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授魂與」尤勝於「顛倒衣裳」(1)

「色授魂與」尤勝於「顛倒衣裳」(1)

《聊齋》中眾多的愛情故事,基本還是沿襲了從《詩經》開始的愛情模式,即以《關雎》為代表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婚姻之愛,和以《蒹葭》為代表的「所謂伊人,在水一方」的理想之愛。前者又佔了絕大部分,不過,「淑女」替換成了狐與鬼,成為主動進取的一方。國人對後嗣的關注,已然成了一種宗教情結,在《聶小倩》、《花姑子》等篇里表現最為突出,這種關注遠超出對愛情的關注。寧采臣最後決定和聶小倩結婚,必須經過母親的主持;而母親同意婚事,是聶小倩解除了她關於後嗣的疑慮。《花姑子》最後一定也要加上「送子」的尾巴。而最接近愛情的複雜微妙的,當屬《嬌娜》與《香玉》。《嬌娜》與《香玉》的題材是容易落入「娥皇女英」的俗調的:始離終合,一夫二婦,團圓到老。蒲松齡的非凡之處,就是在傳統敘述語言的制約下意外地突破了簡單化的愛情模式。延遲與期待—「色受魂與」尤勝於「顛倒衣裳」《嬌娜》中,孔雪笠最終娶松娘為妻,真正的女主人公卻是嬌娜。孔雪笠與嬌娜的關係止於親友。黃生則云:「香玉吾愛妻,絳雪吾良友也。」這是很值得注意的。古之所謂「倫常」,是用以調節人際關係的。「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敘,朋友有信」。五倫之中,前面四倫都與宗法等級制度有關,換句話說,就是尊卑定位。獨有朋友一倫,雖然可以視為「兄弟」關係的延伸,卻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的。將之聯繫在一起的,不是血緣和婚姻關係,而是對共同的「道」的追求。志同道合者,始稱「朋友」。朋友的基礎就是道義與忠信,「道不同,不相為謀」。儒家對朋友之道,是非常重視的。但是「朋友之道」,僅限於男性之間。第一,女性智慧與能力既然低於男性,自然不可能平等相交。女性間,也只是「伴」而非「友」。第二,男女之大防不能逾越。即使親眷間,也要刻意防閑。蒲松齡卻明確提出了異性之間也可以做「良友」,不能不說是特別的。這種友情,首先是建立在性的吸引力基礎上的。清代小說《林蘭香》里,耿朗面對燕夢卿的勸誡,以「卿與我名雖夫婦,實同朋友矣」來搪塞,在這裡,朋友一詞,決非對她品格的褒揚,而是對她女性魅力的否定。而孔雪笠最初追求的對象是嬌娜,吸引他的是嬌娜的美貌,可惜嬌娜已婚,徒留遺憾。後來嬌娜一家遭大劫,孔雪笠挺身相救,兩個人的感情得到了升華。黃生最初不過是出於兼收雙美的心理接近絳雪,直到香玉蒙難,他與絳雪在痛失愛人與朋友的相憐相惜中,才達到了默契。《嬌娜》、《香玉》所表現的,與其說是介於「友情」與「愛情」之間的感情,不如說是近於近代觀念的「愛情」。這種感情並不抹殺性別的特徵,而是強調了性別的特徵,但是又帶有精神愛悅的性質,不耽於肉慾,甚至不以婚姻為終極目標。《嬌娜》結尾蒲松齡自己這樣評論道:「余於孔生,不羨其得艷妻,而羨其得膩友也。觀其容可以忘飢,聽其聲可以解頤。得此良友,時一談宴,則『色授魂與』,尤勝於『顛倒衣裳』矣。」為什麼「友情」比婚姻更有吸引力呢?傳統婚姻是以「禮」的形式承認同居的合法性,以滿足家族延續的需要。乾脆這麼說吧,是奉父母之命的配種,個人感受不被考慮在內。所以它缺少了愛情必不可少的鐘情—回應—結合的過程中重要一環:追求直至心心相印。這無疑大大降低了婚姻的魅力。對此,解決方案是:在家庭中,尊崇嫡妻的地位,又以妾媵加以補充,使家族的需要和個人的需要互為妥協。但是妾媵往往出自貧家,教養缺乏,可以承受「欲」卻難以作為「愛」的對象。於是又有了一種雖不合「禮」卻合法的補充方式,那就是妓女。高級妓女受過嚴格的才藝訓練,美麗而浪漫,有資格成為愛慕的對象,追求她們是需要花費相當的金錢、時間與精力的,某種意義上來說,她們滿足了男性尋找「愛」的需要。由此可以理解為什麼歷代吟詠妓女的作品數量之多,質量之高,遠遠超於吟詠夫妻生活。「色授魂與」是承諾而非完成,是期待而非滿足,是**的無限延遲,是向著愛欲的頂峰的永恆攀爬,所以最富有魅力。  [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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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的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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