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恕與珂雪》第二章 迷糊(4)
這種一路堅到底的形容詞。連續看了幾天的小說后,我便決定放棄這項研究的工程。因為我很害怕在耳濡目染下,我會把「我在海邊等你來」這句話,說成「我默默地在靜靜的海邊悄悄地等著你輕輕地來」。於是我只好試著去那家咖啡館找尋靈感,動筆寫小說。只可惜我沒經驗,光想主角的名字就花了三天。要不是那個學藝術的女孩出現,我可能還在咖啡館內畫飛箭。想到小說已經有了開頭,我邊走邊晃著公文包,心情很輕鬆。走進公司大門,第一眼便看到總機小姐,她正接電話,沒有理我。總機小姐姓曹,長得甜美可愛,很受公司男同事歡迎。當老總開始減薪時,因為她要繼續待著,所以我決定留下。我甚至覺得公司里沒有一個男生遞辭呈的最大原因,也是因為她。我的個性是如果自覺做了傻事,就會覺得別人也跟我一樣笨。從她第一天上班開始,她就很吸引我,我也很想更接近她。雖然還不知道她的名字,不過每天碰面總會打招呼,點頭微笑。但沒多久我就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又是迷糊造成的。那時她剛拿到公司給的名牌,把它掛在胸口。我跟她打招呼時,看了一眼她的名牌,然後念出:「曹禮媽。」我正覺得這三個字念起來的音好像常聽到時,只見她收起笑容,瞪了我一眼。我搞不清楚狀況,摸著鼻子狼狽地回到我的辦公桌前。後來我才搞清楚,她的名字是曹禮嫣,不是曹禮媽。我很想跟她解釋這只是我的迷糊而已,沒有任何開玩笑的成分,可是每次看見她時,我就不知道該怎麼開口。連續幾天,她對我不理不睬也不跟我說半句話后,我終於鼓起勇氣對她說:「曹……曹小姐,別來無恙吧。」她只是抬起頭看一下我,然後說:「你別來,我就無恙。」從此以後,只要看見她,我就會因羞愧而有些害怕,甚至覺得她很兇。我的個性是如果對一個女孩子感到害怕,就會覺得她很兇。話雖如此,但我還是很想接近她。我總會在起身去倒杯水時,偷偷看她一眼。大東說得沒錯,我如果減少偷看她的時間,小說會寫得更快。如果她剛好跟我視線相對,我會緊張得把杯子的水一飲而盡。因為是熱水,所以我常燙到,久而久之我的舌頭便比一般人紅一點。每天進公司時,我總會試著跟她打招呼。但我老覺得我的姿勢和神情像極了在樹葉間躲雨的猴子。今天也是如此。離開她的視線后,我打起精神,再度挺起胸膛,走向我的辦公桌。我的公司雖然不算小,但承包的工程都不大。我的工作性質很簡單,畫畫設計圖,跑跑工地,偶爾出去開開會。雖然上班時會有很多空閑時間,可以偷空寫小說,這是人之常情,但工作要敬業不能摸魚乃是真理。我是學科學的人,當真理與人情發生衝突時,總是站在真理這一邊。通常只要坐在辦公桌前,我就會非常專註,像老僧入定。正因為專註,以致於常被電話鈴聲驚嚇到。照理說,一個迷糊的人應該不會讓人聯想到專註這種特質,就像看到白雪公主不會聯想到妓院一樣。不過我的專註也是有所謂的生理時鐘,只要快到下班時間時,就會隱約感到一股殺氣,於是自然清醒,準備下班。按照慣例,我在下班前還會往曹小姐的方向看一眼。只要看到她起身離開公司,我便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公文包,跟著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