷孕的時候兩個孩子在子宮中爭鬥,耶和華對他說:「兩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實際上就意味著雅各留下做地主,以掃要被驅逐出去,儘管他也建立新的國家,但是卻要臣服於「天」(中東),我推測作為殖民地他們要向母國定期進貢納稅。「25:25先產的身體發紅,渾身有毛,如同皮衣。他們就給他起名叫以掃〔以掃就是有毛的意思〕」,以掃與紅色有緣,不僅直接形容其「身體發紅」而且《聖經》後面一句話直接告訴我們「以掃就是以東」,「以東就是紅色」①。目前全世界人種大致分黃、白、紅、黑,而印第安人恰好就是「紅人」所以皮膚紅色的以掃就是印第安人的祖先,我不相信這是個巧合,因為有太多的「巧合」都指向一個結論。而美洲以其母親利百加的故鄉Aramaean命名就更合邏輯,經過四千年的演變成為今天的America也沒有什麼奇怪的。以掃的妻子叫Judith,而中國商朝之母「簡狄」的玉圭又出現在印第安人那裡。這一系列的巧合不可能是偶然的。「27:40你必倚靠刀劍度日,又必事奉你的兄弟,到你強盛的時候,必從你頸項上掙開他的軛」。這是父親對以掃預言的解讀:你一路出去,必定遭遇無數戰爭,並且要向兄弟納貢,一旦羽毛豐滿就可以掙脫開去,自立門戶。這也是所有東方殖民地的發展規律,最初與母國有聯繫,一旦強盛就可以獨立。幾千年後的美國與英國之間重演了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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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東向東,再向東》――《聖經》與夏商周文明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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