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以不永傷》 第四部(20)
「要是我有錢我會全寄過去補償這十幾年的債。」雷奇聽著他的低聲訴說,又點起一支煙,望著窗外的枯枝,之後雷奇轉過身來問他:「你的血型是什麼?」「O型。」雷奇在心裡盤算著,又要了兩瓶啤酒,倒在兩個杯子里,到最後一滴酒被喝盡時他起身結了賬。「二十萬夠嗎?」雷奇問。「什麼?」「債!」雷奇已經制定好自殺的整個計劃。第二個星期四下午他踩在椅子上將一根長繩在頭頂系了一個圈。當他聽到房門響動時踢開椅子整個頭部都吊到了繩子上。進屋的是他驚恐不已的妻子,她慌張地托住他的腿用牙撕碎了繩子。在夜裡他妻子拽出兩顆脫落的門牙抱著他的頭哭了。雷奇接過她手中的兩顆血牙放在懷兜里,幾年後直到他入獄時他的襯衣里還放著這兩顆牙齒,雖然他早已對她沒有任何愛意。第二天在橋頂他找到那位等著他的跛腳人,陪著他在天橋的欄杆下跪了一個下午。回家之前雷奇將自己討到的錢倒在他的帽子里,並告訴他自己明天還要來的。回到家裡他找出了那個似曾相識的故事,那些福爾摩斯的案子是他年輕時在警校必讀的教材,時過境遷,他想不出自己這十幾年的警察生涯都讓他得到了什麼。晚上他留意到他妻子在床上眯著眼睛偷偷觀察他的情緒變化。他有些反感地轉了個身,反覆數著一到二十的數字睡著了。與他跪在天橋的第六個下午雷奇對他講明了自己的計劃。「還不到我去死的日子。」雷奇說,「但我要讓所有人都確信我已經死了。」「你怕死。」那個人冷冷笑道。「誰都怕死,不過我更怕我還沒做完我該做的事情就休息下去。」「我也是。」他難過地說,「我還欠著我妻子。」「這些我替你還,你可以放心地走了。」這一天雷奇去幼兒園將兒子接出來,一路上他都深情地望著兒子,不停地囑咐那些兒子根本記不清的話。七點鐘他坐著汽車跑到郊區的學校去看女兒,為了避免自己無力控制的感情流露出來,他只是在大門外看見女兒和另一個男孩坐在一起便悄然離開了。在夜裡他一個人輕輕從床上下來將備好的遺書鎖到抽屜里,最後一次環視一遍屋子後走下樓梯。二十五日他將自己的衣服穿在那個人身上,帶著他去洗澡,脫光衣服時他對這個人並沒什麼特殊的胎記感到滿意。「快點兒吧,」雷奇說,「我們還要去理髮呢!」「不管怎麼說我們都無法騙過那些警察,還有我的腳怎麼辦?」「別忘了,我從前就是幹這一行的。」從理髮店出來他們吃了最後一頓飯。兩個人靜靜地喝酒,幾乎一句話也不說。雷奇摳出了所有瓶蓋后將那些中獎的瓶蓋送給老闆。「我們不喝了。」他對老闆說。老闆詫異地搖搖頭,將拎來的兩瓶酒又放了回去。那個人聽到后傷心地哭了,走到門外將吃下的食物全都吐了出來,接過雷奇遞來的茶水喝了幾口,掏出身份證放到桌子上。「上面有我的地址,別忘了寄錢給她。」「我會的,十點的火車。」雷奇說。「走吧。」他們沿著鐵道慢慢走著,不時有冷風吹開他們的大衣。雷奇有些激動地抱了抱對方,那個人臉上的淚水已凝成了冰珠。「只要做到位,警察不會看出什麼來的。」雷奇說,然後掏出手機給家裡打了個電話。是他兒子接聽的。他告訴兒子記著向媽媽提起第三個抽屜。那裡放著他的遺書。上面寫清他自殺的時間和地點,以及保險金如何索取,這些足以令警察相信他的死亡。「另外,」雷奇說,「不管到什麼時候,你也要記著爸爸。」他掛掉手機,遞給對方。「裝進去。」他說。「我聽到死亡的聲音了。」他說。遠處響起火車的鳴響。雷奇看了看對方手腕上的表。「過去吧。」雷奇推了他一下。「別把我的地址弄丟了。」他說。「我知道。要記住:雙手抓住鐵軌,頭要朝上,左腳要壓在鐵道上。」雷奇沖他揮了揮手,「別害怕,我會幫你處理現場的。」遺憾的是他並沒有來得及處理那個人的屍體,隨著下一列火車的迅速推進,他只是將被碾掉的拇指和未壓碎的左腳重新放到鐵軌上。他聽到火車的行進的聲音漸漸遠去便在警察趕來之前離開了鐵道。憑著這張名為唐繼武的身份證,他去郵局匯了一筆錢,在花園酒店的第二十三層正對著他家大門的房間住了下來。第二天他用望遠鏡透過窗子看到警察在他的房間進出。星期二他看到了那場再簡單不過的喪事,看到他妻子哭泣時的樣子。除了附近的一些鄰居,那位負載著他全部希望的棋友也趕來參加喪事,九點半他妻子將那位朋友從客車上推到馬路中央。市長在當天的報紙上盛讚他為「人民戰士」,文中分析了二十年間他辦過的各種大案疑案,只是沒提起毛毛慘案。新年前夕他女兒帶著一個男孩到他家裡。他剛調整過焦距就見到那男孩怒氣沖沖地跑了下來,隨後是他女兒哭著出來追他。他看到他妻子站在陽台上沖著他們大呼小叫。一直到春節結束,他也沒再見到他女兒的身影。「十七歲了。」放下望遠鏡他想,「但願他們是相愛的。」二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一他看到他兒子被十幾個孩子用雪埋了起來。力力躺在裡面一動也不動。他傷心地以為兒子已經死了。十分鐘后他兒子從雪裡鑽了出來,看見那些小朋友都不見了他才坐在雪地上忍不住哭出來。雷奇看著看著也忍不住和他一起哭了。他想起他小時候被人家欺負后他父親領他去出氣的情景。「原諒爸爸,力力,」他貼著窗戶自語,「爸爸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