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恕與珂雪》第二章 迷糊(1)
我決定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分別叫做亦恕與珂雪。亦恕是學科學的,珂雪是學藝術的。那麼他們第一次見面的地點和場景呢?就選在剛剛那家咖啡館吧。邂逅的時間是秋天午後,屋外有柔柔的風,路旁的樹偶爾灑下落葉。在第三片落葉剛離開樹枝時,珂雪拿起畫筆,開始在咖啡館內作畫。而亦恕則在第三片落葉落地的瞬間,踩上第三片落葉,走進咖啡館。珂雪為了畫沾在亦恕鞋底的葉子,於是他們開始第一次交談。就先到這裡吧,我也要回去了。這是我三天來最大的進度,真該感謝那個學藝術的女孩。拿起桌上的賬單,走到吧台結賬。結完賬后,我突然想起剛剛那個女孩沒有付賬!我是否要提醒老闆這件事?畢竟喝咖啡要付錢乃是真理。可是她給了我靈感,我算是欠了她人情,應該讓她省下咖啡錢。我是學科學的人,當真理與人情發生衝突時,總是站在真理這一邊。「她沒付錢。」我指著那個女孩離去的方向。我的個性是非常直接,不喜歡顧左右而言他。「你想幫她付錢嗎?」老闆的聲音低沉又乾澀,好像把聲音含在喉嚨一樣。「今天的咖啡真好喝。」我的個性是如果不想直接面對問題,就會顧左右而言他。走出咖啡館,穿過馬路,將自己的身影融入捷運站的人潮。自從試著開始寫東西后,我很努力地觀察眼睛所看到的一切。四季的天空變化、屋外灑進的陽光顏色、樹木的搖曳方向和幅度、便利商店員工的笑容、等紅綠燈的人的表情、擦身而過的人的背影……但我就是不會在捷運站內看人。因為我老覺得在捷運站內移動的人,很像一個個罐頭。每個人都把自己包得好好的,外表雖然不同,但還是罐頭。罐頭內的東西雖然有差異,但我的眼睛又不是開罐器,怎會知道裡面是什麼?所以乾脆閉上眼睛,擺爛不看。我說過了,我的個性是如果不能把一件事做到最好,那就乾脆擺爛。下了車,回到我住的公寓。剛在客廳的沙發坐下時,發現前面的矮桌上放了一疊紙。第一張紙上寫著:「荒地有情夫」。這應該是我室友大東寫的劇本綱要。我覺得劇名很曖昧,忍不住拿起來翻了幾頁。正琢磨著為什麼要叫做荒地有情夫時,大東正好回來。「喂,你怎麼取這種名字?」我問他。他看了看我手上的紙,說:「名字很俗,是吧?」「俗?」我很納悶,「這名字不叫俗,只是有點限制級。」「限制級?」大東似乎也很納悶,走到我身旁坐下,我把那疊紙還給他。「荒地有情天。」他念出來,然後問,「這名字哪裡限制級?」「啊?」我很驚訝,「不是荒地有情夫嗎?」「夫你個大頭!」他站起身大聲說,「荒地有情天啦!」我不好意思地陪個笑臉。其實這不能全怪我,大東寫的「天」字稍稍出了頭,看起來也像「夫」。不過在這方面,我倒是滿迷糊的,從小就是。例如童話故事《賣火柴的小女孩》,我老是念成《賣女孩的小火柴》。我的個性有時跟穿襪子一樣,根本分不清左與右。「你的小說進展如何?」大東把「荒地有情天」放下,轉頭問我。「剛想好主角的名字以及一開始的邂逅而已。」「太慢了。」他搖搖頭,「我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已經開始接吻了。」「你又不用上班。」我不太服氣,「可是我要上班啊,當然寫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