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我和我的工具在北方(1)
一個人打傘能走多久?去北方時是11月底。天雨且冷。那是一把紅綠相間花紋很大的傘:買傘的時候我說我喜歡這種大起大落大紅大綠的傘。在北方的11月,這樣的傘使人若有所思。可是傘終於是丟了,在一個傍晚,一個細細的雨絲布滿了大街小巷也布滿了眼帘的時候,被我忘在了一個電話亭里。一個人打傘,能走多久?北方的路是蒼白的,在低矮的天空下面,樹木突兀地支撐著站立在道路的兩旁,沒有一片樹葉的樹惡夢般布滿老繭。霧,很冷,像雨。雨中的樹榦是黑色的,這種樹榦黑得讓人分外絕望。我躲在賓館的暖氣里,四面八方漫無目的地打電話。來北方的目的已經煙消雲散了,現在剩下的是一個沒有目的的異鄉人,在異鄉之地毫無理由地存在著。一次目的感很強的旅行會突然間失去理由,突然令人不知所措。我猶豫著去哪裡,一個上午就這樣猶豫掉了,其實我什麼地方都不想去。現在身外的目的地消失了,我被迫回到自己,被迫自己和自己呆在一起,可是我卻不能把自己當成目的,當成目的地,我只能將自己當成去目的地的工具,我的身體只能是我的工具,當我失去了目標我的這副工具就顯得六神無主了。我對著自己看來看去,我的身體在北方的空氣中無比僵硬。為什麼我不能和自己安祥地呆在一起?為什麼我只是認為旅行著、運動著才有意義?常常我看到我的身體,它在這個世界瘦削地疲倦地走著,在這個世界上忙忙碌碌,總是好像要奔向某個目的地。我知道它沒有最終的目的,那個最終的目的地只是一隻黑色的四方盒子而已。但我不能告訴它,我不能讓它停下來。我的身體,就像大地不能沒有植物一樣它不能沒有理想。你看我現在,在北方的一個賓館里,我是突然地陷入一種慌張之中的,我失去外在的目的,在這種情況下我不知道如何安妥我的身體,如何與它深切地相守在一起。我和我的工具在北方,在一個莫名其妙的日子,寂寞地廝守在一起。但是我們是不和諧的兩個人。一個和家人居住在一起的人如果遠行,他一走出那個家門,他的家就變成了一個期待結構,這個家裡的一切都因為他的遠行而改變了:他經常坐的那張椅子,在家人吃飯的時候依然被想象中的他佔據著,其他人是不會坐到那張椅子上去的,這張椅子就像他依然在場一樣地屬於他,家人對他的想象使他成了不在場的在場者,這張空著的椅子就是對他的期待。他在家的證明比比皆是,一個偶然的電話鈴聲會牽動家人的心:她在想是不是他從遠方打回來的?一個獨身的人遠行歸家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1997年的11月我已經結婚了,但是我沒有家。沒有人等待我,遠方的我也沒有可以思念的人,我對那個「家」的思念是抽象的,是對物的思念:對傢具、牆壁、書桌……這些東西之所以進入我的思念,只是因為我用它們,用得久了,熟悉了,我撫摸它們,依靠它們,和它們朝夕相處,在它們身上有我的印跡,與它們在一起我覺得安全,沒有和陌生的事物在一起時的那種動搖感,打開書桌的抽屜,我可以預料哪一本書會在抽屜中展現出來,打開熱水器的龍頭知道它的水溫正是我所需要的,不會很燙,也不會冷得讓人受不了。我熟悉它們。我對熟悉的事物的這種感覺就是思念。現在我再次回想我來北方的目的。1997年的11月,這個時候所有的火車上都在流行陳明的《快樂老家》。陳明說:「跟我走吧,天亮就出發。……也許在穿過一條煩惱的河流,明天就能到達。」對於這段歌詞,我是事後3年,在一個朋友的家裡才聽懂了,「跟我走吧」——請相信我,和我一起走;「天亮就出發」,——讓我們早些,再早些出發;「也許再穿過一條煩惱的河流」——再穿過一條河流就能到達了,快樂老家近在咫尺。好了,讓我們行動吧,我對我的身體說。1991年的時候,我非常喜歡旅行。對於我來說,沒有任何東西,它的魅力能超過「遠方」。遠方——我不知道的地方,召喚著我。去遠方,去看一個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自然、陌生的人們以及陌生的生活方式,一片好山好水,一座充滿傳說和幻想的城市,另一些和我們不同的人們,多好啊,去一個陌生的異地,在一個沒有熟人、單位、領導、工資、房子、職稱的地方,自己對於那個地方完全是陌生的,自己對於那個地方的人也完全是一個陌生人,——這個陌生人和那個在家裡天天到菜場買菜的人,那個一大早匆匆爬起來上班的人,那個一分錢也要掂著花的人是完全不同的——我們成了自己的陌生人。去遠方,去旅遊,我們其實是和這個陌生人——我們自己的陌生人約會,它是我們少年時代的老朋友,是我們幻想中的親人,是我們腦海中的一個揮之不去的影子。我們常常思念它,想念它,可是在平常的庸常的生活中我們無法見到它,現在我們去遠方,我們和這個陌生人約會,在一個神奇的異地我們去見這個人。在遠方我們盡情地揮霍時間,揮霍想象,揮霍金錢,在遠方與我們的「陌生人」約會時我們一擲千金,這是我們在遠方為我們的浪漫、激情所用的定金。因此旅遊應該有一個更為本質的定義:日常生活的中斷與出離;自己的陌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