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77
此為防盜章我總覺得,此刻的江尋並非真實的江尋。也可以說,他有兩面,另一面不與外人道。
基於這一點,我雖恃寵而驕,倒也不敢過分,不知哪天觸了他逆鱗,就爆發了另外一面的性格,將我置之於死地。
我很惜命,求生欲很強。
若是為自己寫一本話本,估計可以取名為《前朝公主絕地求生記》,自傳體,揭露宮闈辛秘,此番,定能大賣。
思及至此,我突然想到了一個絕妙的點子,第二本話本的題材有了!
我打算以自己生活寫一本自傳體,晒晒甜蜜日子,半真半假,似真似假,讀者群目標是和我一樣已婚的良家婦女。
我滿懷少女春心,嬌羞地提上了名《吾與夫君的成親日子》。話本內,為了迎合廣大群眾的沒文化水平要求,我打算用下里巴人的「我」字自稱,而非「吾」。
為了不讓別人尋出我們,故事背景自然而然要模糊化,否則太羞澀了。
這晚,江尋和我玩了一會兒,便繼續批閱卷子。而我則坐一側,寫一些上不來檯面的話本。
話本里,我將江尋塑造成翩翩公子,家境貧寒,為了與我成親,奮發向上,終於高中狀元,封侯拜相。有多少官家大人慾將千金塞給他,他一一拒絕,就喜歡貌美如花的我。終於,他得償所願,娶到了我,開始沒羞沒臊的婚後日子。
我花了五百字描寫我傾城傾國的容顏,修改至完美,才接著這茬往下寫。
我寫得太認真忘我,身後突然傳來一句陰森森的話:「我不像是那等為了女子,當街下跪的人,何況,我即使饑寒交迫,也絕不會與犬類爭食。」
這聲音,好似江尋。
我感到通體發麻,脊背涼颼颼的,尷尬放下筆,道:「此夫君非夫君,和你無關。」
「哦?你還想有幾個夫君?行吧,夫人將人羅列出來,其他幾個夫君,為夫順手幫你剷除了,省得跟我爭寵。」他的語氣更不善了。
「是我想岔了,方才寫的時候,也覺得這處不太妥當。我夫君乃頂天立地的男兒,怎會做這些丟臉的事?不妥不妥,要改,要改。」我唯一的優點就是沒甚骨氣,以保命要緊。
他這才臉色好上一些,不與我計較。
我見好就收,將話本里的「犬類」改成「乞兒」,想來會妥帖一些,畢竟和人競爭而非狗。
之前的「雙膝下跪」,我也小心翼翼改成了「單膝下跪」,這樣一來,想必江尋也不會揪著我的錯不放。俗話說得好,男兒膝下有黃金,江尋只跪了一隻腳,損失不是太慘重。還有一言稱,君子視錢財如糞土,他這般懂得割捨,符合他翩翩佳公子的身份。所以,現在話本里的江尋,成了這形象:只見得他一腳踏在糞里,占著黃金,一腳乾乾淨淨,清明磊落。設定複雜,引人深思,不愧為我話本的最佳男主角。
我甚滿意,合上了話本。
到了飯點,我正打算混吃混喝之際,江尋突然扯住我,道:「為夫帶你去見一個人。」
我搖搖頭:「不見不見。」吃飯要緊。
「你不想見你母后?」他怕隔牆有耳,附身,貼著我耳側,對我道。
我一個激靈,醒悟過來,依舊搖搖頭:「不見不見。」
母后死狀定然凄慘,我雖思念她,但也想吃完飯再去。
「她還活著。」
「啊?」這大概是我和江尋成親后聽到的第一個好消息,我結結巴巴道,「母后不是被祭旗了嗎?」
「我救了她一命,沒祭成。」
我突然有些愧疚,原來我們母女倆的救命恩人就是江尋。我一直不知,還總錯怪他,實在不該。
我嘆了一口氣,道:「夫君的大恩大德,我只能以身相許來報答了。」