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羊肉串(2)

數字羊肉串(2)

馬鞭一端,走過萬水千山;帥旗一打,帶出千軍萬馬--戲台之上,槳為船、鞭代馬,吃羊肉串,則以手執鐵炙,偏頭大嚼為最佳身段。吃羊肉串雖然比京劇表演實在得多--就進食而言,羊肉屬實,"串"為虛,不過炙子在進食過程中的全程在場,在美(味)學上雖不能以假亂真,卻同樣發揮了以虛馭實的作用。此外,執鐵炙而食還在某種程度上美化了進食者的食相,猶如馬鞭在戲台上有助於體現刀馬旦的身段。那種將炙子上的羊肉逐塊擼到盤子里的吃法,既不好玩,也不好看,更像是在吃一碟分量嚴重不足的蔥爆羊肉。儘管賣羊肉串的多半都不會刻意將最好的那塊肉串在最後,但是羊肉串既然要"串食",按先後秩序,總得做點漸入佳境的自我暗示感覺才好--不妨這樣去想,第一塊,最容易吃到,當它是一個良好的開端,漸入佳境的襯托,越往下,難度越大,最後一塊最難吃到,須得側首歪嘴小心謹慎地"叼"將出來。這種小規模的"叼羊"遊戲,既有野趣,又富挑戰性,所以,最後那一塊羊肉它就一定是最好吃的不可了。遺憾的是,烤羊肉串所用的炙子永遠是直挺挺的,柔韌性嚴重不足,要找到馬鞭的感覺還是有些勉強的。與其說什麼馬鞭,不如說是"我手執鋼鞭將你打"的那種鋼鞭更為恰當。不過再硬的鐵炙子總也勝過竹籤,作為羊肉串的載體,鐵炙獨有一種金屬味,重要性相當於廣東人所迷戀的"鑊氣",也就是生鐵鍋的味道。反觀竹籤,雖然感覺上比較衛生,卻輸在不夠"鑊氣",又盡失鐵骨錚錚,金戈鐵馬之豪氣,也談不上環保。還有,羊肉串不但要手執鐵炙而食,又以一手執鐵炙,另一手狂抓十幾串待續最有"台型",如果手裡抓了一把竹籤,看上去就像是不很誠心的求籤者,心有戚戚--不過,鐵炙一方面增加了吃羊肉串的樂趣,同時也為街頭的進食場面帶來了一定的風險(在新疆,以饢烤方式製作的羊肉串,不僅羊肉大塊,烤肉的鐵炙子,長度足有70-80公分)。食客與檔主以及食客與食客間一旦發生衝突,此物便很容易成為兇器……得得!鏘鏘!呀呀呀,我手執鋼鞭將你打!看這串羊肉吃的!越吃越有了表演的快感。既然要表演,就得有一些特定的場景。在我的心目中,最理想的羊肉串場景是這樣的:天上要有雲,但不能多,只能是飄著些微雲;地上得有風,但不必大,最好是吹著些微風,時間一定是夜裡,卻不一定非要那蜜也似的銀夜,尋常的夜就好,但是要深--要雲要風,是為了讓烤羊肉串的香味更好地散播,要夜要深,是為了更加HiFi地傾聽那劈啪作響的炭火,看火星子到處亂飛。然後,就是人了。人不用多,男女不限,三五即可,其中一二人最好斜靠著各自的自行車,一副"倚馬可待"之勢--金聖嘆"不亦快哉"三十三則之倒數第三則:"看野燒,不亦快哉!"看人烤羊肉串,看人吃羊肉串,快感大概等同於看城市裡的"野燒"吧--有一次在酒吧里和人玩"波比足球",一手捏著瓶啤酒,一手握著幾根棍子沒命地轉,轉到興起,捲起袖子擦汗的時候,忽然就覺得自己活像是一個賣烤羊肉串的。法國咸軟糖〖〗〖〗法國咸軟糖去年9月某日,英國薩里郡徹特西鎮一名31歲的木匠約翰·賴特因在三分鐘內活剝並生吞了97隻生蚝而成為世界吃蚝冠軍。吃喝上此類豪舉屢見不鮮,德意志帝國第一代宰相奧斯曼就曾創下一次吃掉175隻生蚝的紀錄(所耗時間不明)。令人稱奇者,乃賴特先生對記者發表的賽后談話:"比賽一結束,我還須吃一條Mars巧克力充饑。"英蚝品質平平,個頭卻不能算小,尤其在9月。西人咸信,凡帶"R"的月份,蚝皆肥美可食。無論如何,三分鐘內啖蚝97隻之後尚覺不飽,合乎情理的解釋,似乎就只能是非生理性的。食蚝乃西方正典,在中國並不入流。據《太平廣記》卷四百六十五:"蚝即牡蠣也,其初生海島邊……海夷盧亭者,以斧楔取殼。燒以烈火,蚝即啟房,挑取其肉,貯以小竹筐,赴虛市,以醑米。蚝肉大者腌為炙,小者炒食,肉有滋味,食之即甚壅腸胃。"西方的海夷們一律生食之,真生番也。莫泊桑在《漂亮朋友》里把蚝描述成"可愛而油膩的、如同被貝殼關起來的雙耳;在味蕾與舌頭之間的感覺,如同一顆來自大海的咸軟糖"。譯成粵語,最能傳達生蚝滋味的,首選"咸濕"二字。  [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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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宏非「美食美文」隨筆集――飲食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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