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助力菌
大川這孩子也是奇葩,美人魚三姐妹當中,小妹是與他年齡最接近的,可他反而經常糾纏其中的大姐。
他殷勤的對大姐說:「我來幫你們抓魚喂小狐狸吧!」
一共三隻北極狐,三姐妹各養一隻。但狼和狐狸不同,成年狼很難養熟,只能放生了,能不能適應這裡的氣候活下來,那要看運氣。
大姐很溫婉的一笑,婉拒道:「你有你的事要忙,就不麻煩你了!」
作為一個有故事的女人,怎麼會看上一個未經世事的毛頭小子?
大川鍥而不捨:「沒事,今天輪休,恰巧有時間。」
大姐依然說:「難得休息,更得去找點樂子。」
正路過的於琦,不小心偷聽到兩人的談話。大川的情況還好,馬洪尼才是最悲劇的。
原來,情聖馬洪尼有了新歡,都快要在自己的多巴胺中溺死了的時候,綠傘救了一批人,這批人當中有個女孩,竟然和馬洪尼的新歡曾經有一腿。這下好了,啦啦隊聚齊,馬洪尼悲觀的覺得沒自己什麼事了,糾結於奇異的三角戀當中不能自拔。
「還是我姐好,張雲龍這個該死的!」
正咒罵著,大壯打著響鼻跑了過來,用溫潤的鼻頭蹭著於琦肩膀。
「你這大胃王,天天吃『馬低頭』會把我吃窮。」於琦拍拍馬臉,不悅道。
如今的大壯皮毛髮亮,脖頸后的鬃毛迎風招展,身材健碩,當真羨煞旁人。大川那小子就十分後悔當初沒有選擇大壯,現在想要可惜大壯已經選了主子。
聽了於琦的話,大壯四蹄刨地,一下將於琦拱了個跟頭。
「行,今天就能吃一次,然後你痛快兒的給我滾蛋。」於琦拗不過它,最後還是種出一株「馬低頭」。
大壯吃完,搖頭示意。於琦嘟囔:「都快成精了。」
他撐著馬背騎了上去,大壯起先慢慢的踱步消化,過一會兒就忍不住大踏步跑了起來。
有遛馬的戰鬥組成員見此,就騎上自己的馬跟著跑。基地所有馬匹都配有鞍具和韁繩,只有大壯,至今散養著,從未被約束。大壯見後面的馬想要超過自己,頓時不幹了,略一加速,就拉開了距離。
「馬低頭」是馬的補品,每次吃完,大壯就必須跑一圈消化那股亢奮勁。於琦發現大壯的速度根本不差於那些所謂熱血馬,力量大,耐力足,而且經常吃「馬低頭」,大腦活躍,靈性十足。
在於琦經常教導下,它甚至能分清他說的「左右停走快跑」等辭彙,根本用不到韁繩。
昨天,於琦騎著大壯碰上了一個喪屍,大壯後腿一抬,將喪屍踢飛五六米遠,那喪屍的胸口都塌陷下去!
「老闆就是老闆,眼睛雪亮,當初選了一匹沒人要的瘸馬,誰能想到大壯這麼出息!」身後的戰鬥組成員迎風對同伴說道。
「明明我的大棗馬才是名馬,氣人的是偏偏跑不過大壯!」
馬洪尼騷包的想要組建一個綠傘騎兵隊,這些天沒少練騎術,還經常拉馬拉到前線去適應槍聲。他的方法是,先從一公里遠開始,當馬不再受驚亂竄后,距離慢慢變成一里地,再到百八十米。
就這樣,最後所有馬都不再怕槍聲。大壯起初也是害怕的,後來跟著馬群跑了幾天就不怕了。
於琦背後背著弓箭,他在馬背上彎弓搭箭,姿勢無比帥氣。
「老闆還懂得騎射,這架勢帥爆了!」
「不行,我也要學一下。」
就在他們爭相羨慕時,於琦的箭射出,而遠處的喪屍安然無恙!
「……」
姿勢再帥,射不中一切休提!
他拿的是五十磅的弓,一箭不中繼續練習,連續拉也不會力竭。沒有馬鞍,穩定性肯定就差,加上顛簸,騎射真的很難!別說用弓箭,就算直接開槍也不容易。
身後戰鬥組成員用步槍對準喪屍,一連三次點射,才堪堪射中喪屍的身體。對付喪屍,只要沒擊中頭部,它們就不會死亡。想要組建騎兵,任重而道遠。
於琦抓著大壯的鬃毛側身,右手握著箭尾,箭頭插進了喪屍的眼眶裡,並且利用慣性的力量將它帶倒。
身子要穩,手頭要准,姿勢要帥!
騎兵隊在特殊的作戰環境中,真的能起到作用。比如,前方的鴿子廣場,車輛進不去,想要吸引喪屍,騎兵比車子好用。
地圖到鴿子廣場為止,現在只剩下零散的感染生物,騎兵隊經常在附近閑逛,看到就獵殺。
於琦除了擴增凈土植物數量,手裡已經攢了13000單位營養液。
他下馬,慢慢和大壯往海灘走去。這裡有一堆喪屍肥,他內心有些激動,打開凈土商城,花掉了12000單位營養液,購買了一對助力菌。
商城內的輔助型植物和菌類,除了助力菌外,都是限購的。助力菌為何不同?
因為它們輔助的是於琦的雙腳!
孢子種進喪屍肥堆中,那堆喪屍肥肉眼可見的速度板結,養分漸失,一對鞋底狀菌種生長出來。於琦心念一動,它們快速蠕動到他的面前。雙腳踩了上去,助力菌與他的鞋合為一體,好像鞋底一般牢固。
他從沙灘上走到公路,對大壯一招手,猛然跑了起來。
腳下生出一股彈力,在他的每隻腳向前時再添助力,這樣,他的每一步跨越都能輕鬆的達到六米開外,這還是他收斂著力量。
身後的大壯原本還會以為像之前那樣輕鬆超過主人,哪料到,於琦這次跑的飛快!
他現在能和大壯並駕齊驅,而且速度還在慢慢加快。跑到一棵樹下,他猛地一跳,輕鬆的跳到了樹榦上!
這就是他這段時間每天瘋狂賺營養液的目標--助力菌!
如果他不動用助力菌,走路和平時沒有區別。
好些天他都沒有傳送回去,張卓然肯定著急了。想著,他就啟動了傳送。
這是一個女生宿舍,冷色調裝飾的小房間,只有床、衣櫃,電腦桌,再無其它傢具,屋內帶有衛生間。再看牆上,竟然有一張他穿著西服的海報!這姑娘竟然是自己的粉絲?
而盒子依然塞在旅行箱的外包里。
桌子上有另外一部手機,看信號是滿格的,他把手機卡取出來,放進自己手機中。
看了一眼定位,他此時正在魔都某地。將電腦打開,將U盤插上,把程序裝上。打開郵件,設定的自動登錄,是那姑娘的郵箱。他用郵箱將一個軟體給金祖發過去,下面寫著:「心有猛虎,細嗅薔薇,《夢的解析》。」
能不能看懂,就要看金祖夠不夠聰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